新形势下的水库移民监督评估工作探析

发表时间:2020/11/9   来源:《建筑科技》2020年6月下   作者:杨林
[导读] 新时期,随着社会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水库移民问题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需要进一步加强并完善对水库移民监督评估工作。

河南省郑州市黄河水利委员会移民局    杨林  450003

摘要:新时期,随着社会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水库移民问题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需要进一步加强并完善对水库移民监督评估工作。但是总体而言,已有研究成果滞后于我国水库移民工作的发展,且尚未形成水库移民话语系统和理论体系。学术界应该在基础理论和实践层面进行全方位的、多角度的深入研究和探索。
关键词:新形势;水库移民;监督评估
        引言:在现代化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水库移民工作的发展,水库移民监督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出来.在水库移民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基于此,本文阐述了水库移民监督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分析了新形势下水库移民监督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措施。
        1.新形势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重要性
        新形势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制度不断创新与发展。其中,监督评估的原则是要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独立监督,采用科学性以及综合性的原则,并且以预防为主,保证移民监督评估发挥主要作用。监督评估所依据的内容包括:需要经过相关批准对移民安置进行经济规划;需要经过相关批准进行文件变更以及安置规划;项目法人和地方政府拟定移民安置协议,之后进行评估与签订;移民安置需要制定年度计划以及评估合同。此外,监督评估的主要内容为: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实施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使用,以及移民安置后的生产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等。
         2.新形势下的水库移民监督评估工作出现的问题
         2.1监督评估独立性面临挑战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74号、第471号、第679号;以下简称移民条例)规定,移民安置监督政策的实施方法为当地政府和项目法人共同承担的形式,其中当地政府作为移民安置的领导者与组织者主要承担工程移民组织责任,而项目法人通常是由行政职能部门的领导承担具体的工作,赋予监督权利和被监督的对象属于同一主体。同时,监督评估不仅与全过程移民安置流程监督相关,而且还要对移民政策作出相应的评价,具体实查和监督移民政策的执行、移民资金的使用流向以及移民安置的规范性等内容,这与移民安置各方利益相关者具有密切的关系。
        2.2监督权力有限,阻力重重
        监督评估工作人员并不是非常清楚自己手中权力的界限,而监督评估工作又涉及移民安置流程的全过程监督,这些都与委托方、被监督单位的利益休戚相关,经常会触碰到委托方和被监督单位的敏感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监督评估主体很难获得准确、及时、完整的移民信息。而全面及时地获得准确的移民信息是监督评估项目控制和决策的基础和依据。经过地方或有关部门的加工处理或者延时的信息都将直接导致移民监督评估结果难以反映移民安置实施的真实情况和效果。
        2.3监督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在社会的快速发展中,水库移民监督评估中出现很多问题,如监督内容和实际情况不符等。在水库移民监督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开展的监督评估工作与实际情况存在很大偏差,无法满足水库移民工作的各项要求。例如,国家“十四五”政策计划调整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规划内容,需要加大各级机构部门水库移民工作内容的监督力度,将脱贫效果融入后期扶持政策监测和评估过程中,但相关部门未将水库移民脱贫工作体现在监督评估大纲中,导致水库移民监督内容和实际情况不符,影响水库移民监督评估的成果,进而影响对水库移民工作实际效果的判断。



        3新形势下加强水库移民监督评估工作的有效措施
        3.1构建考核激励与责任追究机制
        为了使地方政府和移民实施管理机构加强对监督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应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激励机制,将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成果应作为地方移民实施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若发现监督评估工作中存在违法行为和不规范操作,相关方都应严肃追究问责,对任何懈怠、阻挠或者提供不真实信息给监督评估师的行为予以严究。上级政府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移民监督评估工作进行严格把控,对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作的政府和其他组织机构形成“政治高压”,使其严格按照移民条例、有关法规的相关要求和合同约定,积极配合监督评估主体行使监督权力,及时将移民安置相关的原始数据、真实资料和完整信息提供给监督评估主体,在实践调查中为评估主体提供便利条件,方便其进行移民调查,这样监督评估主体才能科学、客观地了解移民安置进度、质量,以及移民安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移民对安置补偿的真实意见,才能形成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估结论,进而彰显监督评估对移民工程乃至整个主体工程的作用。
        3.2构建多元化公开的移民监督体制
        为了使监督评估主体在最大程度上保持公正、中立,能够客观、科学、独立地评估移民安置工作,敢于发现并指出政府或其他移民组织、实施机构存在的违法或不规范行为,首先应进一步健全相关法规,明晰移民评估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力,确立移民监督评估主体与守法主体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其次应调整目前的委托关系,改变由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政府和项目法人共同委托的现状,而由更高层级的政府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与监督评估主体的委托关系,并且高层政府应严格把控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的开展,这样可以一定程度剥离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主体与被监督方可能存在的千丝万缕的关系,防止双方达成“共赢”;再次,为了保证监督评估主体的独立评估地位,应允许各种社会力量,包括社会审计机构、社会(媒体)舆论、移民和非移民等,公开参与移民监督评估,使监督评估主体受到其他各种外部监督力量的制约,从而建立多元、公开的民主监督制度,保证移民监督评估主体结构的优化,最大化实现监督评估工作的目标。
        3.3依据实际情况,完善监督评估大纲
        关于监督评估工作中存在的监督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这一问题,监督评估管理部门应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找到监督现场存在的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问题,结合监督评估目标,尽早消除监督现场的潜在风险因素。同时,监督评估机构要仔细检查每个项目的监督领域,以掌握监督安全生产的情况。另外,监督管理人员在监督现场安全管理过程当中,将监督检查作为落实监督评估工作的指标,进而促进监督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监督现场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是必要的,因此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对违法行为给予纠正和指导,加强监督现场安全监督与管理,并且促使监督现场部门能够依据实际情况,完善监督评估大纲。
        3.4强化监督评估成果的应用
        在监督评估工作中,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强化监督评估成果的应用,提高机构监管力度,将年度监督评估问题反馈给省市政府,并要求当地政府部门进行限期整改;形成相应的监督评估成果,为审计、稽察、绩效评价以及总结交流经验、教训等各项工作提供支持,并将其和水库移民监督工作再度融合起来,强化国家政府政策研究力度,为水库移民监督评估工作未来的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导和技术支持。
        结束语
        综上所述,关于新形势下的水库移民监督评估工作,指的是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监督评估制度,强化水库移民监督评估举措,落实新时期“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此制度的实行有利于推动水电工程的有效建设,保障移民群众自身合法权益。另外,在本文研究中,指出新形势下水库移民监督评估中存在监督评估独立性面临挑战、监督权力有限、监督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等相关问题。
参考文献
[1]李诚.新形势下的水库移民监督评估工作研究[J].价值工程,2019,38(30):8-11.
[2]王昱棠.水库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研究[J].科学与管理,2018(6):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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