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高职学生法律知识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

发表时间:2020/11/10   来源:《时代教育》2020年8期   作者:文雁 闵君
[导读]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文雁   闵君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曲靖市 655001


        【内容摘要】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近年来,高职院校学生的违法犯罪事件也日益增多,并引起了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广泛关注。因此,如何加大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知识的教育已成为社会、学校和家庭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从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知识教育存在的问题中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个人建议。
        【关 键 词】高职学生;法律知识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提升全民族法治素养与道德素质,既是时代进步的要求,也是个人全面发展的要求”。大学生作为全民中的高素质群体,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具有重要位置。同时随着经济社会日趋向高速化、复杂化发展,大学校园频发网络诈骗,加强大学生法律素养有利于学生进行自我法律保护。所以,大学生法律素质高低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也关系到自身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一、当前大学生法律知识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对待法律知识教育的态度需要转变
        经调查发现,大学生学习法律课程、参加法律 活动具有功利性目的,如修满学分。学生接受法治 教育是消极、被动的态度。教师作为高校法治教育实施主体,其教学态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法治教育活动的效果。经调查了解发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法律知识的占比只有30%左右,教师讲授的法律知识也仅30%,与思想道德知识占比严重不均衡。现阶段大学教育重视专业对口教 育,容易忽视法治素养的培养。与法律有关课程多设置在法学专业中,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只重视本专业知识,学校目标定位中育人合力尚未很好地形成。
        (二)现行《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首先,当前我国的高校法律知识教育是以预防犯罪和遵守法律为导向,着重于刑法和犯罪知识等内容的普及,以达到阻吓犯罪行为和遵守法律的效果,较少讨论宪法保障的个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重视法律知识的灌输,而忽视了法治精神的培养和实践。法律知识教育不应强调盲目服从法律权威,而应带有批判性的去考虑该法律的存在是否合理,不应采取警告方法使学生遵守规范,而应让他们理解法律和法律的基本原则,愿意同意遵守。
        其次,在目前的大学教学中,课程内容大多是以记忆为主,法律本质性思考比例较低,学生以背诵教科书来应付考试,教师也习惯于以考试为导向来检验学习效果。既然法治教育是以教育为导向的,因此在课程的设计方面应该充分考虑学生的生活经验以及阅历等,在教学中与学生积极互动,而不是教师单方面的强调法律效力。
        最后,当前的法治意识教育仍无法摆脱传统的以教师为基础和单向传播法律知识的教育模式,特别是在大学一级的法治意识教育。它不应以纯粹的守法教育为核心,而应训练学生积极探索。法律意识和参与能力。应该通过对法治意识的教育来鼓励学生了解法律的含义和价值,主动接受法律规范,知道如何使用法律保护个人的基本权利,监督立法的合法性和正义的正义,使学生能够体验人的尊严并具有批评和反思的能力,发展其行使基本权利的能力。
        因此,有必要改变目前的被动教学模式,采用新的教学模式,以促进学生个性的培养和创造性的发展。


        (三)法律知识教育师资队伍薄弱
        高校法律知识教育是结合知识,理论和实践的综合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的内容必须由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教育者传授给学生,要实现这一教育目标,真正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树立大学生正确的法律观念,则需要一大批知法、懂法的教师来开展高校法律知识教育,因为他们是高校法律知识教育的中坚力量,在高校法律知识教育各要素中起着主导作用。然而,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我国高校法律知识教育的师资力量满足不了这一需求。
        高校法律知识教育师资队伍结构不平衡。目前,中国大多数高校都没有形成专门的法律知识教育师资队伍。绝大多数高校的法律知识教育课程都是由思想政治老师教授的,很少有具备专门的法律知识及法律工作经历的教师队伍开展相对结构化、专业化、详细化的法律知识教育。目前,大多数国内大学的法律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门必修课和一定数量的法律知识教育选修课。由于大学内部院系设立的原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任务基本上由学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或基础公共教育部承担,而讲授这一课程的教师多数是思想政治教育或者政治学、哲学专业背景的教师,具有法律背景的教师很少,更不用说法律实践经验了。由于这些教师没有法律背景,更缺乏法律培训和法律实践经验,法律知识欠缺,法治的理论基础相对薄弱,法治的经验不足,因此,大多数高校法律知识教育内容的讲授的比较浅显,甚至就是照本宣科、泛泛而谈、脱离实际,没有深入的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概念和原则以及法律至上观念等。导致教学内容缺乏现实性,难以使学生把法律知识同现实生活建立联系。这样难以让学生的学习兴趣及热情得到激发;更难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培育大学生法律信仰就更是遥不可及。
        当前大学法律知识教育教师的法律素质有待提高。尽管国家发布了《法治教育实施指南》,其中包括提高法学教育者的法律素质和教学能力的要求,但许多大学仍然缺乏法律知识教育的能力。由于专项资金短缺,教师日常教学和研究工作比较繁重以及家庭生活的压力等原因,导致相关教师法律素质提高方面的培训比较缺乏;也没有足够的时间自学法律知识。许多大学现有的教师教育系统更多地集中于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教育和教学技能,语言技能,教学和研究技能等。很少有学校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学校对教师的各项考核标准中也缺乏法律素质方面的考核。随着社会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教育界的法治化也同样在迅速发展,依法治教这一要求不仅是对法律知识教育的专业教师所提,更是对全体教师的法律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全体教师只有通过多途径去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才能更好地依法执教,才能在教学、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感染学生。
        二、完善高职院校法律知识教育的对策
        (一)转变法律知识教育态度
        首先,应当积极引导学生自觉学习,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其次,转变教师的态度。教师应当明确法治文化培育和建设的任务,特别是思修课的教师应当把法治教育融入思想道德教育中,相辅相成。最后,转变学校的态度。学校应当明确和完善教育目标。在课程设置方面,学校应当适当增加一些法律基础课程作为必修课程,在选修课方面,课程设置也应合理的多增加一些综合性强,具有实践性的法律课程,重视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治教育。
        (二)优化教学内容 ,丰富课堂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积极性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教学的内容不能只局限于课本,教师应当在充分了解关注时事政治的同时,在课堂上,以多种形式传授给学生,提高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其兴趣,丰富学生的知识积累。
        (三)强化法治教育师资团队建设
        学校应当引进更多的可以进行法治教育的教师,改变师资力量不足的局面,同时给予教师更好的平台来帮助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加强专业性学习,丰富法学知识。并且让教师参加更多更好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提高教学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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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高职院校构建“大思政”格局的特殊性研究。项目编号QJGXSKL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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