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语言学理论波及下的法律英语词汇教学研究

发表时间:2020/11/11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1期   作者:崔学慧 范晓雨 柴洪博
[导读] 摘要:论述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我国对涉外法律人才需求变得日益迫切,提高我国法律英语教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水平对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变得至关重要。
        临沂大学  山东临沂  276000
        摘要:论述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我国对涉外法律人才需求变得日益迫切,提高我国法律英语教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水平对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变得至关重要。指出在法律英语结合教学中,法律英语学习者的重难点依旧是对于词汇的见解;植根于认知语言学理论方向所进行的法律英语词汇教学实践目前仍然是存在的盲点与难点。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隐喻;范畴化;框架语义学;法律英语词汇
        “一带一路”倡议的日益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多有成效。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强的国际形势下国家越来越需求法律与英语方面的复合型人才。法律英语作为涉及法律与英语双方面知识的学科,要培养双方面的精英型人才。
        一、法律英语词汇分类
        第一类,在法律文件中可以查到,但只有普通意义的词汇。该类词汇可以和具有法律特色的专业性质词汇予以区分。该类词汇的存在仅仅是有助于法律知识和概念的阐述,在其他文体中也会出现,不具有特殊的法律意义。这类词汇不会给法律英语学习者带来比较大的困难,一般并不是法律英语词汇教学的重点。
        第二类,具有法律特殊意义的词汇。这类词汇的意义与法律英语的含义词汇大相径庭。例如,consideration,acceptance,limitation,这三个词在普通英语语言环境中分别是考虑、接收和限制的意思,而在法律英语词汇中分别指对价、承诺和时效。这类词汇是法律英语学习领域必须加以重视的词汇。
        第三类,具有特殊法律意义的古英语、拉丁语和法语。固然三地相同词汇所被赋予的法律含义不同,但无疑都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和演变过程。其中受历史事件的影响,所提的以上三种语言均是法律英语的重要组成成分。古英语多是能够表示语法关系的复合词,例如,aforementioned(以上),hereafter(以下),hereby(特此)。法语在法律英语词汇中的意义比较专一,出现的频率可以说是最高,而且很多词汇已经和英语汇形成了一种交融,看不出法语词汇的痕迹,例如verdict(裁定,裁决),tort(侵权),defendant(被告人)。拉丁语作为比较晦涩难懂的语言,最初只在英国上流社会使用,后主要通过法语进入法律英语中。存在于法律英语中的拉丁语简洁、精确,清晰,比如,versus(诉,对),ad idem(在指定时期)。
        二、关于认知语言学理论的解释
        20世纪80年代初,认知语言学(cognitive linguistics)萌发,于20世纪80年代末发展成熟。认知语言学在建立之初,就与认知科学的理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它可以说是以语言为研究对象的一门认知科学。具体而言,认知语言学是立足于身体经验和个人自我认知,以概念结构和意义研究为中心,因而可以查清存在于语言事实背后的重要认知方式。范畴化理论、原型理论、概念隐喻理论、框架语义学等同属认知语言学。立足法律英语的词汇特点,本文拟从概念隐喻理论、范畴化理论和框架语义学三个方面来探讨对法律英语词汇教学的启示。
        三、法律英语词汇教学从认知语言学理论中的升华
        (一)利用概念隐喻的相似性解析法律英语词汇的特殊含义
        概念隐喻理论存在于认知语言学,并且是其中最重要的理论之一,最初源自Lakeoff与Johnson。该理论认为,隐喻是由抽象到具体,由主干到开枝散叶。如Beijing is the heart of China.此处heart在原域中指的是人身体的一个器官心脏,而在目标域中指的是中心,非常重要地位的一个城市。

从例句中我们可以看出,原域和目标域非常重要的一个特征是二者的相似性。可以说相似性是概念隐喻的基础。通过概念隐喻理论这个相似性特征我们可以解释在法律英语的一个普遍现象:在法律文本中具有法律语境下的特殊含义的词汇,在法律英语文本中仅仅是最普通的英语词汇,而普通词汇含义和其在法律语境下的特殊含义具有某种相似性。这类英语普通词汇对于学生也许并不陌生,但是将其置于法律英语的语境下,由于它们有了其特殊的含义,对于这类词汇学生容易出现理解偏差。
        教师在教授此类词汇的过程中,知识融会贯通,概念隐喻的理论是法律中一词多义现象的最好诠释。学生要想更加清楚的了解词汇,可以细节化学习掌握词汇意义的。法律英语词汇就是普通英语词汇的升华。
        (二)利用范畴理论搭起法律英语词汇框架
        范畴化是指人脑利用符号系统将混杂的世界简约化,高效率化,是人们对世界万物进行分类的高级认知活动之一。在范畴理论中,基本层次范畴概念中的上位范畴和下位范畴完全适用于法律英语教学。上位范畴能突显所属成员具有的相同特征,具有聚合功能;上位范畴细节化便是下位范畴。
        结合到法律英语词汇中,例如Tort(侵权行为)可以作为上位范畴,这个上位范畴可以细分为几个下位范畴:intentional tort law(故意侵权行为)、negligence tort law(过失侵权行为)、strict liability tort(严格责任侵权行为)。教师在进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法律英语教授过程中,就可以根据范畴的理论将纷繁复杂的法律英语词汇进行归类、细化,从而使无序变得有序,使学生在头脑中建立起层次清晰的法律英语词汇的概念关系,更加便于记忆,并方便在记忆库中提取。
        (三)利用框架语义理论细节化解析法律英语词汇
        20世纪80年代,框架语义理论最早由Fillmore所提出。Fillmore(1982)指出对于单词的理解除了客观意义之外,确定词义的关键还包括背景知识、生活经验、百科知识等,须把单词放到特定的框架之中,方可了解单词的意义。这里面的框架没有格式要求,仅仅只需一个概念体系,而概念体系中的任何一个概念都是相互关联的,要理解整体后学会局部了解。具体而言,建立与这个词相关的概念框架,而后方可理解词在语言中的意义,没有“结构背景”或框架的加入,词义就不可能被理解。
        因为二语词形和一语译词对应习惯的影响,在理解某个二语词汇时很容易出现受到一语译词意义影响的偏差。将词语的教授放置在该词语相关的语义框架之内,加以根据框架语义学理论,将会有效帮助学习者准确理解和记忆该二语词汇。而法律英语词汇由于其专业性的要求需要有更加严谨的学习态度,利用框架语义学理论可以帮助法律英语学习者的头脑中建立起法律英语词汇的框架,进而准确全面理解该词汇。
        四、结语
        本文从认知语言学理论视角,从概念隐喻理论、范畴理论和框架语义学三个方面分析了认知语言学理论可能会给法律英语词汇教学所带来的帮助,同时,也希望能够帮助法律英语学习者学会记忆英语词汇。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社会必定需要精通法律与英语的复合型人才,国内相关学者和法律英语教师应当抓住机遇、承担责任,勇于探索,在现有研究层面上,对法律英语教学、法律英语词汇教学进行更深入、更有理论意义的研究,理论付诸于实践,为国家做出更强大的人才贡献。
        参考文献
        [1]张法连.“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探究[N].法制日报2017-12-06(009).
        [2]赵光存.认知语言学哲学基础的思考[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1):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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