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预防措施

发表时间:2020/11/11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0年54卷第20期   作者:张曦文
[导读] 构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共同肩负的重要职责,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城市社区未成年人进入青春期后,生理和心理发育速度明显加快,独立自主的意识不断增强。

        张曦文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辽宁 葫芦岛 125000
        
        摘要:构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共同肩负的重要职责,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城市社区未成年人进入青春期后,生理和心理发育速度明显加快,独立自主的意识不断增强。他们在青春期荷尔蒙的刺激下,变得十分自信,容易冲动,开始在各种不同的场合挑战社会规则,以满足自己渴望受到他人尊重的心理需要。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我国城市社区未成年人群体的犯罪率,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就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预防措施展开探讨。
        关键词:城市社区;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引言
        凡事有利必有弊,信息化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弊端。对于当下信息化浪潮中不断出现新型态势的未成年犯罪以当代法学生的角度来分析如何在信息化趋势中探索有效防治手段,打击、摧毁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网络信息犯罪不良产业链、帮助未成年人甄别有毒有害的网络犯罪信息、抵制不良诱导,在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化防治中开发新态势。
        1犯罪原因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抽样调查中还进行了犯罪原因的调查分析,经过分析得到的结果显示,我国目前的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较多,有的是因为一时冲动,还有的是为了朋友义气,也存在很多处于自身好奇而遭到不良诱导的情况。总的来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但从整体上来看,上文例举的三个原因占比较大,犯罪原因的分析能够体现出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以及文化程度低的特点,需要有人进行正确的引导,不然就很容易走偏,进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措施
        2.1充分利用信息化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
        以其之道治之其身是最合适的方式。充分利用和发挥信息化优势,做到主动作为,将预防、治理相结合。通过积极并全面的对网络环境深入了解并制定相关对策,对社会舆情、社会关注重点全面掌握并进行预防。同时认为也可以通过网络效应来传播和宣扬正能量的法治信息,以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创造出弘扬法治观念、传播正能量的作品。以现在抖音非常受欢迎的“四平警事”为例,其通过幽默风趣的方式进行犯罪案例的演示,帮助大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大众同时对法律也有了初步了解。
        2.2要成立社区未成人管理专职委员会
        委员会由综合治理部门、司法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和文化部门、社区管理部门和群众团体等多方面派员组成,由政府有关领导任负责人,受同级党委有关领导决策机构的领导,同时,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和相关部门工作的评价考核制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成立社区未成人管理专职委员会有利于统筹各种力量和资源,特别是社会支持力量体系。社区未成人管理专职委员会的成立要建章立制,明确各部门、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问责机制,以便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并对渎职人员进行问责;在日常工作钟,要强化领导、突出社区未成人管理专职委员会的作用。
        2.3充分利用信息化做好法律教育宣传
        社会舆论对于部分个案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由于人们对于法制环境、法制工作的重点并不是十分了解,容易造成错误舆论的误导。而信息化传播优势可以达到可观的宣传效果。如前段时间播放的《决胜法庭》制作精良、弘扬正能量。但因其宣传范围小、推广未构成吸引点,这部片子并没有得到大众太多关注。甚至除法律工作者外,知道其播放的人也是少数。故认为,在制作精良法律影视作品时,应与社交平台沟通当进行全面推广与宣传、预告推送等。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社交网络,与法律息息相关的电视剧作品在逐渐进入人们的生活之后,其对于遵纪守法的认知、对法律工作的支持会逐渐增加。
        2.4要加强犯罪预防资源整合
        社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单靠个别部门,很难做到有效预防,必须社会、家庭和学校的资源进行整合,形成系统化预防才能真正起到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家长要重视家庭预防的基础性作用,要努力提高自己的监管能力和科学文化知识,不要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情。学校要重视教育在家庭的延续,不要一味追求升学率和分数,要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放在与学业同等重要的位置。政府相关部门要重视整合社会、学校、家庭的资源和力量,使各种预防力量能够延申到未成年人所在的社区。
        2.5将分散立法改为专门规定
        经过调查了解能够知道,在不同的国家范围内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种是单行刑法的设置,主要使用的国家为日本、德国;第二种就是使用刑法典中特定篇章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规定,比如瑞士;第三种就是利用分散的条文形式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规范,比如意大利。而我国使用的也是分散立法的形式,同时增加有限的附带性规定。这样原始的立法方式很难真正实现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作用,同时还不符合国际刑事立法的思想。因此,我国应该在当前刑法典以及刑事立法的基础上增设专门的形式篇章,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行为以及惩罚进行详细的规范,这样就能够保障未成年人刑事立法的完整性,同时提升刑法典的地位和权利,促进社会的发展。
        2.6构建信息化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机制
        在没有全面了解法治环境、适用法条、个案细节、相关规定情况下,有部分媒体利用社会舆论别有用心的推动案件发酵,试图舆论干预司法。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让舆论和司法得到有效平衡。也引导人们正确理性的从法律角度来看待个案,而非用过激言论来干预正常司法活动。应注意在自媒体上,对于法律知识的宣传、法治教育、犯罪防治应当形成统一的管理链。对于煽动性的舆论严格治理、不同的宣传及管治单位之间实现统一化交流、群策群力,使用一套宣传管理方针,监管构成体系化有利于减少突发情况、打破数据壁垒。如在《法制博览》中提到:“建立校园犯罪数据库,针对当前校园犯罪的低龄化、网络化趋势,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入分析各地不同的大小案例,全面考察个案特殊性,汇总各类数据,从特殊着手分析通性,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在此也可见,建立校园犯罪信息化管理防治体系的科学性、体系化治理预防的重要性,对症下药、达到治理全面到位的效果。
        2.7完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人员配置
        注重培养懂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专业的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工作者,由专人和每个未成年犯建立稳定联系,依据每个未成年犯罪人的心理状态、家庭状况、成长环境的不同,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将教育矫正工作进一步细化,因材施教,设计专门的矫正方案。加强未成年保护宣传,吸引更多的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协助监督、管理和帮助社区内的未成年犯罪人,使未成年犯罪人能更好的接触社会。当然,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也不能忽视未成年犯罪人的父母的作用,毕竟父母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在必要时可以强制父母参与,使其承担监护责任,帮助未成年人尽快矫正,提高矫正质量。
        结语
        综上所述,完善未成年人刑事规制是我国一项非常重要的司法工作,对于未成年人这样的特殊群体,人们更加应该重视其心智的发展,针对当前的形势不断完善刑事法律规制,进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率,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杨盟,黄微.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法律规制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8(32):183-184.
        [2]李金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及其法律规制探讨[J].法制与经济,2018,453(12):115-116.
        [3]李欣.浅谈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及其法律规制[J].区域治理,2019(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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