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室内敞开楼梯间与敞开楼梯辨析

发表时间:2020/11/17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1期   作者:甄诚
[导读] 摘要:辨析民用建筑室内敞开楼梯间与敞开楼梯差异,分析二者在建筑设计规范中的设置要求,探讨在不同场所如何选择合适的楼梯形式。
       哈尔滨消防救援支队
       摘要:辨析民用建筑室内敞开楼梯间与敞开楼梯差异,分析二者在建筑设计规范中的设置要求,探讨在不同场所如何选择合适的楼梯形式。
       关键词:敞开楼梯间 敞开楼梯 差异
       敞开楼梯间与敞开楼梯都是建筑中常见的楼梯形势,两者名称仅一字之差,结构也相互类似,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发生混淆,但它们其实是两种不同的楼梯形式,在消防安全要求中存在明显差距。
       1敞开楼梯间与敞开楼梯的差异
       1.1结构不同
       敞开楼梯间是三面具有围护结构,只有一面与走道直接连通的楼梯间。敞开楼梯是周围没有围护结构,与建筑其他部位直接连通未形成独立分隔的楼梯。图示如下:
 
                           敞开楼梯平面示意图
 
                           敞口楼梯剖面示意图
 
       敞开楼梯间平面示意图
       1.2定义不同
       敞开楼梯间是楼梯间的一种,在建筑设计中作为独立区域考虑。
       敞开楼梯不属于楼梯间,在建筑设计中作不为独立区域考虑。
       1.3防火安全性能不同
       敞开楼梯间没有形成封闭,无法完全把烟气和火焰阻隔在楼梯间外,所以安全性能较低,但由于三面具有围护结构,形成了半包围的隔离区域,所以在火灾中具有一定的安全防护作用,可以起到保护人员通过楼梯疏散,并延缓火势通过楼梯间蔓延的作用。
       敞开楼梯没有围护结构,对烟气和火焰没有阻挡作用,易造成火灾和烟气竖向蔓延,对人员疏散的安全性造成不利影响,安全性能低。
       2建筑防火设计中的要求
       2.1计算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规》)第5.3.2条规定: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在5.3.2条的条文解释中规定: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建筑内连通上下楼层的开口破坏了防火分区的完整性,会导致火灾在多个区域和楼层蔓延发展。这样的开口主要有:自动扶梯、中庭、敞开楼梯等……应对这些相连通的空间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以防止火灾通过连通空间迅速向上蔓延。对于本规范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如5层或5层以下的教学建筑、普通办公建筑等,该敞开楼梯间可以不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考虑。
       第5.3.2条及条文解释非常明确的规定了在计算防火分区建筑面积时对敞开楼梯和敞开楼梯间的不同要求,即敞开楼梯属于联通上下楼层的开口,计算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而本规范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建筑,该敞开楼梯间可以不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考虑。并且《建规》第5.5.13条条文解释中规定:本条规定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无论其楼层面积多大均要考虑采用封闭楼梯间,而与该建筑通过楼梯间连通的楼层的总建筑面积是否大于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无关。即在《建规》中不存在设置敞开楼梯间,并叠加计算上、下层防火分区面积的情况。
       2.2安全出口设置
       《建规》第2.1.14条规定:安全出口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即敞开楼梯间在每层的入口可以作为安全出口考虑,而敞开楼梯没有形成楼梯间,其入口不可以作为安全出口,只能作为同一防火分区内的疏散走道的一部分考虑。
 
                     敞开楼梯间安全出口示意图
       2.3疏散距离计算
       由于敞开楼梯间入口可以作为安全出口考虑,所以在设置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内,疏散距离是房间疏散门到本层敞开楼梯间入口的距离。而在仅设置敞开楼梯的建筑物内,疏散距离是房间疏散门到直通室外安全区域(或室内避难走道)出口的距离,且敞开楼梯梯段部分疏散距离要按其水平投影的1.5倍计算。
 
                       敞开楼梯疏散距离示意图
 
                     敞开楼梯间疏散距离示意图
       2.4建筑构造
       《建规》第6.4.1 条规定:敞开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0m。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釆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而敞开楼梯没有形成独立区域,只需要符合一般规定即可。
       3选择合适的楼梯形式
       3.1住宅建筑
       由于单元式住宅每户之间分隔的需求,公共楼梯间自然形成围护结构,可以很方便的设置敞开楼梯间。《建规》第5.5.27条规定: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3.2公共建筑
       《建规》第5.5.12条、第5.5.12条分别规定了需要设置防烟楼梯间和封闭楼梯间的公共建筑类别,对其他公共建筑设置敞开楼梯间或敞开楼梯并未作出明确限制,但通过前文可知,《建规》中,敞开楼梯在计算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安全出口数量和疏散距离长度等方面都受到很大限制,如果建筑面积较大,为满足疏散距离要求,就要增设楼梯数量,如建筑层数较高,为满足防火分区要求,就要增加竖向分隔,并进一步影响疏散距离。因此可以使用敞开楼梯的建筑主要是建筑面积小、层数低、使用人数少的多层办公建筑、商业服务网点等场所。
       3.3敞开楼梯优势
       敞开楼梯消防安全性低,所以规范对其设置条件做出了种种限制。但其结构简单,设置灵活,占据空间小,施工成本低,在建筑面积较小,火灾危险性较低的场所依然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在遵守各类法规、规范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安全要求和实用价值,科学合理的选择楼梯形式。
       参考书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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