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舞弊风险因子理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研究---以皖江物流为例

发表时间:2020/11/17   来源:《中国教师》2020年7月21期   作者:李旭娟
[导读] 证劵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关乎到我国国民经济建设,

        李旭娟
        山西工商学院  山西省 030000
        摘要:证劵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关乎到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然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仍层出不穷。这些财务舞弊案件不仅破坏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有序性,而且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文,以近年来出现财务舞弊金额达百亿的皖江物流为例,对其财务舞弊动因进行分析,并根据财务舞弊动因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这不仅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而且对规范我国的证劵市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持续的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舞弊风险因子理论; 皖江物流:财务舞弊:
        1、理论概述
        1.1风险因子理论
        美国的G.Jack Bologna等人以GONE为研究依据,随后又提出了新的理论,舞弊风险因子理论。截止到现阶段,舞弊风险因子理论是舞弊动因研究领域最完备的理论。其把因子进行了分类:个别风险因子和一般风险因子。个别风险因子主要是指行为人的道德品质和动机因子,是独立于企业管理体制外的,具有主观性。而一般风险因子则主要是指由是组织管控的,包含潜在者行为人实施舞弊的机会、被揭露的机率、被揭发后行为人受惩处的厉害程度。研究者认为,当两种因子相结合时,且行为人认为舞弊所得到的利润远远高于舞弊成本时,企业财务舞弊的风险就会随之加大。
        2、案件回顾
        2.1发展历程
        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江物流”)前身是芜湖港储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00年11月29日,由芜湖港务管理局作为主发起人,以其经营的裕溪口煤炭和朱家桥外贸生产港区作为出资,同芜湖长江大桥路桥有限公司,芜湖经济开发总公司、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联合发起成立了芜湖港储运有限公司。2003年3月28日在该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0575,股票简称为“芜湖港”。在初次公开募股中募得社会股45000000股,占总股份比例为37.94%,国有法人为73600000股,占总股比例为62.06%。
        2.2皖江物流处罚结果
        证监会认定该公司在2012年、2013年存在虚构销售收入和虚增利润的行为,对外披露财务信息失真,侵害了投资者的利益。2011年、2013年年报未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13年至2014年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皖江物流存在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未及时对外披露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情节十分恶劣。时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汪晓秀作为淮矿物流董事长及总经理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因未勤勉尽责,使得公司内部风险管控失灵,对公司违规行为同样负有责任。对皖江物流、汪晓秀及其他人员给予公开谴责,并对汪晓秀处以30万元的罚款,规定其五年内不得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则处以3万元罚款,皖江物流处以50万元的罚款。
        3、基于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对皖江物流财务状况分析
        3.1 个别风险因子
        (1)道德品质低下
        淮矿物流是皖江物流旗下的全出资子公司,道德品质的低下和对利益的贪婪使得淮矿物流的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在2012年和2013年分别虚假上报收入45.51亿元、46.04亿元,利润虚假上报2.56亿元、2.34亿元,2014年公司财务自查结果显示,淮矿物流虚假上报收入2.22亿元。为了满足自身融资的需要以及隐瞒其他利益相关者,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财务舞弊。但是面对严重的造假行为管理层并没有选择对外披露,利用手段进行故意隐瞒,这正是管理人员道德品质严重缺失的表现。因此,道德品质的低下,对利益的贪婪的追逐成为了财务舞弊的动因之一。


        3.2一般风险因子
        (1)舞弊机会大
        皖江物流在对子公司淮矿物流管理上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子公司肆意超额实行担保是致使皖江物流陷入此次危机的重要原因。在2011年到2014年期间,皖江物流下属子公司淮矿物流为大量的公司提供超额担保,此类超额的担保并没有经过详细的推理,在对外实行担保时,淮矿物流缺少相关的审查及批示程序,操作不符合相关规定,采取赊销的交易方式致使公司出现了大量的坏账,子公司内部发生特大的信用危机,牵涉百亿债务,而且发生违约的情况都没有得到皖江物流母公司的重视。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的审计仅仅命令子公司进行自我核查,提交审核资料和风险评估报告导致子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的时进行舞弊,且没有依照相关的规范披露信息。
        (2)暴露的可能性小。
        皖江物流仅仅2年造假金额达百亿,在此期间外部审计单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大量的应收款项存在异常也未引起外部审计人员的注意。在2012年和2013年均开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在一定程度上与公司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这就增加了财务舞弊行为暴露的难度,外部审计机构可能存在故意包庇。
        (3)暴露后受到的惩罚程度低
        我国证劵市场与西方证劵市场相比,存在起步晚发展快的特点,相关的法律也没有西方国家成熟。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针对财务舞弊的惩处并不严厉,当下追查责任的主要方法是证监会对舞弊问题企业实施行政处罚,而行政处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4 财务舞弊的防范措施
        4.1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公司发生财务舞弊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所在单位内部治理机制出现了漏洞,找出并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漏洞是防止财务舞弊发生的重中之重。董事长和总经理职位相分离,监督权和管理权错开,同时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积极行其监督职责。上市公司必须严格遵照证监会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不断改进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使得相关规定一一落到实处,进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使企业可持续发展。
        4.2强化证监会及政府的监督职能
        证监会在证券市场上充当者外部监督者,其主要的责任是透过对上市公司的监督,规范市场环境,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也对财务舞弊的发生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近年来,提交上市申请的公司越来越多,其财务舞弊手段经历了越来越“高超”,越来越隐蔽。因此,要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石,以强化证监会的监督职能为手段。利用高科技信息技术,改善监管手段,进而提高监管效率。同时证监会加大对舞弊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舞弊成本。
        4.3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行为
        完善我国法律法规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控,对于不合规的会计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加大惩处力度,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成本,对于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进一步规范其行为。
        5 结论
        利用舞弊风险因子理论深入分析皖江物流财务舞弊的动因。从个别风险因子和一般风险因子两方面来具体分析,并提出具体措施。皖江物流财务舞弊案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只有在遵守并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前提下,企业才能健康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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