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执法

发表时间:2020/11/1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0期   作者:王志刚
[导读] 摘要:本文以大型商业综合体为分析对象,首先介绍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概述,接着分析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最后论述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执法对策,以便提高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执法质量,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不会受到火灾影响,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城东大队  青海省西宁市  810000
        摘要:本文以大型商业综合体为分析对象,首先介绍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概述,接着分析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最后论述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执法对策,以便提高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执法质量,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不会受到火灾影响,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执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一座座大型商业综合体拔地而起,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了活力,但我们也需要加强综合体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大型商业综合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为此,我们需要加强和改进大型商业综合体监督执法工作。
        一、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概述
        (一)大型商业综合体业态分布特点
        第一,规模集约性。大型商业综合体是商业聚集产物,通过整合不同业态商业设施产生聚集效应,从而达到规模集约,为消费者提供各种各样消费选择,拥有巨大的规模效益和成本优势。
        第二,商业突出性。大型商业综合体常常是以商业业态作为中心,通过步行街或者连廊作为纽带,连接综合体内各个不同空间,以突出商业灵魂。
        第三,业态复杂性。大型商业综合体包含有非常丰富的业态,集购物、餐饮、文化、娱乐为一身,使人们可以享受多样的消费服务体验。
        (二)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危险性及发生火灾后的危害
        如果大型商业综合体发生火灾,火灾蔓延形势非常快,在极短时间内可以蔓延到各个地区,给人们疏散逃生的时间非常短,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此同时,由于大型商业综合体是以商业作为中心,因此发生火灾之后会严重危及其商业价值,导致大型商业综合体出现巨额财产损失和巨大社会影响。
        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执法问题分析
        第一,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当前,消防工作人员对于如何开展大型综合体执法经验欠缺,导致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综合体执法方面存在着能力不足的现象。与此同时,由于建筑消防设施不断更新,消防部门对于监督人员开展定期培训的频次较少,导致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与实操能力参差不齐,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得不到显著提升。
        第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水平不高。目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社会消防机构资质不再进行审批,仅仅只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展相关执业活动。此意见的出台,虽然对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作用,但同样导致很多社会消防机构在服务时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未按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执业活动,这也给消防执法监督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第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知出现偏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不重视消防工作,认为消防安全只是消防部门的职责所在,与自身无关。长期以来,“消防安全消防抓”的模式一直未得到有效改变,消防部门“单独独斗”的现象长期存在,消防监督执法合力未有效形成、监督执法效能较低。
        第四,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主体责任缺失。目前,商业综合体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思想观念落后、消防安全意识单薄,不能有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不能有效落实,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停留在形式主义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不到位。商业综合体内部管理人员更换非常频繁,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就直接上岗,不能有效履行内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第五,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效果不佳。

各地往往都是利用重要节点开展宣传工作,例如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当天,仅仅只是搞一些集中宣传活动和演练,虽然在短时间内烘托了一定的宣传氛围,但时间一过往往使人民群众有所淡忘。加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宣传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执法对策
        第一,稳步提升监督人员监督执法能力。为了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监督执法能力,消防部门可以定期开展业务大讨论、实践大练兵、全员大比武等活动,有效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全面检验各级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素质。同时,每年选派技术骨干到兄弟总队参观学习,同时也可以聘请一些省内外专家到内部为全体监督人员开展专业业务培训,以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二,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消防部门需要加强监管,在日常消防监管机制上加大对服务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管,如果在监管中发现虚假现象需要坚决予以处理,并通过国家信用平台实现“联合惩戒”。同时,还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开展执业监管,研发消防服务机构手机在线监管平台,加强与综合商业体之间的联系,凡是签订了维保合同的服务机构全部纳入该监管平台,以便消防部门实现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和执业质量实时监管,倒逼服务机构提升执业水平,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体系。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职责对辖区各类场所和经营单位开展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街道办、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充分发挥末端监管优势,紧盯“九小”、“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同时,在积极推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通过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终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通过互联网技术提升监督执法效能。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实时连接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的各项消防设施,实时查看设施运转情况。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电子眼等远程视频监控的方式对整个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切实整改火灾隐患。除此之外,在推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在“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的基础上,开设火灾隐患官方投诉平台,实时受理群众举报的身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通过平台实时向群众播放现场核查火灾隐患的执法全过程,有效提升执法公信力。
        第五,加强和拓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渠道。消防工作,宣传先行。一是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消防宣传工作联动小组,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和目标,确保消防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提请各级政府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等社会宣传活动中并逐年增加比重。同时,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播放典型场所火灾案例及消防安全科普常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在农村、学校、企业、社区、社会单位等广泛开展火场疏散逃生、灭火基本技能及消防法律法规等基本常识的宣传,拓宽宣传教育受众面,加强培训演练、指导微型消防站提高实战能力。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消防安全,我们需要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执法质量,坚决杜绝大型商业综合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时立涛.浅谈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管理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000(014):297-297.
        [2]高汉卿.浅谈大型城市综合体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分析[J].四川水泥,2019,000(009):181.
        作者简介:
        王志刚,男,汉,祖籍四川宜宾。青海省西宁市消防支队城东大队。大学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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