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乡村景观的管理重点和机制研究

发表时间:2020/11/19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23期   作者:郭星
[导读] 日本有和我国类似的农耕文化和小农经济传统,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也出现了“过疏化”、“老龄化”等问题。
        郭星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044
        摘要:日本有和我国类似的农耕文化和小农经济传统,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也出现了“过疏化”、“老龄化”等问题。本文梳理了二战后日本乡村振兴的发展历程、乡村景观的管理重点及机制,并以古川町为例研究其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为我国的乡村景观建设管理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乡村景观;社区营造;公众参与
        二战中,日本遭到严重打击,战后国家经济发展重心放在大都市上,工业和城市得到快速发展,而乡村经济日益下滑,城乡差距逐渐扩大。经历三次市町村大合并和三次乡村建设,上世纪90年代起日本乡村经济发展迅猛、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镇化率高达93.5%。
        一、乡村的概念
        在日本,乡村是相对于城市的地域概念,是指以从事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经济活动,相对独立的、具有特定的社会和自然景观特点的地区综合体。
        日本总务省统计局在1960年国情调查时提出人口集中地区,指调查区内人口密度为4000人/km2以上,且市、町、村相邻调查区的人口合计为5000人以上的区域,即“城市”,乡村则为其他地区[1]。日本乡村占国土总面积的97.2%,40%的人口住在乡村,在国民经济、国土保护利用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行政与社会治理
        日本施行中央—县—市町村三级行政架构。中央政府与乡村风貌管理有关的是农林水产省、国土交通省等五个部门。都道府县市町村都是地方公共团体,市町村是最基础的行政单位,有地方自治权和一定的立法权。
        各级政府会直接作为景观行政团体制定景观条例,同时也是景观规划、建设行为的组织者;协议会、社团法人、企业、社会公众是重要参与者;当地居民更是景观建设的“主人”,贯穿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全流程。
(1)中央层面——制定法律法规   
        日本没有专门针对乡村风貌的法律法规,管控策略并非按照城乡关系进行“块”式制定,而是按照资源类型进行“条”式组织。《景观法》划定景观地区、准景观地区,对重点区域的建筑物形态、高度、建筑物占地面积均有限制。《文化财保护法》明确了市町村传统建筑群保护地区的设定、管理等标准。


        表1乡村景观管理所涉及的中央政府部门、法律及相应景观资源
主管部门    主管内容    主要法律(牵头制定)    资源分类
国土交通省    景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    《景观法》    景观地区、准景观地区
农林水产省    农宅、田地整备    《农业振兴地区整备相关法》    景观农业振兴地区
        《都市农业基本法》    特色农业
        《农山渔村余暇法》    乡村旅游业
文部科学省    文化遗产    《文化财保护法》    重要文化景观
            重要传统建筑群保护地区
环境省    自然环境    《生物多样性保护基本法》    里地里山
经济产业省    人文、工艺    《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相关法》    传统手工业与技艺

        (2)地方层面——建立自治与公共参与机制
        京都府伊根町建立景观志愿者制度,政府和居民协作推进景观建设。町政府指定民间团体制定旨在提高伊根景观的措施制度,景观志愿者每月在町内巡视,记录、检查景观,听取居民意见。如宫崎县诸塚村设立蓝图制定委员会,以村内所有家庭为对象,听取居民对景观和城市建设的意见,制定了《诸冢地区景观导则》。
        三、工作推进模式
        日本的乡村振兴工作主要有三种推进模式:
        旨在保护历史街道的“造街运动”。二战后许多传统建筑遭受“建设性破坏”,20世纪60年代,由民间学者倡议、市民作为主体发起了旨在保护历史街道的“造街运动”,许多市町村的历史街区、建筑、景观得到保护。
        以乡村产业振兴为目的的“造村运动”。造村运动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以振兴产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振兴日益衰落的乡村为目的的乡村建设,即在政府引导支持下,发展以特色产品为基础的地方经济发展模式。
        全国性的景观活动。1992年起日本政府连续举办了“美丽的日本乡村景观竞赛”,举办“故乡营造大奖”等,促进了日本各界对乡村、山川、渔村、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理解和思考。
        四、乡村景观的分区分类
        日本乡村景观是聚落景观、民俗文艺景观等构成的复合乡村景观系统。依托人的行为活动大致可分为生活景观空间、生产景观空间、自景观资源三类。生活景观空间包括院落、宅旁林、人居林、公共空间等;生产景观空间包括农田、林地、草场、水渠等;自然景观资源包括森林、自然植被、动物、地形地貌、河川湖沼、气候等[2]。
        五、案例研究——岐阜古川町的乡村景观振兴
        在上个世纪日本工业高速发展的年代,位于日本中部的古川町的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古川町改造后的风貌魅力以及社区营造的理念,带动了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并在1993年获得了“日本故乡营造”大奖,成为日本故乡再造的典范,“故乡再造旅游”也成为新的旅游方式。
        1973年,返乡服务群成员回到古川,发起“发挥个性、感性丰富的建设”的乡村景观振兴运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前期调查:针对景观指南制定进行调查,并讨论研究。
        全民参与:全村动员的河川清理运动和鲤鱼放养计划,让居民认识到可以依靠社区营造的力量大幅改善周遭环境。居民成为景观环境的营造主体。
        控制条例:制定《飞驒古川故乡景观条例》《传统市区建筑设计指南》。制定计划、景观条例、建筑设计指南来指导乡村建设,管控整体的景观风貌,对“景观保存地区”“历史性景观地区”提出了具体的建设引导措施和资金计划。制定了建筑物的设计协议基准、补助对象标准范例等。
        文化传承:为了保留并传承珍贵的古川文化,古川町将当地工匠文化的精华进行了集中展示,建设了“飞驒之匠文化馆”。
        节庆活动:传统是古川町社区营造的基础;而以传统为基础的节庆活动,则成为凝聚古川人的举措和吸引外来人的魅力。
        六、结语
        日本的乡村景观管理机制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如 “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行政体制与工作推进模式、健全的法规和技术体系等。乡村振兴战略为我国乡村建设带来了重大机遇,塑造特色乡村景观、传承乡土文化、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全民对乡村景观风貌保护意识和营造意愿,需要村民、各级政府管理者、设计师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郭笑然等.日本乡村振兴政策演变及效果分析[J].世界地理研究.2020(5):905-916.
        2.裴逸飞等.乡村营造中的人、地、村三方维系研究——基于中日乡村营造的成功经验[J].西部人居环境学刊.2020(3):98-108.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