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 内蒙古 010020
摘要:土地调查本就是我国一项基本法定制度,这一调查制度的应用能够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使其成果成为土地利用活动空间的基本保障,同时土地调查也是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的根本依据,调查结果能够为政府决策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本保障。基于此,要充分结合国家需求,从不同方面进行创新,分析“三调”后土地变更调查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措施,使土地调查向资源调查监测转变,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应用全新技术标准和调查手段落实工作。
关键词:三调;土地变更调查;技术创新
引言
土地变更调查是建立在以往调查结果和调查数据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分析对比了解本年度土地变化以及利用信息情况,对数据库中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进行及时更新,从而保障土地调查数据的实效性和可靠性。在2007年~2009年,我国组织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逐渐查清陆地国土范围的土地利用情况,随后三调工作内容、技术标准和调查手段与二调相比均发生极大变化,同时各级资源管理部门陆续建立起来土地调查逐步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转变,在三调后的土地变更调查内容以及方法都将与传统调查产生较大差别。
1土地变更调查中所存在的问题
1.1资料收集不全面
在进行土地变更调查时,部门工作衔接生硬、资料收集不全面,这些情况都会对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产生直接影响。在开展土地变更调查的各部门均有自己的任务,各有重点、各有侧重,不同部门都有着自己的岗位职责。在原则上,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应是紧密且顺畅的,然而在实际落实阶段时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到位,经常出现一个部门需完成多项工作,而其他部门却未能落实工作。在这一情况下,由于对其他部门工作的了解不充足,更容易出现土地变更调查失误的情况。除此之外,在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中,部门之间存在断层,一个部门涉及本不是自己部门的工作,在部门收集资料时会发生资料不全或是资料缺失的现象,若是档案数据不准确、不完整都会导致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产生极大影响
1.2专业人员素质水平低
社会的快速发展促使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这一社会背景下,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逐渐将此项工作重点精准化,它需要一大批能够熟练操作设备系统以及软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然而现阶段我国的实际情况是严重受到事业编制的影响。现阶段大部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缺少科班出身的复合应用型人才技术人员,大多由其他岗位的职工兼职,这些职工自身专业素养水平较低,在进行一段时间的学习后便匆匆结束这一岗位的工作,未能深入熟练掌握技术应用就赶往下一个岗位,严重导致人才力量流失严重,这一状况造成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难度加大。
2“三调”后土地变更调查技术的创新与应用
2.1调查证据一体化
传统土地变更调查技术是建立在图纸和调查表格的基础上展开作业,外业调查和定性、上报、审核各个环节出现分离,这一技术进行效率低、工作重复率高且容易发生失误,因此要对这一传统作业模式进行优化创新。建立在3S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基础上逐渐引入国土资源在线巡查系统,有效实现外业调查一体化。利用这一系统的应用简化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流程和审批时间,节约时间,缩短工作的周期,并在此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数据准确性。这一系统基于移动智能终端,通过3S技术实现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基础数据合成收集,对数据进行统一管理,方便调查人员随时进行查询分析和数据归纳。其次这一系统的移动智能终端搭载GNSS全球定位系统,能够确保照片和图斑相对应,防止调查人员弄虚作假。除此之外,这一技术是建立在”互联网+“技术的基础上进行的,调查人员在进行外业调查时可以定时举证、实时上报,审核人员则可同步实时接收,对所收集数据进行审查和反馈,有效实现上报和审批工作同时进行。这一在线巡查系统不仅可以用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同时还可用于日常土地执法巡查,有效实现常态化和一体化的土地调查体系共同进行。最后,系统使用分层管理模式,终端移动设备大多使用统一备案的专用手机网络传输,采用政务网保障调查工作的保密性以及数据安全性。
2.2细化土地调查结果
传统变更调查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依旧使用二调工作分化建设细则,用地分布于各个二级类中,大部分规定调查在201城市202建制镇以及203村庄,这一做法的优势在于减少调查工作量,然而缺点却在于无法满足现阶段城市土地精细化管理实际需求。“三调”将建设用地二级类进行分幅,对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细化,在传统调查中无法进行细分的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等地类面积性质分布都在成果中加以体现,然而各城市还需进一步对照批准,为建设村级工业园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专项调查。随着社会发展和政府治理能力的不断提高,现阶段土地变更调查将在三调成果基础上进行创新和优化,继续开展建设用地细化调查,持续更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各地区可按照管理需求进行建设用地专项调查。除此之外,“三调”的土地变更调查需将重点放在监测调查工地的变化上,清晰耕种情况,细化调查河道、湖区、林业范围内的耕地,从而保障耕地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结语
土地一调查成果是规划编制和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的根本数据支撑,为进一步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研究制定城乡用地分类,从而落实国土分类和规划分类的有效联结。在“三调”后的土地变更调查必须进行优化创新,展现自身较强的支撑性,有针对性地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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