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企业专利权行政保护的问题

发表时间:2020/11/20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23期   作者:李玉婷
[导读]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高新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伴随着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企业经营国际化以及越来越多的国家发展市场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作用
        李玉婷
        湖南南方通用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  湖南省株洲市  412000
        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高新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伴随着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企业经营国际化以及越来越多的国家发展市场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作用,就产生了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是目前世各国经济发展的重点基础,并且,世界各国经济收支水平也成为衡量世界各国实力强弱的基本标准,改变了传统的以军事管理能力作为衡量标准的模式。由此可见一个国家的经济收支状况决定了其在世界中的地位,同时,专利权又是经济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加强我国企业专利权行政保护,对于促进我国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对我国企业的专利权行政保护中存在中专利行政保护法律不够健全完善以及专利乡镇保护机构也不够完整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并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我国专利行政保护的合理有效的策略方案。
        关键词:专利权;行政保护;问题;策略
前言
        为了确保我国的经济发展能够与国际经济相互融合对接,保障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从1985年起,我国正式开始实施专利法,我国企业的专利权如果受到侵害,就可以运用专利法维护自身的专利权益。一般情况下专利权拥有方可以采取与相应的当事人进行协商、向当事人提出诉讼以及申请由地方专利权行政部门进行介入等三种方式进行调改解决。依据我国的发展情况,采用行政保护企业的专利权比司法保护不仅具有启动简单,流程方便快捷,而且专业性非常强,执行率也非常高。目前,我国的专利权虽然发展也十分迅速,由于各方面的因素的影响,还是有许多的问题存在,有待在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我国专利权行政保护所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我国专利权行政保护法律尚不完善
        第一,目前,我国专利权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这样导致制裁相应当事人的时候没有相关的法律作为依据,由于专利权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法律目标,并且还会涉及到民事和行政等内容。第二,当前我国的专利权行政执法文件还不健全,存在着许多不足。例如我国对于专利权侵权问题和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没有做出系统化的明确规定。第三,有部分关于专利权的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够全面,存在着一定的漏洞。例如,一些跨省的专利权侵权案件,一方面由于我国的政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没有全面下放,另一方面又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在进行专利维权时就会非常困难。
(二)我国专利权行政保护机构尚不完整
        目前,首先,我国的专利权相关保护机构设置存在着不合理的问题。行政保护不仅主体设置不清楚及不明确,没有设置一个统一的管理体系模式,地方保护主义较为严重,非常不利于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而且,我国的执法部门权限也没有统一,工作标准也存在严重的偏差,严重影响了专利权保护工作的开展。其次,对于一些跨地区的专利权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很难做到执法联动。同时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限制,一些跨地区侵权案件信息流通也较缓慢。正是由于信息流动非常缓慢,导致很多地方都没有很好地意识到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大部分普通群众都没有产权保护的意识,这样就使得国家没有一种产权保护的氛围,非常不利于国家的发展。


二、完善我国专利权行政保护的策略
(一)完善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我国目前专利权还没有得到非常有效的保护,为了能够让这些拥有专利的人们的权利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就必须加强法律建设,这样才能更好地让国家的各方面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除此之外,我国的国民需要提高对专利重要性的认识,这样才能避免一些普通民众因为不理解专利的重要性而向周围本可以获得专利的人群输送一些不需要申请专利的言论。各项事务需要单独进行统一规定处理。同时还必须要将专利权诉讼的内容及流程进行简单化处理,科学合理的制定能够适用于全国各地的专利法,全面提升我国专利法的执法高度。
(二)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建设机构
        为了提升我国专利权行政保护的效果,我国的方面的管理工作都需要进行进一步加强的管理,这样才能让我国的行政机关能够起到其应有的作用。第一,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对专利、版权以及商标等部门的专利保护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避免出现部门之间职能重叠及工作重复的现象出现,从而降低相关资源的利用率。第二,为了能够给地方专利权行政执法能力和范围,提供专利权保护的依据及标准,必须要划分响应地方专利权行政管理部门,并且地方行政机构或部门必须要对不同的部门及各个工作人员进行明确的职能划分,为我国的专利持有人员提供很好的法律保护。只有这样才能解决我国的专利权保护的执法机制和行政机构建设不够全面、工作划分范围较为笼统、不够精细以及不同执法机构之间容易出现职能交叉的现象等等问题,才能促进我国专利行政执法保护效率的提高。
(三)完善专利行政的执法运营体系
        要建立健全的专利行政执法运营体系 ,首先,国家必须需要建立完善的执法机制,我国的专利执法相关的部门,可以向一些专利权机制设立较好国家借鉴他们的做法,再结合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和文化等等方面的指数及信息,制定科学合理的专利行政执法试运营体系。同时,还要定期的进行试运营情况总结,在专利行政执法试运营取得较好的成效时,才能在全国范围里进行运营推广及发展。其次,还必须要建立跨地区的专利权政法机构。这样一方面可以加快跨地区的专利权案件的信息传递,避免推卸责任的问题出现,另一方面通过制定相应的救济库和责任条款,不仅为专利权拥有人员提供有效的政法保护,同时还提升了我国政法部门对专利权法律保护宣传的力度,让我国公民感受到我国政府部门对专利权拥有人员的保护力度。
三、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到来,专利权将成为我国每一位公民非常重要的权益,国家为了全面保护我国专利权拥有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我国的专利法也在不断的进行修定,确保专利权保护制度能够更加健全和完善,保证能够为专利拥有人员提供最好的法治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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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玉婷(1981-05),女,汉族,籍贯:上海市,当前职务:科技管理员,当前职称:工程师,学历:本科,研究方向:1.知识产权2.专利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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