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金忠
桦川县湿地保护中心 黑龙江 154300
摘 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湿地更是生态环境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湿地环境自身的持续减少以及人们对湿地的过度利用和污染浪费,造成了湿地生态日渐衰败的景象。如何意识到湿地保护的重要性,并运用合理的湿地生态保护措施来有效保护湿地这一至关重要的自然资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从分析现状及原因,探讨湿地保护的意义,提出行之有效的湿地生态保护措施。
关键词:湿地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湿地一般意义上指有静止或流动水源的相关水域。当下湿地生态环境的恶化除了由于世界总体自然环境的恶化造成湿地本身的持续减少,也有很大部分原因在于人类的过度开发利用和污染浪费。湿地保护关乎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的健康与否,以及区域经济乃至国家经济的可否稳定持续发展,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都应予以重视。
1. 湿地保护的重要性
湿地是人类生存生活中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湿地生态保护主要具有社会效益,经历效益和生态效益三方面的重要价值。
(1) 湿地生态保护的社会效益
一方面,是湿地生态保护的参观和游览价值。在巍峨的高山和广阔的平原间,湿地无疑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在我国广袤的湿地环境中存在很多的自然或非自然风景区,它们长期吸引着全国各地的人民来观光旅行,这也为区域和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效益乃至文化效益。其次,合理的湿地生态环境穿插创造或存在于城市之中,将常常给劳累一天的居民带来心旷神怡的奇妙感受,甚至吸引各类昆虫,飞鸟悠然落足。在高速度、高信息化的城市中营造大自然的氛围,这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升城市市民幸福指数乃至国民幸福指数。另一方面,湿地在生态环境演化过程中具有极大的科研参考价值,这为科研人员和教育工作者探究素材推动城市经济和生态环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最后,水是生存的必需品,湿地保护的意义也在于传承人类独特的生命和长远精神和物质文明。
(2) 湿地生态保护的经济效益
湿地除了给人们带来丰富的物质资源,还为周围农业、工业以及生活用水带来了一定的便利。部分区域国民也以湿地生态环境为生,将湿地富裕的大量鱼、虾等水产品作为自身基本生活的经济来源和物质保障。另外很多湿地区域除了具有以上农副产品之外,还拥有很多开采或未开采的自然资源,比如矿物资源等。相关部门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一定的开发或改造措施,适当挖掘湿地环境的各项自然资源,使之应用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将更充分的发挥湿地生态带来的经济效益。
(3) 湿地生态保护的生态效益
湿地有调节环境,控制水平衡、缓解污染和调节气候等的作用。水是万物赖生存的自然资源,湿地更是许多动植物繁衍生息的必要场所。首先湿地环境为鱼类和鸟类提供了丰富广袤的繁衍环境,为保障自然界生物多样性奠定了条件基础,这对大自然万物的和谐共生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湿地对水平衡的调节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湿地生态系统中通过缓冲水源,引流洪水等方式,保证其生态环境和相关区域的水资源储备量。另外是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对缓解污染的作用,合理的应用生态环境可以很好的净化水资源,为人类提供干净的日常生活用水。
最后,由于湿地特殊的生态环境以及水对二氧化碳的相关作用,使得湿地具有调节区域环境和气候的效果,其保证了区域生态环境的稳定性。
2.湿地生态保护的相关措施
(1) 强化宣传和提高人们保护湿地生态的意识
社会各界和相关单位应首先提高自身保护湿地生态的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的运用湿地生态保护相关举措。当然也不能只靠相关人士的自觉,保护湿地生态的意识应落实到社会各人。一方面可以通过相应媒体的宣传,比如通过网络、电视、报纸、自媒体等形式,尽量使社会个人都意识到湿地生态的重要性和相关单位进行湿地生态保护的意义,提高人们对湿地生态系统的认知和保护意识。如果社会各界人人都将湿地生态保护作为自己的责任,那么实行相关保护举措将轻而易举而且事半功倍。另一方面,可以组织一定的实践活动和湿地知识科普行为,让国民切身实际的了解到湿地生态系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从而真正为国家和政府的湿地生态保护措施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
(2)湿地生态保护和管理制度
法律是国家实行各项管理举措的强有力的条件保障,因此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也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一方面对湿地生态保护的专业人员进行规范化选拔和培训,提高其自身综合素质,使得相关专业人员和部门自发自觉的与当地基层单位相互讨论联系,对各项保护措施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分工,以提高工作效率并降低工作难度。在经济条件和科技条件允许的地区,可以设置一定的人工监管系统和云监管系统,在相互监督的条件下各方面真正落实地生态保护的相关举措。另一方面,只有制定合理严格的湿地生态保护和管理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在执法时才能有真正的条件基础,对违法乱纪和知法再犯的相关不良分子,根据法律条文进行相应的管理和制裁,提高破坏和过度开采湿地资源行为的犯罪门槛,真正的加强湿地保护的实际执法力度。
(3) 构建湿地公园等保护区域
构建湿地保护区域并不是使得湿地环境废弃不用,而是因地制宜的科学合理的进行开采和规划,既要保证其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也应保障湿地生态环境不被破坏和严重影响的基础。当下,国家已经深刻意识到湿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并及时颁布了大量的湿地生态保护政策,为顺应国家相关政策,建立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区等湿地保护区域,在具体举措中,主要包括严格禁止对湿地的过度开采与一定的污染浪费,对湿地内各类生物的细致真诚的保护(针对濒危动和对生存条件要求较高的各类动植物),充分发挥现有保护区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等方面。湿地保护区域可以在法律保护的基础上杜绝过度开采和污染浪费行为,这对于湿地内动植物的生存和生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相应部门应在建立保护区域的举措中,明白自身任务和相关责任,合理分工规划,最大效率的完成湿地保护区域建设相关举措的有效落实。
(4)加大政府和社会各界资金投入
没有足够的资金保障,湿地保护措施很难得到真正的落实。因此,政府和国家应该主动将湿地生态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可持续发展基础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国家应广泛拓宽资金筹备渠道,加强社会各方经济资源的引入,使社会各界明确分工并落实自身责任。此外,应在内部具体落实到各个单位,使相关资金得到最大效益的利用,不能浪费社会各界给予的经济资源和辜负国家重视湿地生态保护的重视,充分依靠资金保障落实相关湿地保护举措。最后,国家和政府也应加强湿地保护宣传和提高湿地保护政策地位,并在一定条件下拓宽国际资源等资金筹集渠道,有效促进湿地生态保护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3.总结
湿地作为大自然赋予的一项宝贵的自然资源,具有极大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因此,社会各界和相关单位应顺应国家和政府的相关政策,切实落实各项湿地保护举措,以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为己任,真正促进湿地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娜:湿地保护的重要性与湿地生态保护措施探究[J].《环境与发展》.2019年9期
[2]宋海斌:浅谈湿地保护的重要性与湿地生态保护措施[J].《农村科学实验》.2019年31期
[3]王翔:湿地保护的重要性与湿地生态保护措施分析[J].《科技风》.2020年9期
作者简介:徐金忠(1971年12月),男,汉,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单位:桦川县湿地保护中心,研究方向:湿地保护与湿地生态保护 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