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模式下项目业主对工程管控的探讨

发表时间:2020/11/2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2期   作者:王广建1 张世青2
[导读]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项目工程管理的发展也有了进步。
        1.身份证号码:37292219800504xxxx  山东济南  250022
        2.身份证号码:37292219821109xxxx  山东济南  250022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项目工程管理的发展也有了进步。国内建筑行业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一般采用设计建造、施工总承包、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等模式,而EPC总承包模式应用越来越广泛,目前已成为主要模式。EPC总承包模式是指设计、采购和建造一体化模式,该模式表现为承包方受发包方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在建设过程中,发包人对承包方的工作不直接进行干预,仅实施一定的监督和管理职能。从EPC模式的业务范畴看,承包方对建设项目有全方位的主导权,可以按自己选择的方式自主开展各项工作,能更好地发挥承包方的技术和实践优势。但对业主方而言,EPC模式从实质上削弱了发包人对项目的管控力度,导致在某些环节上发包人的要求得不到充分的落实。为规避由此带来的弊端,发包方需要对工程项目的管控要素逐一进行深入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管理策划,实现业主既定的工程建设目标。
        关键词:EPC模式;项目业主;工程管控;探讨
        1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改革不断深入,我国的城市化建设进程也在迅速推进,对我国工程建造的施工进度、施工技术以及施工质量等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加大了工程建造管理工作的难度。传统的施工建造管理模式存在许多的局限性,已经很难适应现代工程建造的要求,而应用EPC模式能够明显改善传统工程建造管理模式中的许多不足之处,可以保障工程建造的施工进度以及质量,全面保障工程建造安全性能的提升,减少工程建造安全隐患问题。文章对基于EPC模式的工程建造管理进行了全面的阐述,从业主角度针对EPC模式在工程建造实践工程中,管理过程中应用的不足之处,提出要建立健全工程工作流程制度以及体系、强化和细化项目前期研究论证、以及建立健全管理监督体系模式等,具体的解决基于EPC模式工程建造管理问题的改进方案。
        2 EPC总承包模式及其特点
        EPC模式是总承包模式的一种。总承包模式除了EPC模式,还有EPCM和DB模式。EPC是设计(Engineering)、采购(Procurement)、建设(Construction)三个词的英文字母的缩写。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也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Procurement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建筑设备材料采购,而更多的是指专业设备、材料的采购;Construction译为“建设”,不仅仅指施工,还包括安装、到技术培训等。具体来说,业主作为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包揽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后向业主交付符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传统的承包模式为“业主——工程师——承包商"三方模式,而EPC模式中则为两方主体,即业主和承包商,在该模式下两个利益主体的关系更加明晰而简单,而且突出了EPC承包商的责任主体地位。较传统承包模式而言,EPC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1)凸显设计在整个工程设计中的作用。设计在整个工程假设中起着指挥官的作用,重视设计这一环节,有利于根据项目的进程,随时调整整个建造方案,达到整体优化的效果。(2)各阶段工作衔接流畅,有序进行。各环节之间并不是各自独立,单独进行,而是彼此交叉。各环节之间衔接流畅,避免脱节,有利于各阶段工作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以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3)避免机构臃肿,层次重叠,资源浪费,通过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3 优化措施分析研究
        3.1 慎重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合理配备人员组成,精准业主自主定位
        基于EPC模式的工程建造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综合性特点,对于业主来说,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实践能力要求极高,既要懂管理又要懂相关专业技术,能够和设计、施工、造价、招标各领域人员顺畅沟通交流,达到宏观上落实业主需求的目的。因此,针对EPC发包模式特点,合理抽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明确业主在整个项目中的具体地位极其重要。作为业主单位,一是要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理论知识培训,让他们全面掌握EPC模式相关的理论和法规制度,以及运行机制,在实施全过程中真正起到对EPC承包方的监督和管理作用。二是要统一项目管理人员思想,精准业主自主定位,真正做到尽职不越位,主动不代替,监管不对立,和各参建方建立起平等对话平台,以法以规牵引项目有序运行。三是要强化责任分工,业主方项目管理机构必须突出“紧紧围绕核心,实施扁平化管理”,既要突出项目的统一协调,确保各方信息、资源集成共享,又要强调各专业“点对点”与承包方对接,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好统与分的关系。四是要竭力发挥承包商作用,严抓关键节点监管,放手具体事务性管理,处理好抓大和放小的关系。
        3.2 合理深化项目前期论证,详尽业主任务需求,确保预期目标无偏差
        EPC模式项目,关键中的关键就是要高质量、高效率地实现业务任务需求。业主需求是EPC模式项目的各项工作的最初出发点,也是最终落脚点,业务对任务的需求关系到EPC承包方的服务范围和具体工作量,直接影响着项目报价。在EPC模式项目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业主预期值高于项目实现值,从而引发业主和承包方纠纷的案例。究其原因,就是业主任务需求功能说明书描述不准确、不全面,使得发包和承包方理解有偏差,甚至大相径庭。

作为业主方要特别重视前期的论证和调研工作,尽量让管理人员、专业力量、项目实际状况深入沟通、交流,最终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具有可发包深度的严谨的项目需求功能说明书。项目需求功能说明书中,对EPC发包的具体范围、项目主要功能和技术参数、最终交付的成果形式和质量标准等要素进行无歧义表述,已经确定必须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指导性,为后期EPC招标、过程管控、项目验收等提供基本依据和遵循。
        3.3 引入第三方监督评审机制,强化关键环节监管,达到灵活和规范统一
        EPC项目最大的优势就是将发包方的管理负担和技术负担尽量减少,以其灵活的自主运行模式,来高效运转,最终实现业主对项目的功能需求目标。但是,在现实操作中,由于EPC项目承包方自身的机构设置、内部运行模式、相关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常会出现原本只有传统模式下才有的各参与方的弊病,导致EPC项目优势难以体现。让EPC项目承包方在规范的要求下,自主发挥灵活性优势,才有可能最终达到理想结果,而不能单纯依靠承包方的自觉性。加大对EPC项目重点环节的第三方监管评审,特别是设计文件质量审核、关键设备技术参数实现、施工工艺质量水平、安全和文明施工、以及项目竣工后的质量评估和后期运行质量评估等。同时重视项目的全过程、全周期的闭合责任管理,并与项目进度款支付直接挂钩,并将过失与赔付真正对等或超值赔付,才能让EPC项目承包方从主观和客观上,真正实现制度化、高效率运行。
        3.4 深化可行性研究,明确投资限额,确保招标额度不超概算
        竞争性投资项目追求的无非是利益最大化,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会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财务可行性、经济合理性、投资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基本锁定了投资内部收益率和建设投资额。在开展招标工作的时候,发包人希望得到肯定的答案,那就是招标额度不超投资限额,但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潜在承包人往往不能对发包人的期望做出准确判断。一般情况下,EPC发包的工程,计价模式多选用固定总价的方式,价格一经确定,在该工作范围内不再进行调整,即承包人承担了价格的风险。为规避风险,潜在承包人可能会采用确保较高利益的定价策略,进而发生投标报价高于发包人投资限额的可能性,造成招标失败。为了实现双方共赢的招标结果,可在充分论证项目各方风险和利益的前提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的方式,提前划定投标报价的最高上限,以便所有潜在承包人利用各自的优势及核心能力开展公平竞争。
        3.5 合理规划重要设备的采购工作,规避固定总价下的风险
        以新能源风电项目为例,设备采购额度约占项目总投资的65%左右,且设备需在自然条件下运行二十年。这无疑对设备的质量提出了较高要求。作为发包人,希望在可控的投资总额内采购到国内或国际上知名度高、品质优的设备,为项目的后期生产运营提供基本保障。但若在发包阶段将采购主控权交由承包人,可能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采购在短期内能够满足性能要求的产品。鉴于以上考虑,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发包方可对关键的重要设备性能需求予以明确和限定,并对采购价格以暂估价的形式进行约定,后期无论是哪一方开展采购工作,双方均不会在价格方面出现分歧。既满足了发包人采购优质设备的需求,也不会挤占承包人的价格空间,可谓一举两得。
        3.6 加大社会职能部门监管力度,完善法规制度,弘扬民族工匠精神
        并非所有业主单位都有专业人员长期从事项目管理,许多业主单位可能几年甚至十几年才有一个建设项目。EPC项目往往又具有投资额巨大、系统性和技术性复杂的特点,对单位甚至社会发展都有一定的影响,这就要求社会职能部门能够对EPC承包企业的资质要求要有更具体、更严格的准入机制,拟制更完善的通用法规和制度进行规范,比如,针对EPC项目的不同规模,明确承包企业必须满足最低的管理机构人员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建立备案监管制度,对其实际运行中的人员在位率做到实时监管;同时注重项目的全寿命过程的社会监管职能和处罚机制,对在项目建成运行期间出现的主要性能问题和责任问题,周期性地进行监管巡查,从行政层面对承包企业及项目质量进行干预和监管,减少个别项目因表述不清或约定有漏项,产生的投机行为,达到建筑行业持续和健康发展的目的。同时,大力弘扬民族工匠精神教育和岗位信誉监管,让工匠精神潜移默化为工程人的行业自觉。
        4 结语
        EPC模式以其缩短建造工期、节省建造成本、降低业主风险以及促进工程建造组织化等优势在我国建筑工程领域广泛应用。本文在深入研究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业主的角度提出EPC模式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改进策略。在当前EPC模式不断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应当加强对EPC模式的本质理解和研究。业主单位必须善于把握和应用项目自身特点和规律,加大宏观整体协调,加强关键环节监管,弱化具体事务性管理,放权给承包企业,让承包企业在规范监督框架下,竭力发挥其项目管理、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资源集成的强大优势,真正做到放权而不失管失控,自主高效运行,把EPC模式的优势真正挖掘出来,以期真正实现建筑工程高质高效。
        参考文献:
        [1]文林峰,刘美霞,武振,等.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J].建设科技,2020(Z1):14-19.
        [2]韩叙,武振,杜阳阳.龙头企业在装配式建筑发展中引领作用突显[J].建设科技,2020(Z1):29-31.
        [3]龙辉,朱晶,王殿强.EPC模式下房建工程建造管理探索与思考[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9(18):236-237.
        [4]张锦华.精益建造才良模式与建筑工程品质保障的21条精准对标(详解)[N].中国建设报,2019-11-14(4).
        [5]刘辰.EPC工程项目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探究:基于选煤厂EPC模式工程造价管理实践[J].工程技术研究,2019,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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