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与应对

发表时间:2020/11/24   来源:《健康世界》2020年第20期   作者:李宇
[导读] 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突然发生、可能或已经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统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李宇    
        黑龙江省大庆油田总医院   黑龙江大庆   163001
         
        摘要: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突然发生、可能或已经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统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严重的社会经济危害性。在目前人口流动速度不断加快、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情况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给相关国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鉴于此,本文对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与应对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传染病模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冲击程度;冲击范围
引言
        大数据除了在人口流动、疫情监控方面的应用,还能为传染源追溯、病毒测序、病情诊断、药物研发、物资调配、复工影响评估、疫情预测等诸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即使在应对像新冠肺炎疫情这样的突发事件时,也应尽全力做好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因此,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应在法律框架内开展工作,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实现个人信息收集、利用和安全之间的平衡,取得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胜利。
1新冠肺炎的主要特点
        1.1流行性快
        根据临床医学资料显示,如果不对患者进行严格限制,那就有可能感染其他人员。其中,也不排除出现一些无症状的患者,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感染其他人。可以看出,只要是与患者有过接触或与患者用过的物品以及其他相关污染物有过接触的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1.2致死率高
        根据临床医学诊断表明,40岁以上尤其是那些60岁以上的老年人或有冠心病、糖尿病、哮喘以及慢性肺病等基础疾病患者一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病情进展会相对迅速并有很大可能引起急性呼吸综合征。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什么特效药,只有通过增强身体免疫力战胜病毒以及呼吸机增强人的肺部功能。

        图1 2020年1月24日至3月30日湖北省疫情情况

图2全国新增密切接触者数量
2大数据在疫情防控中的应用
        2.1支持疫情防控等知识传播,及时破除虚假消息
        由于此次疫情备受关注,真真假假的消息充斥全网,谣言成为公众恐慌的主要源头之一。对此互联网平台纷纷开通辟谣功能,依托大数据技术实现信息共享、快速查询,使老百姓在鱼龙混杂的信息中甄别谣言回归理性,在疫情中正确行动。此外,众多互联网平台推出了在线问诊服务,方便网民向医生咨询新冠肺炎防治相关内容,有效缓解了因疫情期间医疗资源紧张导致的就医难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普通病症人群涌向医院、形成聚集性交叉感染。
        2.2助力地方政府科学精准制定和实施政策
        通过各类信息的数据采集和整理工作,运用大数据分析,结合算法模型对疫情的传播速度、传播趋势等进行预测,可为各地进行动态监测管理、统筹医疗物资储备、保障民生物资供应、制定交通管制政策等提供有效依据。如疫情爆发之初,浙江就通过大数据分析出,全省涉湖北旅居经历的人员信息超过30万人,疫情有蔓延风险。
        2.3大数据助力有序复工复产
        多地通过数字化管理措施研判疫情期间返工返岗形势,并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采取分级分类管控,从而助力分类有序复产复工。随着复工人数增加,公共交通工具在同行乘客过多的情况下,交叉传染的风险将会增加。部分地图应用软件上线了城市地图客流载量情况查询功能,有效区分拥挤程度,为安全出行提供有效的参考。
3传染病疫情防控对中国的启示
        3.1健全突发疫情防控技术合作机制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是各国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疫情是我们共同的敌人,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随着国家间相互依赖增强,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存关系,以及经济全球化和跨国人员流动的激增,由此导致传染病全球性传播加剧,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与生命安全,而且超出一国所能防控与治理的范围。因此,我们应主动与世界各国有效地开展交流,重在交流关于新冠病毒的已知信息和未知信息,通过学习国外突发疫情防控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进一步提高我国应对突发疫情的针对性;应加强医疗技术合作共享,着力解决世界各国在突发疫情防控方面面临的共同难题;应调动世界各国参与突发疫情防控的积极性,加强与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医院、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合作,攻克相关突发疫情防控方面的技术难题。
        3.2建立突发疫情防控对话机制
        开展突发疫情防控对话,是国与国之间高层交往的重要途径。对此,要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尊重各国在突发疫情防控领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加强与联合国、20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互通突发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以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和认可。要在世界范围实时交换突发疫情防控信息,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信息联动,避免出现病毒攻击一方、全球俱损的不利局面。要及时加强与WHO、联合国发展规划署、世界粮农组织等之间的合作,有效管控各种传播媒介,防止突发疫情引发虚假信息泛滥,积极进行正面的舆论引导,切实传播正能量。要加强市场监管,依法办事,严厉打击各种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稳定物价,尤其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盐等以及口罩、医疗防护用品、消毒等正常供应,保障灾区人民基本生活。
        3.3加强信息采集者和持有者的安全保障意识及安全措施
        第一,应当规定所收集信息的使用目的和使用范围,保证相关个人信息仅可用于疫情排查,并明确界定必要访问人员和使用条件。第二,对收集信息人员进行培训,让其明白收集信息的目的和范围,同时要求在收集信息时应将上述目的及收集的信息范围告知被采集信息的个人,且仅收集疫情防控所必需的最少量的个人信息。例如:只询问有无发热、干咳等与疫情相关的典型症状,而非普查健康状况或病症病史。第三,鉴于疫情相关个人信息一般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应选用安全可靠的信息提交和接收、加密传输和去标识化、脱敏等存储方式,以及在各个层面部署安全分析工具和防火墙,以免个人信息在收集、传输的过程中泄露、毁损或丢失。第四,按照最小授权原则,仅确定必要的人员的访问、复制、修改、增删等操作权限。第五,基于疫情原因收集的个人信息,收集者应当在疫情结束后及时销毁或匿名化处理(法律要求和允许保留的除外)。
结束语
        运用大数据有效追踪疫情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有利于社会治理,与此同时,也必须做好个人信息保护,要有严格的规范和边界。个人信息的采集、汇总、共享、披露等环节都应当注意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以防出现数据泄露、丢失、滥用等情形。然而,笔者曾在相关微信群里见到有人传播XX市武汉返乡人员信息表(内容涉及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该披露行为会对被泄露信息者及其家庭造成众多影响,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而实施敲诈勒索、恶意举报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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