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南京 210038)
摘要:高校安全工作依托安保企业提供安保服务已经是一个常态化趋势,保安服务企业、高校、保安个人三者之间因各自权利义务关系不清晰而产生纠纷和矛盾,本文从保安服务合同中目前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进行原因分析和实证探究,以期运用合规合约的法律原则和规范解决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高校 保安服务合同
国务院制定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已经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此条例的实施预示着保安服务业有了法治的保障,保安服务业逐渐向正规化和职业化的方向发展。从实践来看,高校保安服务是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秩序的重要方式,但目前存在服务质量与合同内容不符,存在合同内容同质。合同主要条款不明晰,如缺乏监督与管理平衡缺乏有力机制、考核与评价机制等诸多问题。如何通过回归合同,建立科学有效制度选择有品质的保安服务企业,建立合理、有效安保服务评价体系,减少矛盾和问题的发生。
一、驻宁高校安保服务现状
(一)高校的保安服务合同签订模式
江苏省截至目前有167所高校,驻宁高校有52所之多,就在校生一项人数在100多万,涉及的人员和区域体量之大显而易见,安保服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目前驻宁各高校的保安服务运行人事聘用所属不同看,可以分为专业保安公司保安,物业公司保安,学校直接招聘保安三种模式。专业保安公司当中按照服务费用又可分为两类,费用相差近一倍。学校直接招聘保安中分为自招自管和通过劳务公司派遣,日常管理权归学校保卫部门的队伍两种。其中占比最大为专业保安公司保安。
(二)高校保安服务合同中公司与劳动者权益的特点
(1)用人成本逐年提高。2017年南京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030元。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关于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总体用人成本在提高,而且在规范的层面要求越来越规范。
(2)薪资待遇对保安服务的影响。保安公司对各高校提出的岗位要求基本都能满足,但在保安总人数方面存在差异,部分公司未能全额配备保安,利用公司部分人员不缴纳社保、少配备人员获益。保安来源及业务素质方面有差异,小规模保安公司在中标后临时在校园周边居住人员招聘,业务素质较差。
(3)第一类专业保安公司保安在合同中对年龄结构有比例限制,通过考核、薪金以及限制条款,达到合同目的。第一类专业保安公司保安和物业公司保安合同条款有规定或者规定比较模糊,保安运行效率主要依靠甲方即学校的监督力度和管理效率,存在的问题是年龄结构偏大,且用人成本都有增加势头。
二、高校保安服务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内容实际履行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规定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安服务合同中虽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但在实际情况中履行难得问题是比较普遍的。目前校园保安服务提供的量要普遍少于合同约定的工作量,这主要体现在人员配备上不到位,保安服务时间小于服务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在服务的质的方面,普遍存在保安服务的服务模式单一,以巡逻和驻守为例,主要集中显示出效率不高,保安服务人员的警情预判能力较弱。同时精细化不足,在消防、监控等特殊岗位严格按照职业要求配备到位的单位占比不大,缺乏专业性的技术知识,部分单位监控室的职守人员与物业管理人员混淆。在执法及服务形象等方面存在达不到规范标准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保安服务人员不能很好区分对于不同工作对象的处置方式,对待师生与违法嫌疑人简单化处理,发现和排查安全隐患的安保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合同监督和罚则条款不明晰
保安服务企业在中标后,会与学校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在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对保安服务考核要求,但是问题在于通过什么形式考核,如何组织考核,普遍没有机制和制度安排。以某高校考核办法为例,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考核事项有安保服务企业的“内部管理、工作态度、消防管理、交通车辆管理、治安管理、满意度、人财物配备”等事项评价,条件是极其严格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即便达不到考核要求,保卫部门考虑到实际工作的延续性也会正常发放服务费。考核机制的虚化导致保安服务企业有恃无恐,必然影响保安服务质量。
(三)保安员权利保障条款不充足
高校保安服务行业属于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业,从事保安工作的人员随时面临人身安全问题,需要随时应对各种变化、危机以及突发情况,要给客户最大的保障,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同时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但是缺乏相应风险防控保障机制条款,安保人员自身的安全风险防控问题。
(四)合同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由于主管部门和办学情况的差异,部分高校还存在保安服务企业的经费保障上有困难的问题。从保安服务的使用部门,很难真正运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监督与管理。
四、高校安保服务合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合同条款的解释差异
经费投入与保安服务预期之间的矛盾。
保安服务企业的投入与保安员的综合素,服务质量和业务素质之间的矛盾。部分保安从业单位只顾及眼前利益,忽视保安服务质量管理和保安服务,有的甚至违反《条例》和《办法》相关规定,或以低价竞标获取市场份额,为了降低成本,违反与客户的合同约定,私自减少在岗保安员人数,延长保安员工作时间,不为保安员缴纳社会保险,减少保安员福利待遇,甚至拖欠工资等,在工作理念方面,安保企业和学校差异。学校需要安全保卫工作要规范秩序,为师生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对保安服务公司而言,管理是手段,利润是根本,服务是产品。学校安全保卫机关将师生安全摆在首位,保安服务企业则容易把利润作为最高目标最求。尽管高校和保安服务企业在校园安全上目标是一致的,但是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各自的考虑却有所不同。正是这种矛盾差异,直接影响了保安服务质量。
(二)保安员权利保障不足
有些企业获得保安服务项目经营权后,往往仓促安排保安员上岗,保安员素质参差不齐,安保服务质量无法保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 16 条规定了申领保安员证的学历条件仅为“初中以上学历”,但尽管如此,受过教育从事这项职业的数量明显有限,专业素质有待加强。目前保安员主要有这么几类,一是退伍军人,但是集中在公安机关,待遇也稍微高些。第二类是无技术专长或年龄偏大的下岗职工,他们有之前的专业知识,但安保业务素质缺乏。还有就是是来自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也是没有多少培训。上岗后的岗位培训也由于保安从业单位的投入不足而流于形式甚至不予组织。这样的人员学历层次和专业能力,很难提供优质的安保服务,从而使质量无恶法保证。
(三)保安服务企业过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以合同中关于保安员的招聘为例,实际情况与高校的要求明显有差距。保安队伍以低层次人员为主,平均年龄偏大,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主要是以提供劳动力方式而非以人才形式参与市场服务,缺乏高层次的管理人才,许多保安员岗前未经过系统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可以明显看出保安服务企业的培训投入不够,并尽可能的减少培训上面的消耗,培训基本上是草草了事。更有甚者,部分从事保安工作的人员没有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训练就直接上岗在相关的法律政策上的欠缺。对岗保安员岗位技能培训严重滞后,投入不足,使得保安员流动过于频繁。保安人员的工资待遇也较为低下,同时行业内相应的保障体系也不完善,从而严重影响保安服务质量。
五、解决高校安保服务合同问题的对策
(一)坚持法治精神,严格履行合约
保安服务企业和学校的安全目标是一致的,但是学校的安全利益跟企业追求的经济效益之间是有不同的方向且会存在冲突是必然的。从目前的情况看,基于种种原因,不管是规模大的学校还是规模小的学校都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这无疑存在法律风险,不排除保安服务企业的有意为之。以不同保安服务对象的角度看类似的问题更加明晰。以公安机关中的交通管理部门或派出所等使用的保安服务为例,在人员素质各个方面整体优于高校的保安人员。这不仅是薪资待遇一个方面产生的结果。因此,这种现象对于高校要重视并合理应对。
(二)完善保安服务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如何正视目前高校安保服务企业存在的问题,通过相应建立机制显得非常重要。尤其是解决学校的招标部门和管理部门之间真正的做到招聘到优质的保安服务企业。首先要做的是服务企业的选择和使用单位科学考虑相关招标因素,要解决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须正视“岗位要求的特点”(图书馆、博雅楼、警务室、监控室、门岗、巡逻以及实训大楼的管理都需要保安)、巡逻面积、“突发事件处置难”等因素,结合薪资、技防、人员结构比例、管理队伍等因素综合考虑。建立科学全面合理的保安考核体系。在保安服务企业进入校园后,可以建立不单是由保安服务管理部门的考核评价,要将评价建立常态化机制,让广大师生都参与到评价安保服务的工作中来,真正接受大家的监督和考核。通过多种形式的考核,建立相应的机制,使得考核真正的客观有效。
(三)合同中明确保安员权利和诉求
明确保安员业务素质的培训权利。明确其责任主体就是保安员所在的服务企业,同时明晰保安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内容。首先要正视保安员业务素质的提高,需要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服务企业使用单位共同重视。积极鼓励保安从业人员申领保安员(师)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企业文化、职业机遇、工资待遇等方式留住高级保安人才,以老带新,以高带低,打造高素质的保安队伍。对于教职工、学生的合理诉求要按规章制度程序办。对于教职工、学生的困难需求量力而行,热情服务。
(四)加强对安保服务企业的监管
目前在办案服务行业缺乏有效监管体系,这主要是从安保服务企业的行政主管机关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主管机关有职责加强该业务的监管。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保安行业也随之发展壮大,对保安业的市场需求也日趋旺盛,通过正规渠道进入市场的保安公司数量在增加,单不规范现象比较突出,在市场中存在着较多质量一般的保安组织,从而造成了市场保安行业各种乱象。由于很多保安公司没有通过正规的渠道进入市场,其实力也参差不齐,服务质量也有待提高,相应的安保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也参差不齐,因而当前的保安市场相继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保安服务行业,在监管上的缺失,在服务管理上有待完善。
高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任何情况、任何时期、任何地点均应予以高度的重视。解决好高校保安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能很好促进安全工作的开展,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参考文献:
[1]:包世家.《关于保安服务企业发展的几点思考》.人民公安报(J),2012(2).
[2]杨立志.《高等院校保安队伍建设》. 法制博览(J),2018(3).
[3]徐晓光.《我国保安服务业面临的困境及未来出路》.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2017(5).
作者简介:杜文,男,甘肃天水,1987-01 研究实习员 从事高校管理、教育法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