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鑫敏 杨宛玲 蔡茹宇
华北理工大学 063210
摘要:经济评价是进行项目投资必不可少的,它可以帮助我们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判断。经济评价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指标也不尽相同,我们可以根据项目本身的投资条件,结合实际,选择与自身相适宜的评价方法和指标。本文将以时间型评价方法——投资回收期法为中心,对其具体分类静态以及动态投资回收期法展开叙述。
关键词:经济评价;时间型;投资回收期;静态;动态;
一、前言
经济评价是为了判断我们所要评价对象的优劣程度而计算相关的经济指标,而经济指标旨在评价经济效益。我们可以通过不同种类的指标以及方法来反映所评价对象的经济效益,但每一种指标只能反应评价对象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因此,仅仅依靠单一指标对评价对象难以做出全面而客观的评价,投资者可以根据不同的评价目的以及其它各类需求来选择而选择适合自己的评价方法或者组合。本文我们将围绕以时间作为计量单位的时间型评价指标——投资回收期法进行相关的论述。
二、正文
(一)投资回收期法的内涵与特点
1.内涵
投资回收期还可称为投资返本期(偿还期),表示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得净现金收入收回初始的全部投资额所需要的时间,一般用Tp代表。一般当项目初步投入资金时,就开始进行计算(项目建设期包括在内),通常用“年”表示作为时间单位。
2.特点
投资回收期这个指标不仅反应了投资收回资金的效率与速度,还可反映出我们所要投资的项目的风险程度。越短的投资回收期,就会带来越快的投资回收速度,那么项目的投资风险也就会越小。
(二)投资回收期法的分类
假如我们按照是否考虑资金时间价值这个因素对投资回收期法进行分类,那么我们可以将其分为静态的和动态的两种投资回收期法。
1.静态投资回收期法
1)含义
静态投资回收期顾名思义,就是不对资金时间价值这个因素进行考虑,表示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得的净现金收入收回初始的全部的投资额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我们既可以用它来衡量项目的盈利能力,也可以用它来衡量项目的资金回收能力。我们一般用Tp表示,通常的计算单位是“年”。
2)计算公式
对t年之内的每年的净现金流量求代数和并且等于0时,这个t年就是静态投资回收期,也就是说到了t年的年末刚好把项目的全部投资都收回来了。
在计算静态投资回收期时我们可能面临投资与资金回收的两种不同情况,我们需要区别对待:
a)如果投资是一次完成的,并且投产后每年的净现金流量都相等。其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Tp=
b)如果投资并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分几次完成,并且投资后每年的净现金流量也不相等。其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3)评判标准
在我们进行评判之前,我们首先应该确定一个基准投资回收期(即参照系),通常用Tb表示。基准投资回收期通常根据历史数据、或者本行业的一般情况、亦或者投资者的意愿确定。然后将Tp与Tb比较大小。
a)若Tp≤Tb,那么该方案是可行的,投资者可以考虑接受项目。
b)若Tp>Tb,那么该方案是不可行的,投资者应该予以拒绝。
4)优缺点
优点:使用起来方法简单,一目了然,易于投资决策者理解。
缺点:忽略了资金时间价值这个因素。
2.动态投资回收期法
1)含义
动态投资回收期法就是把资金时间价值这个因素考虑进去,表示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得的净现金收入收回初始的全部的投资额所需要花费的时间。
也用Tp表示,通常的计算单位是“年”。即我们首先需要设定一个基准收于率或者折现率i0,然后把方案每年的净现金流量按照基准收益率或折现率换算到同一时间点上,然后进行计算。一般换算到方案的第一年年初,称之为累计的净现金流量现值。
2)计算公式
即首先将每年的净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然后对折现值进行求和,当所得结果等于零时,那么这段时间就是我们所求的动态投资回收期。如下所示:
3)评判标准
与静态投资回收期法的评判标准相同,即:
a)若Tp≤Tb,那么该方案是合理的,投资者可以考虑接受项目。
b)若Tp>Tb,那么该方案是不合理的,投资者应该予以拒绝。
5)优缺点
优点:没有忽略资金时间价值这个因素,把其考虑了进去。
缺点:由于考虑了时间价值这个因素,导致计算比较复杂。
(三)投资回收期法的优缺点
1.优点
1)投资回收期指标看起来相对的比较简单,人们的理解更加的直观
投资回收期指标计算起来相对来说比较简便,一般法非专业人员也可以理解,这个指标可以很清楚的告诉投资者在那个时间段之前该项目的投资可以全部收回,那个时间段之后项目产生的净现金流量是企业的盈利所得。
2)投资回收期指标可以反映项目的风险
众所周知,未来的事情我们虽然可以预测,但是还是充满了不确定性。由于未来净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使得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投资风险,投资回收期越短,企业越能尽早收回项目投资,所冒的风险也就越小。
3)投资回收期指标可以衡量企业资金的流动性
投资回收期短的项目能够帮助企业较快回收全部投资,然后用于补充企业的运营资金,从而可以提高企业的流动资金。
2.缺点
1)忽视了全部投资回收之后、项目仍在继续执行中所获得的收益
由于投资回收期的判断依据是项目的投资回收速度,所以其在考虑收益时,只注意到了回收期内的,全部投资回收之后,项目仍在继续执行中所获得的收益却被忽略了。所以投资回收期不能反映出项目的全部面貌。对于一些建设周期长、项目前期收益较小的长期项目来说,当评价标准是选择纯经济效益最高的方案时,如果只是以投资回收期作为判断取舍的依据,那么我们就有可能得出错误的论断。
2)不能反映投资的全部风险
人们进行投资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收回资金,更是为了获得利益,进行盈利。所以从这个出发点出发,我们可以得出投资的风险一是资金是否能够收回,二是我们预期的盈利是否能够达到。而我们在使用投资回收期法时,往往会忽略一个关键点,那就是回收期以后的项目的收支与盈利,所以它不能反映投资的全部风险。
(四)投资回收期法的应用范围
1.当企业的资金周转困难,难以从其它的地方获取资金时,希望可以增强资金的流动性,加快资金回收效率,以便尽早收回。
2.当企业决定投资的项目比较大时,或者企业凭借自身的能力难以预估项目未来的风险时。
3.企业投资目标是以盈利为主,兼顾资金回收速度。
4.对于投资额较小的项目并且该项目各备选方案的现金流量近似。
三、总结与展望
从目前投资回收期法的发展程度来看,我们在使用其对项目进行评价时,相比较长期的战略性项目,我们更倾向于一些初期高效益的项目。虽然投资回收期法在实际经济评价的运用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与短板,但我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投资回收期法一定会变得越来越完善,对项目的评估更加科学,也更加准确。
参考文献
[1]施金亮.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理论与实务.修订 2 版.立信会计出版社,2008.
[2]https://www.dongao.com/zjzcgl/cwgl/201909041143576.shtml
[3]http://www.cnitpm.com/pm/22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