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坤 石小芳
(四川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611130)
摘要:在新时代,乡镇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在根本上有赖于乡镇公务员这支基层“末梢”治理力量的能力提升,而乡镇公务员的政治道德素养是其现代治理能力目标函数的有机元素。故而,关于新时代乡镇公务员政治道德素养提升策略的深入探讨便显得尤为迫切。有鉴于此,本文从设立政治道德规范体系、制定公共服务道德评价指标体系及设计政治道德行为奖惩机制等三个维度探讨了新时代乡镇公务员政治道德素养提升的相关策略系统。
关键词:新时代 乡镇公务员 政治道德
[基金项目]:自贡市党的建设创新研究专项课题“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政治伦理建构研究”(DJCY202011);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乡镇居民对乡镇治理场域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乡镇公务员这一末端“关键少数”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时代要求。当前,强化乡镇公务员政治道德素养进而提升其治理能力,已成为实现乡镇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与之同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以城乡基层治理为基础和前提,而囿于长期城乡社会治理二元体制带来的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提升乡镇公务员的能力素养,加快推进乡镇治理现代化已成为重中之重。此外,从党和国家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新时代要求来看,提升其政治道德素养也是其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领导干部修养的重要论述中经常指出的,当官要有官德,党员干部的政治道德修养是为官之本,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道德修养是新时代的必要之举。① 但毋庸讳言的一点是,新时代以来,乡镇公务员政治道德素养虽有了明显的纵向提升,但其总体水平仍然参差不齐,政治道德失范现象仍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强化乡镇公务员政德建设,锻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才能助力乡镇治理现代化,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进而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
一、强制度:设立新时代乡镇公务员政治道德规范体系
“一个社会要避免道德堕落,促进高尚伦理道德的形成,必须要通过正义合理的社会制度安排鼓励人们自觉地‘抑恶从善’,而缺乏正义和合理性制度则为‘从恶’提供方便,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从善’、‘行善’的愿望和动机,导致反社会行为和道德失范行为发生。概言之,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来说‘最为重要的是制度问题’。”② 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经过长时间探索,已建立健全了一套完整的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体系,而我国自2006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来,公务员的政治道德规范制度虽初具雏形,但远未形成系统性、整体性、专门性的政治道德规范制度体系,导致施政过程中时有部分公务员寻求制度空隙,出现违背职业操守的行为。而相较于城市公务员群体,乡镇公务员更是由于乡镇治理场域的广阔复杂,在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过程中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从而导致监督的真空和死角,政治道德失范的频率更高、烈度更甚。此外,由于历史上乡镇公务员选拔机制的不规范,部分乡镇公务员是由转业军人安置或普通村民选拔而来,存在文化水平不高、道德水准不强等问题,故而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治理过程中往往出现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产生诸多不良后果,严重影响了乡镇治理的声誉和水平。故而设立可操作性强的政治道德规范、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是保障其政治道德素养提升的前提。正所谓 “政者,正也。子师以正,孰敢不正?”③设立相关政治道德规范准则有利于抓住乡镇公务员这一乡村治理的“关键少数”,使其向村域的村“两委”治理有效发挥辐射示范作用,促使乡镇—乡村的领导干部层层传达主体责任,扎实传导治理动能。
具体就乡镇公务员政治道德规范体系设立的过程来看,应将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伦理精神作为内核,围绕此主旨精神建立相关政治道德的规范性体系,具体说来,新时代乡镇公务员政治道德规范设置至少应该关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坚守人民至上的立场,忠实为人民服务的行为宗旨;二是要彰显恪尽职守、追求工作效率,树立强烈的职业道德意识;三是要注重生活道德规范,将生活情趣健康、家庭和谐、与人为善等一系列生活道德元素融入其中。
二、重测评:制定新时代乡镇公务员公共服务道德评价指标体系
乡镇公务员的主要职责之一是提供高质量的乡村公共服务,维护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环境。但如若对其提供的公共服务不能有效地进行评价,则无法充分实现乡村居民对乡镇基层政府公共职能的监督和释放对于乡镇公务员治理能力的指挥棒效应。而制定新时代乡镇公务员公共服务道德评价指标体系,首先须明确,要围绕乡镇公务员的服务成本、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和以农民为主体的受众满意度来制定一级评价指标。
此外,相关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还应顾及乡镇公务员公共服务工作的繁杂性、时效性和直面性等特点。具体来说,繁杂性是指乡镇公务员由于直接接触广大农村社会,不仅要处理城区面临的日常工作事务,还要处理农村独有的涉农事务,如与村两委的权责划分协调、土地流转问题、农民保障体系的相关工作,情况之繁杂可见一斑。时效性是指上级部门所制定的政策、文件、法规虽往往都是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普遍性原则和要求,但却并不具有高度精准性。这就要求乡镇公务员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在坚持这些制度方针原则性方向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予以调整执行。直面性是指乡镇公务员一般工作场域都处于地域辽阔的农村地区,其日常工作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并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相关事务。而囿于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水平不高等因素,往往会存在对某些政策、文件、法规不理解而产生质疑的现象,这些都需要通过乡镇公务员群体对其予以宣传解释。由此,在坚持上述一级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相关评价指标体系的细化设立绝不能搞笼统的“一刀切”,而应依据不同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制定相关评价指标体系,故而需要充分调研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环境因素,将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公共道德以及乡镇公务员的公共服务的廉洁奉公情况作为细化考量的二级评价指标,真正做到因地制宜,有效发挥评价指标体系的反馈指导作用。
在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考核实施过程中,为防止考核空泛化,应注重采用以下评价方法:其一,坚持动态跟踪与目标测评相结合,将公共服务道德评价指标体系贯穿乡镇公务员录用和提拔升迁的全过程,尤其注重各地区资源和发展差异,合理配置考核环节的权重力度;其二,坚持自主评价与他方评价结合评价方式,自主评价是指自身按照体制制度执行办法进行自我认知、自我修正、自我完善的评价方式,他方评价是指要邀请乡村居民群众对乡镇公务员的满意度进行评判,通过上述两种评价方式的结合,合理评价并引导提升乡镇公务员的治理能力;其三,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根据地区情况复杂度、清晰度、相关度,综合分析评判乡镇公务员政治道德素养。④
三、明奖惩:设计新时代乡镇公务员政治道德行为奖惩机制
目前,我国乡镇公务员的奖励机制规定还比较笼统,而惩处机制又缺乏对加大政治道德失范代价的应有重视,忽视了政治道德奖惩机制对乡镇公务员自身履职尽责和培养乡村良好治理秩序的重要促进作用。为有效释放正反激励有机结合机制对乡镇治理的促进效应,将乡镇公务员的治理权力关进“善”的笼子里,打造担当新时代乡村振兴重任的“忠诚、干净、担当”的乡镇公务员队伍,应在设计相关政治道德行为奖惩机制方面注意如下要点。
一是应秉持以下三点设计原则:首先,立足现实,因地制宜原则。合理地利用当地的有限资源,寻求奖励资源和奖励需求之间的平衡点,立足现实,创新奖励手段,力求奖励效果最大化。其次,坚持适度奖励原则。在设置奖励措施的强度时要综合考虑奖励对象的期望值和承受能力,过度奖励会造成“审美疲劳”,反而降低奖励效果。最后,应做到先规范后激发。奖励的目的在于提高乡镇公务员行政执行效率与乡镇政府行政效能,奖励机制的作用应当是乡镇公务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之上所做出的额外贡献和其它具有社会良好效应的回报,因此,奖励机制所倡导的奖励行为首先应当是行政规范性行为之上的超额作用发挥。
二是应注重以下三点实施要点:首先是应当针对乡镇公务员在执法、行政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合法行为,实事求是地予以惩处;其次,要将乡镇公务员在工作中的失范行为记录在册,将其纳入乡镇公务员个人政德档案中,并以此作为其任免、升降、奖励、惩戒、考核、福利、辞退的重要依据;最后,要强化乡镇公务员的全方位监督机制,不仅要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惩治系统内部的不法和不良行为,还要完善群众民主监督机制,以乡镇公务员的直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有效反馈督促工作作风的改善,强化政治道德建设。
除上述三大提升策略的外部规范之外,新时代乡镇公务员的政治道德素养提升还应该注重内因作用,即塑造政治主体的道德素质,培育健全的政治道德人格,以培育工作提升乡镇公务员的内在修养。首先,就乡镇公务员的政治道德素养提升的培训工作而言,应注意其不能简单等同于一般的职业道德培训。乡镇公务员要慎独内省,只有通过系统培训学习并将其政治道德认知转化为政治道德行为改进,确保自身具备良好的政治道德情操,才能保证“打铁自身硬”,引领好乡镇治理的社会风气。因此,须根据乡镇公务员的工作内容特点、队伍素质情况和现实提升需求,不断因地制宜地创新其培训的内容与形式,真正发挥培训工作对于乡镇公务员政治道德素养提升的内生动力作用。其次,要注重建立一套完善的乡镇公务员政治道德日常学习制度。应根据乡镇公务员的业余时间碎片化的特点,适应其乡镇场域活动半径,灵活开展相关政治道德素质的情景模拟学习、案例分析研讨等活动,并建立积分打卡制,将其参与度和周期结果反馈度纳入个人考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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