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虎
潍坊理工学院 山东潍坊 262500
摘要:目前我国大学生的培养大多数均为分专业进行的,大学生质量评价体系也应根据不同的专业领域有所差别。但现行大学生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比较笼统,不同专业之间评价体系基本相同,不能给学生一个符合本专业的全面且合理的评价。本文根据现行大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结合工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综合考虑大学生专业特点,构建一个符合工科大学生特点的综合评价体系。
关键词:工科大学生 综合评价 体系构建
一、高校工科类大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研究的必要性
培养和塑造高素质的一流人才,是高等教育的最终目的,也是高等院校的根本任务,更是适应社会激烈竞争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其中并不是简单的文化知识要求,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社会观、价值观等方面同样提出了高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大学生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大学毕业生所具备的能力不能仅仅是理论知识,尤其是工科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越来越成为必备的素质,这也就对高等学校在培养学生方面的评价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国大学生的培养是通过分专业进行的,因此大学生质量评价体系必然根据不同的专业领域有所差别。而现行大学生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简单,不同专业之间评价体系基本相同,不能给学生一个符合本专业的全面准确的评价,对于大学生的专业特点及创新精神体现不够,且对社会服务方面涉及较少,对引导大学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的力度严重不足。
因此,根据现行大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结合工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综合考虑大学生专业特点能为社会服务的落脚点和大学生在新时代下的创新精神,构建一个符合工科大学生特点的综合评价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现行大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的现状
当前,传统评价体系在对学生的考核评价中主要分为两条线——学习成绩与德育成绩。学习成绩主要依据每学期的各门课程成绩结合课程学分进行计算,最终得到成绩排名;德育成绩包括思想道德、非专业文化素养、身心素质、社会实践能力方面,根据各项的完成情况进行加减分,最终得到德育成绩排名。在评优评先中分别对学习成绩排名和德育成绩排名规定范围,两项都在范围内的学生再根据奖项的不同优先学习或者德育成绩的排名。如在评定一等奖学金中,要求学习成绩在专业前15%,德育成绩在专业前20%,然后选取在范围内的学生再优先学习成绩的排名,选出一等奖学金获取名单。而在推选积极分子的工作中同样选取范围内学生之后优先看德育成绩排名。目前此类评价方法是应用最广泛的评价体系,但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评价体系较为繁琐、易出现不公平公正等问题,部分学习成绩非常优秀或日常表现突出但学习成绩排名不高的学生得不到公正的评价,打击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学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导向动力不足等,对整个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造成了一定的影响。[1]
三、民办高校工科类大学生综合评价体系构建
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对现有的评价体系进行改革,探索简单有效,且导向明确的评价体系,且根据各专业的不同适当调整评价的标准和比重,突出专业培养目标,适应社会需求,促进大学生的就业能力提升。本文以潍坊理工学院中典型的工科学院——新能源工程学院为研究对象。在充分挖掘国家和社会、学校和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内涵的基础上,以建构主义教学理论为指导,进行实际调研和论证,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建构适用于工科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进一步提出能够推广应用于其他民办工科大学的评价体系。
(一)确定合理的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是评价体系中的基础和核心,本文从自身研究角度出发,结合所在校、院实际和学生特点,认为进行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构建,需从国家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家长期待、学生需求、社会需求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采用动态与静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从思想、身心、知识和能力四个维度制定具体指标与实施细则,以此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实践情况进行测量并做出评价。[2]
(二)划分精准的评价群体
在确定评价指标后,需要精准有效地进行学生群体划分。本文按照年级将学生从大一到大四划分为四个群体。确定评价指标需要与目标紧密联系,通过分析,学生大学四年目标发展的基本趋势大致可划分为“大一:习惯养成、纪律认知;大二:专业引导、实践参与;大三:专业能力、实践成果;大四:升学、实习、就业引导”四个阶段。
(三)构建系统的评价体系
在整合评价指标与群体分类的基础上,针对工科大学生特点,兼顾不同学生群体的实际,使评价体系的指标对任何类型的学生群体都有引导和激励作用,构建系统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综合评价体系主要由学习成绩、思想道德成绩、纪律成绩、专业实践成绩、志愿服务成绩等方面组成,在大四阶段引入实习、升学、就业的评价,并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组成部分的成绩比例进行综合计算,从而对所有学生进行综合成绩大排名,此排名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简单易行,公开透明。
1.大一综合评价标准。大一学生刚刚步入大学校园,面临学习方式的转变、思想认知的建立、校规校纪的熟识等问题,且开设课程主要为公共课,专业课涉及较少,因此将专业占比暂时减少。学习成绩按照课程考试分数和所占学分进行计算(A*3+B*2+C*4+D*1+···)/(3+2+4+1+···),占总成绩的50%;思想道德成绩占总成绩15%;纪律成绩占总成绩15%;参与志愿服务、社会服务占总成绩10%;参与专业实践、比赛占总成绩10%。
2.大二综合评价标准。大二阶段开始专业学习,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专业实践、技能比赛。学习成绩按照课程考试分数和所占学分进行计算(A*3+B*2+C*4+D*1+···)/(3+2+4+1+···),占总成绩的50%;思想道德成绩占总成绩10%;纪律成绩占总成绩10%;参与志愿服务、社会服务占总成绩10%;参与专业实践、比赛占总成绩20%,对于参与比赛但未获得排名的学生也进行加分,意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专业实践。
3.大三综合评价标准。大三阶段学生已经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专业实践、技能比赛,面临大四的升学和就业,逐步加重社会参与评价。学习成绩按照课程考试分数和所占学分进行计算(A*3+B*2+C*4+D*1+···)/(3+2+4+1+···),占总成绩的40%;思想道德成绩占总成绩10%;纪律成绩占总成绩10%;参与志愿服务、社会服务占总成绩15%;参与专业实践、比赛占总成绩25%,对于参与比赛但未获得排名的学生不再进行加分。
4.大四综合评价标准。大四阶段理论学习基本结束,主要任务是实习就业以及升学。学习成绩不再占比;思想道德成绩占总成绩15%;纪律成绩占总成绩15%;参与志愿服务、社会服务占总成绩20%;参与专业实践、比赛占总成绩20%;根据实习表现、就业单位、升学院校的影响力进行加分,占综合成绩的30%。
将此评价体系应用于新能源工程学院学院学生的教育引导中,半年后采用问卷调查法对其中200名学生进行新评价体系反馈调查。结果显示,超过87%的学生对此评价方式感到满意,认为其公正合理,既照顾了对大学生思想、身心、知识和能力维度的引导和激励,又有针对性地对不同阶段展开评价。探索工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我们将在后期进行持续地研究,并通过实证研究对评价体系进行验证和优化完善,以期通过评价体系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使工科大学学生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1]随国栋,陈华喜.应用型本科院校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研究.成都工业学院学报,2015,18(1):86-88.
[2]王艺凝.工科类大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研究——以某高校计算机专业为例.科教导刊,2017(3Z):28-29.
[3]黎晓明,孙智妍.大学生综合素质系统评价的结构化研究及应用.价值程,2014,33(9):273-274.
作者简介:陈虎,男,山东省青州市人,潍坊理工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学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