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云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开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中表现出显著优越性。这一制度是中国人民自主做出的历史选择,契合我国文化传统与实际国情;贯穿其中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把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作为根本方向;把实行民主集中制作为基本原则。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人民民主,更好把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制度方面的创设被看做实现我国治理现代化目标最为基本的内容,要发展民主政治,坚持人民民主,汇聚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必然需要一种制度作为基本支持保障落实。中国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来,坚定不移地与实践状况融合发展,表现出显著优势。
一、历史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抛弃民族文化传统,不背离国家实际情形
人类政治文明变迁的基本经验表明,任何一个国家在选择政治制度时,都受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的影响。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儒家思想不谋而合。儒家思想的内涵极为丰富,宣扬“仁政”、“以人为本”等理念。此外,为维护国家整齐划一的局面,还提出“大一统”思想。这一思想深入国人的心灵,即使其寄生的制度体系崩溃、瓦解,但国人已然对它产生了精神依赖,并在言行举止中有所表现,这种现象在短时间内难以完全消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调最高权力归于中央,崇尚整个国家实现统一的大好局面,与“大一统”思想不谋而合,同时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充分延续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的实际情形相适应。从中国近现代的历史发展来看,自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社会陷入举步维艰、内外夹击的窘境。当时的先进分子学习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开展多种实践活动,均以失败告终。而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后便坚持探索新型政治制度模式,无论是最初尝试建立的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农民协会,还是后来向苏联学习成立的工农兵代表苏维埃,或是抗战时提出以“三三制”为原则的参议会以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都为新的政权组织形式的诞生奠定基础。1949年《共同纲领》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宪法标志这一制度在新中国正式确立。实践表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任务所以能够以惊人的速度实现空前发展、改革开放事业所以能够获得令世界赞叹的伟大成功,得益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突出贡献。
二、价值取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广泛性、代表性与先进性的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国家制度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在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表现出郁郁葱葱的生命力和举世无双的优越性,其重要原因在于它扎根人民这片沃土。这一制度把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作为自身的价值取向,形成了无与伦比的组织形式,能够有效整合国家各地区、各民族、各阶层、各方面人民的不同利益要求,实现广泛性、代表性与先进性的统一。
人民以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自己的代表,统一组成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必须按照法律要求行使国家权力,既向人民负责,又受人民监督。人民有权依法对不认真履行职务的代表予以罢免,从而充分保障人民对国家权力的掌控和实施。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各部分人数所占比例的相关统计表明,人大代表结构更加科学,同时更有效地激起人民政治参与的热情,真正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现这一制度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统一。
三、根本方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地位,有利于深化和改进党的领导
众所周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在我们国家坚决由党来领导一切,因此毫无疑问的应当包括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领导,这既是一种政治领导,同时也是切实保障这一制度贯彻落实的根本方向和优势所在。纵观东西方国家的现代政治,其突出特点表现为政党政治,国家权力机关与政党制度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西方现存主要国家党政顺序的产生逻辑是先产生议会,后形成政党;相反,我国是先由中国共产党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后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创立现代国家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新型政党制度有内在关联,二者都矢志不渝地坚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现存各民主党派全部是国家的参政党,拥有参加政权建设的权力,作为本党派群体的代表,拥有进行社会公共利益表达的权力,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之下,依法开展多种活动,共商国是。踏入新时代,面对新局势,持续深化和不断坚持党的领导地位是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也是贯彻落实这一制度的根本方向。党中央对国家重大问题提出方针政策,经人大审议形成国家意志,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这不但利于国家政权保持稳定,同时利于不断深化和改进党的领导。
四、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兼顾民主与效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这项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建设的基本原则,其本质是为了保障民主,集中是为了确保民主能够真正成为现实,这一特点决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形成民主与效率“琴瑟和鸣”般统一的制度。这一基本原则创造性的运用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活动中,主要在以下方面有所体现:一是有关国家政权机关与人民关系的规定。党领导人民遵从民主集中制,组织各级人大按照法定程序选举各级人大代表构成国家政权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二是有关各国家机关彼此关系的规定。以国家各级人大为母体,相应产生国家的各级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作为行使权力的子体。三是有关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的规定。实现了确保国家权力运行集中统一的同时又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的完美结合。我国这种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原则的根本政治制度,既区别于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又不同于卢梭直接民主式的“人民主权”,而是创造性的落实了民主与集中的统一,有效克服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弊端,充分兼顾民主与效率。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0lh/2020-05/22/c_1126021292.htm。
[2]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人大》2019年第19期。
[3]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并讲话。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19-09/24/c_1125035490.htm。
作者简介:
黄晓云,女,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研究生院党建专业硕士研究生,从事执政党建设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