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监察工作,保护生态环境

发表时间:2020/11/30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2期   作者:卜嘉明
[导读] 摘要:现阶段,人类社会倡导节能环保、全面协调及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保效益于一体的现代化发展目标。
        身份证号码:44018319940907xxxx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环境保护所
        摘要:现阶段,人类社会倡导节能环保、全面协调及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保效益于一体的现代化发展目标。要实现这一发展目标,就必须加强环境监察。本文就加强环境监察工作,保护生态环境进行了深入分析。
        引言
        经济的快速发展,虽然对我国各个领域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和作用,但是由于当前各个行业都将重点放在产业经济的发展方面,自然而然的就会忽视环境问题。久而久之,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要想在实践中对生活环境起到良好的改善作用,就必须要意识到环保问题在其中的重要性,切忌不可以以牺牲环境为目的来实现经济的发展。根据现阶段经济发展现状,如果各个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仍然没有意识到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那么经济的发展就很难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维持。我国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必须要意识到环境监察工作在实践中的重要性,同时还要将其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和价值充分发挥出来。
        一、当前环境监察面临的问题
        1.原有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造成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工业总计划的最初结构是不合理的,工业区的规划在科学上没有充分的理由,工业项目分散,这对环境立法的执行造成了新的限制。私人企业单方面谋求经济利益,私自排放仍然存在,特别是在塑料废物处理厂、小农场,小型食品工业等,污染频繁发生。
        2.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管理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但相关部门有相应的专门法律法规和职能部门。例如,建设部门负责污水处理,水利部门负责水土保持和河道疏浚,交通部门负责交通船舶污染,农业部门负责非点源污染治理方面,由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自然保护区包括环境保护、林业、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这种情况导致责任交叉、多头管理、重复管理,使环保部门难以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监督管理。在实践中,环保部门很难与其他执法单位进行协调,与其他执法单位形成的合力也有限,这就导致环保部门在执法中感到沉重、疲惫和苦涩。
        3.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为了有效地解决环境问题,需要加强地方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以改善和解决相关问题。在地方一级执行环境监测立法需要合格的工作人员,这表明这些工作人员在地方一级执行环境监测立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目前的事态发展表明,有关官员需要提高他们的权利资格。而一些有关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精神,执法不力,阻碍了地方一级环境监测立法的执行,对改善环境产生了不利影响。
        4.基层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作为地方一级环境监测的一部分,执法人员无法惩罚违反现场条例的个人或公司,因为我们的环境立法不承认执法人员的这一权利。例如,有关人员认为,有关公司未能及时停止生产和运作,应按照适当的法律程序实施制裁。此外,在一些区域,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执法的多样性以及权力下放大大削弱了执法和监督能力。
        二、环境建设工程中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提升措施
        1.积极完善环境监察执法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针对当前我国城市环境建设工程中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来看,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不断完善环境监管法律法规,对违反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处以重罚。通过增加违法和违规的成本,给予基层环保部门可以拥有更大的执法权,帮助基层人员积极参与到城市的环境建设工作来。环境建设部门加强立法可以使所有环境监督和执法行动都可以依法进行,所有违法行为都可以以相关依据进行处理以供参考。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单位将减少合规成本的投入并增加违规成本的投入,从根源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出现。对于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在职能人员介入后任然不予纠正,未执行环境保护部门的调查和处罚要求,甚至持续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环境检车执法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处罚和限制。通过建立环境问题黑名单制度,完善相关行业准入制度,取得更好的环境监督执法成果。


        2.积极加大环境监察执法机制的体制建设
        对于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而言,在进行工作时首先,要注意部门联动机制的建设。党委、政府领导环境监测工作,要由人大监督,环境保护局负责对环境监测和执法进行统一监督。通过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完成环境监督执法工作。同时,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必须坚持“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由污染者负担治理的非政府人员帮助公众在双方共同参与下享受环境效益的利益,以提高环境效益。例如,在环境监察执法的联动监督下,将充分发挥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的环境保护监督作用,通过部门的信息共享程度得到提高。结合各部门的优势,实现最佳的环境监督和执法功效。其次,成绩环境建设监察执法部门需要完善相关奖惩机制,建立典型黑名单制度和行业准入制度,揭露典型案件,控制环境罪犯的违法空间。例如,使用差别税,对污染源的补贴资金以及其他方式可以给企业单位一定的激励,积极发挥环保企业带头榜样的作用,从而促使其他企业积极管理环境污染。
        3.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
        为了保证环境污染问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要结合实际要求,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环境污染物的总量可以控制在标准要求范围内,也就是将其控制在一定数量的背景条件下。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总量控制指标进行合理的制定和落实,同时还可以将该指标进行依次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当中,同时还要按这些指标按照规定要求,依次落实到各个对应的排污单位当中,这样才能够保证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在这种形势下,就必须要结合实际要求,对排污许可证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和优化,将该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同时还要严格禁止一些没有许可证或者是超过总量排污的情况发生。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这些问题都必须要引起环境监察执法部门的重视,这样才能够保证各个环节工作的执行效果。除此之外,对于一些环境破坏现象相对比较严重的地区,如果监察执法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其自身并没有实现生态恢复相关任务的有效落实,那么对我国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影响比较严重。所以必须要结合实际要求,保证相关手续、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同时还要追究个人责任,这样才能够保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的不断强化。
        4.积极提升民众的环境保护观念,减少污染问题现象的出现
        针对当前公众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的现象,政府职能部门人员有必要促进全体社会公民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实现居民环境的有效性保护工作,对于社会工作的居住环境而言,惠及全社会的公益事业除了对居民的居住环境带来帮助,也会对环境执法管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职能部门有必要树立保护意识,改变居民群众生活中的不良习惯,树立节能,环保和低碳生活的观念。社会公众的积极主动参与直接影响监测结果,执法部门必须按照现有计划的要求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只有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才能确保监督工程和工作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实施。
        5.积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环境整治观念
        根据环境执法的具体要求,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必须在监督阶段严格按照现有发展理念实施,修订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特别是赋予环境独立部分执法权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必须不断改善执法程序,干预和应对薄弱地区的环境问题。根据基层环保部门执法方案的具体要求,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整治观念,只有做到有法律依据,才能实现效益。在实施阶段为执法机构提供相应的案例分析,例如重大的生态和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必要时给予通报和批评,并对上市进行适当监督。相关领域应按照执法管理理念对其应用要求进行实施。
        结语
        随着国家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是一项新的国家政策的主题,它的实施不仅是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人民的内心想法。作为实地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部分,执法人员必须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从根本上认识到环境监测的重要作用以及建设一个环境友好和经济上可持续的资源型社会对我国发展具有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杨蕴聪.浅谈如何加强环境监察工作提高环境监察水平[J].农家科技(上旬刊),2019(6).
        [2]陈炳锋.浅析如何提升环境监察工作效能[J].能源与环境,2017(4):59-60.
        [3]任立刚.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J].环境与发展,2017,29(05):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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