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防火监督检查业务流程再造研究

发表时间:2020/11/30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2期   作者:张巍敏
[导读] 摘要: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为了做好防火监督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必须申请消防防火监督检查业务流程的再造研究,并在新的环境、新的压力下,针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从而找到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从根本上提升消防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00
        摘要: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为了做好防火监督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必须申请消防防火监督检查业务流程的再造研究,并在新的环境、新的压力下,针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从而找到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从根本上提升消防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应该适应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实践过程中积累丰富经验,注重完善防火监督检查业务流程,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
        关键词:消防防火监督;检查业务流程;再造研究;思考
        引言
        我国全力推进消防法治建设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强调了预防火灾频发,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中,人们的生活水平以及生活质量均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高层建筑、特殊建筑等拔地而起,消防防火监督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进行检查业务的再造研究非常必要且关键。全方位、多角度消防防火监督制度,真正完善了防火监督检查业务流程,新时期的消防工作才能走向新的成功,满足整个社会的消防需要。
        1、消防防火监督检查业务流程概述
        消防防火监督检查业务范围十分广泛,必须重视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审核和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同时加强公共场所的消防检查,定期抽查消防安全水平,调查研究火灾事故原因。下面,可从几个方面针对消防防火监督检查业务流程进行概述:
        1.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如图1)
        
             图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流程图             图2火灾事故调査简易流程图
        1.2消防安全检查流程
        与验收流程类似,同样需要现场检查,对于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申报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申报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自依法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案卷保管期限是16年[1]。
        1.3火灾事故调查流程(如图2)
        1.4 监督检查结果处理流程(如图3)
        2、消防防火监督检查业务流程问题的分析
        消防防火监督检查业务流程不能完全适应全新的法律法规,主要问题包括:第一,工作原则和消防责任无变化,现有流程封闭性较强,只适合消防部门的内部使用,进行重要改革势在必行。第二,执法实践效果不尽人意,甚至存在逾期不执行的情况,难以加强执法监督,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待提升。第三,人员工作压力过大,处理问题能力、紧急救援意识、自我防护意识不强,无法保证消防目标和消防任务的完成取得最优化效果。第四,不能满足社会大众的消防需求,进行流程再造,规范各种行为方式至关重要。
         
                  图3监督检查结果处理流程
        3、消防防火监督检查业务流程再造的研究
        3.1做好准备工作
        一要加强人员培训,主要是执法监督岗位人员、调离执法岗位超过年重新回到执法岗位的人员和初次进入执法岗位人员的培训。主要涉及基础理论、执法实务、知识更新等。并按照上级或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的不定期专题培训。二是提供消防监督技术装备保障。必须按照有关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配齐配全消防监督检查、消防验收、火灾调查和消防宣传所需仪器设备,推进消防监督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
        3.2流程优化建议
        首先,需要突出重点,建立消防监督错时检查制度,应以夜间营业单位为重点检查的对象,如:影剧院、演艺厅、茶庄、酒吧等;医院、养老院、商场、超市、宾馆等;加油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备仓库等;其他有必要进行检查的单位、场所。其次,变普查为抽查,可以按照适当比例采取随机方式确定被检查单位数量及类别,并根据参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检查时间、检查重点、能够检查单位的数量,适当进行调整。监督抽查的频次可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以及消防安全需要统一安排部署,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适当增加辖区内易燃易爆单位、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的抽查频次。组织监督抽查前,可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等形式向社会公告检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时间等,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实施抽查。
        3.3完善制度体系
        首先,完善受理制度。实行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相结合的原则。调整的意义在于:宽严相结合,严的更加严格,松的不松,但简化了程序。以前许可的范围较大,现在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工程进行许可的监管加强了,其他工程由单位向消防机构备案就行了,消防机构对备案可以进行抽查[2]。集中受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三项消防行政许可的申报各地公安消防机构设立消防行政许可集中受理窗口,受理接待人员应当熟悉掌握有关法规、政策,能够向申请人提供基本的行政和技术咨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需要当事人知晓的内容应当在公安消防机构集中受理场所公示,向当事人提供准确的信息,并在受理窗口等处提供各项行政许可申请书的格式文本。其次,完善责任制度。消防执法责任实行主责承办、技术复核、法律审核和行政审批逐级责任制度,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行政主官为本级消防执法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对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决定、做出或实施的具体执法行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各级人员的执法责任包括承办人责任、法律审核责任、行政审批责任等,并且建立了消防执法主责承办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分工责任制和指定承办制。“首问责任人”是指外来人员来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办事时的第一接触人[3]。首问责任制是指对因违反规定程序的,以及不负责任而使问题未能及时解决的,来人有意见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分工责任制是指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按照职责权限和本单位内部工作分工情况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的消防执法工作负全责。指定承办制是指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就某一消防执法行为指定特定的承办人,但要明确主办人和协办人,主办人对该消防执法工作负主要责任,按照分工责任制的要求履行职责,协办人负次要责任,积极配合主办人开展工作。最后,应用监管系统。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是一个横向覆盖消防监督全部业务、纵向贯通各级消防部门的统一的信息化执法平台,实现对消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案件办理、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监督、执法监督考核、执法档案管理、社会化消防管理、基础信息管理、辅助决策分析、互联网备案和系统配置维护等的信息化管理,并通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筑及消防设施情况和其它消防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实现基础信息和执法信息的一        体化管理和信息共享;通过流程审批机制,确保消防监督管理审批流程的贯通,实现执法程序的规范和统一,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4]。
        结束语
        总而言之,消防防火监督检查业务流程的再造与研究,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消防安全,也意味着,消防防火监督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否走向更大的成功。足够重视流程再造,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石凯.城市防火监督检查工作的难点及对策[J].科技风,2018(15):130-131.
        [2]郭小康.如何做好城市防火监督检查工作[J].中国高新科技,2018(04):88-89.
        [3]张龙,李国强.防火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科技,2019(02):109-110.
        [4]刘文,黄晓东.当前防火监督检查流程改进措施的研究[J].今日消防,2019(08)25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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