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行为的防范与检查

发表时间:2020/11/30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3期   作者:周新根
[导读] 舞弊是一种故意行为,它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采用的一种不正当手段,其主体可分为个人行为和团体行为(注:受管理层操纵多人参与,以下称团体行为)。
        吉水县黄桥镇综合执法队  江西省吉安市  331607
        舞弊是一种故意行为,它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采用的一种不正当手段,其主体可分为个人行为和团体行为(注:受管理层操纵多人参与,以下称团体行为)。个人行为是指没有在管理层授权之下,纯粹私自暗箱操作,其结果是为了满足个人非法所得而实施的一种违法行为;团体行为则是指有组织地受管理层指使多人合作完成的暗箱操作,其结果为了企业(单位)或团体的非法利益。舞弊与捉弊就好像是猫捉老鼠。一个是弄虚作假以假乱真掩盖事实真相,另一个是想方设法设置防护栏查明事实真相,可以这样说,这是一场长而又艰巨的交锋。
        舞弊的产生有它的历史背景。暴露出当今社会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或者说存在着执法者软弱无力,同时也反映出人的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笔者就现阶段舞弊防范及检查谈点粗浅看法,愿与同行商榷。
        一、舞弊的特征
        我们所说的舞弊,是通过实施不法手段而获取菲法利益,它是一种故意行为。它与无意不同,无意是过失行为,主观上没有作弊意识。有意与无意的区别就在于一方是存心作弊,有意掩盖事实真相,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明知故犯。无意虽然存在过错等行为,但他是无意识的,也就是说不是故意的。有意的心理上有一种恐俱感,就怕被别人查出来,而无意就没有这种思想顾虑,因为它不知道错,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不良后果。所以客观地说,虽然旁人看来其结果可以一样,但意识不同,过程不同。因而,舞弊者一心要把假的变换“真的”,必然会留下蛛丝马迹,例如纯粹是个人行为就可观察其经济收入与其日常支出是否正常。如果是团体行为就可以通过审核其财务报表上报以及其主送部门税务局与各银行系统是否一致,如出现不相同那么就可能存在舞弊迹象。
        二、舞弊的防范
        舞弊防范实际上就是到事前控制,防范舞弊行为的发生。要防范舞弊行为关键是外部环境与内部的管理,外部环境主要是法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还在于使用高压政策,如果没有高压政策,出现了舞弊行为,不去査处或处罚不到位,实际上就是放纵,不仅不能起到遏制作用,反而会助长这种现象的产生,这与查处不到位有密切联系。所以舞弊防范首先要采用高压政策来控制舞弊行为的蔓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当然前提是法制建设、制度建设的健全和落实。健全是基础,落实是根本。其二,要区别对待舞弊主体。对于纯个人行为关键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内部牵制手续,规范操作。对于经济业务的操办必有两人以上经办,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贪污和挪用行为。对于团体行为即受管理层指示或暗示的舞弊行为内控制度是起不到作用的,它需要外部环境来约束。因此,笔者在内审操作过程一般情况下掌握这样一个准则,对于内控制度健全的单位侧重于考虑会不会团体舞弊,而对于内控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审计时考虑会不会出现个人舞弊。

笔者从事内审工作10多年,在实际工作中体会到,政策的落实比政策出台更加重要。
        三、舞弊行为的检查
        舞 弊行为的检查主要是通过事前调查,事中查阅、观察,比较、询间、分析和内部控制测试等这些审计技术和手段。通过对同行业经营成果的对比,仔细分析财务资料,追踪可疑痕迹,就可以发现问题,一般来说通过以下途径来提示舞弊行为。
        1、由于内审必须按操作顺序规范操作,也就是说审计前三天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被计单位,包括审计组织成员,审计时间,审计内容,这给舞弊行为提供了一定的空间,这样就对现金现场盘点失去了一定作用。因有三天时间,舞弊者有可能调整现金库存,对发现问题带来一定难度。所以第一次盘点很容易让舞弊者事先有所准备,而在出其不意第二次盘点中,就有可能发现贪污挪用行为。对银行存款盘点,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所有银行开户账户和银行对账单并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从中发现线索。笔者在审计中发现有些被审计单位不能全面提供银行对账单,这对审计银行存款真实性和资金使用合理性合法性产生了怀疑,就主动与金融系统取得联系,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发现大量资金进出没有通过账面反映,虽然银行存款余额是平的,但资金使用违规了,被单位或个人挪用了。通过对资金使用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审核发现了许多问题,已有多起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对舞弊行为进行了及时查处。
        2、对应收、应付账款进行核对,是否存在虚假现象,有些被审计单位通过虚设假应收、应付账户来调节经营成果,弄虚作假转移资产或资金。
        3、用经济业务量进行对比分析来提示舞弊行为。对同一产品、同一行业或同一业务量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发现问题,然后通过询问当事人让他说明理由从中找出破绽。凡舞弊者一般情况下都出现心虚,审计时就怕审计人员问这问那,几个问题询问就变得心烦意乱,不能自圆其说,这样就暴露无遗。当然,在询问当事之前,先要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必要时对供应商、客户单位进行前期调查,摸清对方结算方式、有没有回扣,从而确定原料进价成本是否合理、工程量结算款是否正常,有否虚报工程量获取非法利益。
        4、跟踪支出分析。如果出现个人舞弊行为,在掌握舞弊者正常收入前提下,出现不正常支出,即支出明显大于收入的情况下,那么这部分支出很可能就是舞弊所得。
        总之,对于审计人员来说,其实要找出舞弊现象并不难,关键是审计人员心目当中必须要有被审计单位存在舞弊现象可能性,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都是按规定正常操作,那么,就无法找出对方存在舞弊现象。特别是当发现问题后,认为是对方无意的,不问几个为什么,那机会也就失去了,所以,当发现问题后,必须多问几个为什么。例如,为什么这样做?这样做的结果会发生什么变化?是无意?还是有意?是个人行为?还是团体行为(受管理层指使)?只有分析了舞弊行为产生原因和造成结果,深入探讨舞弊的根源,掌握了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舞弊行为的检查才能起到很好效果。同时才能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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