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

发表时间:2020/12/2   来源:《当代电力文化》2020年20期   作者:刘晓娟
[导读] 为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我国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刘晓娟
        国网乐陵市供电公司  山东省乐陵市253600
        摘要:为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我国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通过"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路径实施,主要包括输配电价改革、组建交易机构、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开放售电侧等。通过分析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模式,并借鉴国际电力市场改革经验来探索我国各省市电力市场相应的运行模式,从现货市场、大用户直购电方式、开放售电侧、零售市场等方面给出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启示与建议。
        关键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化;现货市场;分析;
        前言
        在进行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电价改革是十分重要的内容,在电力行业中,电价为经济杠杆,在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还可以对各种利益关系进行调整。由此可见,在电力改革中,必须加强电价改革,促进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
        一、电价改革概述
        1.电价的历史及现状分析
        在改革开放前,电力行业采用垂直垄断管理方式,没有独立的上网电价机制。随着电力行业的发展,我国鼓励集资办电,并采用"还本付息电价"的电价形成机制,并建立健全相关政策规范。对于贷款建设的机组,在还贷期间,采用运行成本加归还本息的方式来确定电价。通过应用"还本付息电价"的方式,能够充分调动投资者对于电力行业投资的热情,但是,由于承诺投资回报,因此,电力企业在成本控制方面不够重视,这一就会影响电力市场竞争。随着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这一模式逐渐暴露出很多弊端,因此,必须加快电价改革,构建独立的上网电价机制。在电力行业的投资发展方面,我国已经逐渐制定了很多电价保护措施,在电力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已有的电价制度还存在很多不足,亟需构建完善的电价形成机制。
        2.电价改革影响因素
        电力成本。电力成本是由三个部分所组成的,包括发电成本、输送成本以及交易成本,具体包括发电过程中的燃料费用、输配电过程中是损失、电力生产工作的人工费和管理费、电厂设备维修管理费、折旧费等等。市场供求情况。产品价格变动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在电力行业中,系统供求也会对电价高低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系统总需求量比较大,与此同时电力供应紧张,则会造成电价升高;而如果系统需求量比较小,同时电力供应充足,则电价会有所降低。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力。我国电力市场为垄断市场,在发电侧,市场发电商数量比较少,发电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的市场需求以及其他发电厂商实际情况,即可制定策略性报价,在电力负荷高峰期,需要注意持留发电容量,或者采用抬高价格的方式报出电力价格。国家经济政策。为了保证电力生产者的利益,国家可制定最低限价,另外,通过制定最高限价,能够有效保障消费者利益。除此以外,电价还会收到电力市场结构形式、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电力行业消费者的心理等因素的影响。
        二、电力市场机制
        1.市场机制运行模式
        撇开市场的社会属性,市场机制是一种自我调节机制,它通过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的共同作用实现资源配置和电能商品的生产、输配和消费。我国目前的电能商品价格还不属于"供求价格"、价格机制也不属于自由价格机制,而是基于生产成本的"成本价格"、属于政府管制价格机制。因此,现行的电力价格机制还难以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效率改进的基础性作用,甚至出现"逆调节"我国电力市场还处于"单一购买者模式"下,销售市场垄断经营,供求机制还有待于制度创新。我国目前由于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的制度缺陷,独立发电商之间的竞争并没有产生预期的市场绩效,主要问题在于消费者没有参与到电力竞争中来,消费者基本上没有消费选择权、更不用说"自主消费"了;加上煤电产业链的非对称市场化制度安排,使得我国电力行业的竞争机制由于仅仅局限于发电环节而难有作为。

我国电力行业长期实行政府管制,电力企业的行为不仅与其承担的责任和获取的收益相脱节,而且还要承担政府决策风险。
        2.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
        市场经济能够自动、自发地循环运转的原动力源自于经济利益;而价格作为经济利益的"计算凭借"直接影响着市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牵动着市场活动参与者的行为。因此,价格机制一直处于市场机制的核心地位。价格规制而不是完全自由市场成为普遍的政策选项。电能产品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是人类生产、社会的必需品,因而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同时,电能属于二次能源,在由一次能源转换过程中会产生副产品,引发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产生负外部性。因此,对电能商品的价格进行管制具有不可避免性。电能商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是如何权衡市场机制和非市场机制的制度分布,如何分配政府与市场在电价形成过程中的势力范围。
        三、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的建议
        1.现货市场
        电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需要充分考虑其供需平衡与安全。现货市场应依据分时电价信号,调整峰谷电价,引导削峰填谷。借鉴美国、英国、北欧等电力现货市场经验,我国现阶段电力市场化改革,应加强现货市场交易出清的安全校核,规范实时市场竞争秩序,并对偏差电量进行金融结算。通过适度的市场干预,构建与市场体系相适应的多级结算体系,以适应不同程度的电力供需与电网阻塞情况。现货市场的特点符合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特别是我国西北、东北、华北等新能源富足地区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可以更大范围地放开市场。现货市场建立,是实现全部发用电量市场化的关键。
        2.大用户直购电
        大用户直购电交易市场是打破售电垄断、促使电力资源配置方式由计划转变为市场的重大突破。大用户直购电交易可以提升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水平,为智能电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实现分散决策与自我平衡和买卖双方的直接互动。开展大用户直购电,可以丰富电力市场交易,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我国东北、华北等重工业基地具有金属冶炼、钢铁、机械等众多高耗能产业,在此类地区开展大用户直购电交易,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性,有助于错峰用电、优化区域内的电力资源配置。
        3.开放售电侧
        售电侧放开就是在售电环节引人竞争,放开用户自由选择权,允许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公司。售电侧放开改革试点应与输配电价、发用电计划放开、电力市场建设协调推进,以便更好地统筹电力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公平有序竞争等,同时兼顾市场各主体共同利益诉求,保障改革顺利推进。售电侧放开的核心是放开用户选择权,允许用户自由选择售电主体。电力交易中心的成立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交易平台和交易场所,能够保障局部地区电力的供需平衡,防范市场主体利用市场操纵力侵害其他市场主体利益,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入交易中心交易,能够为电力市场的平稳有序发展创造条件。
        4.电力零售市场
        借鉴美国密歇根州与德州、英国的英格兰与威尔士、德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等电力市场模式经验,构建竞争性电力市场,彻底打破电力产业垄断,将电力系统的各个环节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彻底分离,彻底放开发电侧与售电侧。建立电力批发市场和与之对应的用户自主选择零售商的电力零售市场,充分引入竞争,使电价完全由市场决定。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我国电力市场环境下的电价改革要点进行了详细探究,电价改革会对电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对此,应该注意积极开放电力市场,构建完善的电力价格体系,同时提供充足的人才力量作为支持,这样才能够加快电价改革,为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李存斌,马同涛,王建军.我国阶梯电价改革的长期影响及动态调整分析[J].智慧电力,2014,(10):28-32.
        [2]孙新春.输配电价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村电工,2017,(07):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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