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紧构建住房保障体系 加快建设和谐社会进程

发表时间:2020/12/2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21期   作者:韩梅
[导读] 不断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实施租赁补贴提标扩面
        
         韩梅
         临沂市住房保障中心  山东临沂  276000
         摘要:不断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实施租赁补贴提标扩面,加强公租房后期运营管理,加强党建工作引领,实现共建共融共享共治,积极打造以人为本有温度的和谐小区,不断提升保障对象归属感、获得感。
         关键词:住房保障;体系;和谐社会
         引言
         中国特色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目标任务始终是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关键是要优化政府职责体系,责任划分为中央政府、省级政府负分类指导责任,城市政府负主体责任;根本方法是综合施策、统筹兼顾,其中,综合运用政策工具是降风险保稳定的基础,统筹民生各项工作是增幸福促和谐的关键。         
         一、我国保障性住房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已推出的保障性住房产品有针对城镇户籍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廉租房、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限价房、针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适用房、针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部分地区包括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近期又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推出共有产权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等。本文认为,针对青年、高级人才、专家、留学生的人才公寓也享受着政策福利,也是一种保障人才发展的保障性住房产品。现阶段,我国的政策性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主要供给主体是政府部门,国家和地方也推出一系列保障性住房政策。
         但是,我国多渠道保障体系仍然不够完善,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例如,保障对象覆盖面不够广,需要保障的人群得不到应有保障;保障房建设资金缺乏,虽然国家已经开始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但大部分资金仍需要地方政府配套,可能难以落实;保障房供给严重不足,相比保障住房需求量,住房供给总量不足;住房产品在价格和区位、户型、面积等方面供需不对称、不平衡,结构不合理;保障房的运营制度不够合理,日常管理和准入退出机制均不完善;保障房的配套设施落后、周边环境差等。
         二、住房保障体系的构成
         住房多渠道保障体系应该包括被保障对象,保障产品和供给主体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等四个层面。其中,住房保障体系的核心是保障对象,针对不同的保障对象的需求应提供相匹配的保障产品。而这些保障产品需要由一定的供给主体来提供,同时应当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来服务于住房保障体系,使被保障对象享受到应有的住房产品及相关权益。本文认为,构建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要实现保障对象全覆盖,促进保障性住房产品多样化,鼓励多方参与保障住房建设及运营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政策体系。
         (一)实现保障对象全覆盖
         我国的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定向安置房等构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房价的持续上涨,商品房价格越来越脱离人们的正常支付水平,而需要住房保障的群体在不断扩大,保障性住房的定义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住房市场发展形势。现行的保障性住房制度覆盖面很小,主要针对符合双困户的城市户籍家庭。
         从动态保障方面可以将保障对象分为三大群体:只需要临时性保障的群体、需要短期保障的群体、需要长期保障的群体。

其中,临时拆迁户只需要临时的住房保障,可以通过短期的住房租赁解决其临时的住房问题;城市青年白领、高校毕业生和高端青年人才等这类人群有着较大的发展潜力,未来收入有望大幅提高,只是因为参加工作不久,缺少必要的积蓄,不能或不愿啃老,短时期无法解决住房问题,为了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针对这类人群应制定短期的住房保障制度,如青年公寓、大学生公寓及人才公寓等;对于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农民工、老年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发生重大变故家庭(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这类群体,很可能在未来也无法解决自身住房问题,或者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自身住房问题,就需要保障这类群体的长期住房需求,可让这些群体享受限价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共有产权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和员工宿舍等福利。同时,应积极落实租购同权的政策,不仅保障这些群体的住房需求,还应保障他们的各种权益,让他们平等享受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公共服务。此外,应该完善保障性住房周边商业和生活配套,使保障对象就近获得的其他生活及商业配套服务。
         (二)促进保障性住房产品多样化
         要实现保障对象的全覆盖,就必须使保障性住房产品多样化。不同的保障群体,由于年龄、受教育水平以及收入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不同的住房消费偏好,他们对住房的需求也有所不同,因而应设计多样化的保障性住房产品,满足不同人群的居住偏好。这里的多样化不仅指住房质量和户型格局以及物业服务,还包括住房的区位、周边环境和配套服务。针对临时拆迁户等需要保障其近期住房问题的群体,可成立相应的临时租赁机构,或者由政府统一安排解决其临时居住问题。临时租赁住房应尽量保证用户方便入住、租房手续操作流程简便、房屋内设施齐全,保证其短期生活无碍。对于需要短期住房的群体,可通过租赁市场满足其短期住房需求。针对城市青年白领、高校毕业生可以建设集中式长租公寓、大学生公寓、单身公寓等来解决其住房问题。相应的保障性住房应该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周边环境好;同时,青年人需要一定的私人空间,也需要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来满足精神需求,除了提供居住服务之外,物业管理机构还应该组织举办相关文化活动。这类住房租金价格应当合理,让青年人负担得起,体现住房的保障属性。这类长租公寓应靠近科技园区,靠近地铁站、公交站,靠近购物休闲娱乐场所。公寓也可直接提供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配套服务,让青年人不仅有房住,并且住得舒适。对于高端人才来说,基本的住房可以满足,但是居住条件较差,如面积狭小等。为解决高端人才的住房问题,应在科技园区、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周边为其建设住房面积大、配套设施齐全、周边环境优美的高端人才公寓或者人才别墅,为高端人才提供便利、舒适的居住环境,让其能够安心的投入工作,创造更多的创新成果。针对老年家庭、残疾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家庭,这部分群体往往没有经济来源或者收入微薄,可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或改善、改造现有住房设施并完善相应的配套服务。
         (三)多方参与保障住房建设、运营
         随着保障人群的扩大,保障性住房产品需求的大幅增长,而政府单一供给的模式面临着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慢、运营效率低等问题,因此还应该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构建住房多渠道保障体系,积极投资建设和运营保障性住房。具体应以政府为主,带动房地产开发商、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资本,甚至个人共同参与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在政府方面,要加大投资建设力度。一方面应该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给;另一方面应通过整合闲置资源,如城市的旧工业区、住宅区和厂房等等,对其进行修复、开发、改造,将这些资源改造成为保障性住房,从增量和存量改造两方面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三、结束语
         要实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就必须不断加强我国的住房保障建设,构建住房多渠道保障体系,扩大保障对象的覆盖面,建设多样化的保障性住房产品;以政府为主导,市场、社会及个人共同参与,进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继续完善配套政策,让住房保障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愿景。
         参考文献:
[1]周亚楠.住房保障制度国际比较[J].劳动保障世界,2018(23):11-12.
[2]于洋. 公共租赁住房法律制度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18.
[3]尹敏. 山东省住房保障精准化问题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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