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平
(重庆医科大学,重庆,401331)
摘要:特殊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特教事业,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保障基本人权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加大对我国特殊教育的关注力度,可有效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的不断进步。本文通过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的分析去探讨我国特殊教育的未来发展。
关键词:特殊教育 发展现状 未来发展
前言
目前,我国以素质教育为核心议题的基础教育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要在教育实践中真正贯彻和实施好素质教育的理念和要求,特殊学生这一群体必须同普通学生得到同等的重视。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较大进展,不论是在特殊教育学校数量、规模以及教学质量方面都获得了较大成就。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中也逐渐显现出一系列问题。如果我国特殊教育不能立足于社会发展的基本现状,探索未来发展,进而实现改革,则必然会影响特殊教育的发展进程。
一、特殊教育的概念及对象
(一)特殊教育的概念
我国特殊教育界的学者对特殊教育的概念并未形成一致的界定。如朴永馨认为,特殊教育是采用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教学组织和设备针对特殊儿童进行的教育[1]。刘全礼认为,特殊教育是对特殊儿童开展的、有目的的活动,它旨在满足特殊儿童的一切教育需要[2]。 方俊明认为,特殊教育,是使特殊儿童潜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促进其增长科学文化知识,掌握一定的技能,增强自身适应能力的一种教育[3]。本文从狭义的角度将特殊教育定义为:对残疾学生,通过采用一般或特殊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来,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拥有良好品德,提高适应能力并最大限度地开发特殊人群潜能的一种教育。
(二)特殊教育的对象
特殊教育的对象一般是指特殊儿童。狭义的特殊儿童是指身体或心理发展上有缺陷的学生。广义的特殊教育儿童是指一个或几个方面明显超出常态的学生。这些差异可表现在肢体上和智力、感觉能力、情绪、行为、语言等心理上。在我国,特殊教育对象主要是指狭义概念的特殊儿童。
二、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现状
从2002年至今,我国特殊教育已经进入了深化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这一系列的举措,促进了特殊教育体系的完善、特殊教育水平的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权的保障。自《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 年)》执行以来,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人数大幅增加,全国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青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 90%以上[4]。现阶段,我国初步建立了现代特殊教育的理念,形成了“办好特殊教育”的共识。无论是特殊教育学校还是实施融合教育的普通学校,办学条件均明显改善,教师素质显著提高。
(二)我国特殊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特殊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还存在诸多问题。
1.立法不完善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步伐加快,特殊教育法制日益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继投入使用。但总体上,我国现阶段的特殊教育法治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配套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较差。目前,与残疾人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大部分是最高层级的法律,但是多数高层级法律并没有针对具体问题做出具体的规定,而仅仅给出了对应的指导原则,这就导致许多问题得不到有效地处理,从而影响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2)从国际经验来看,大部分国家都已经针对特殊教育制定了《特殊教育法》,但是我国目前阶段还没有制定专门针对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5]。(3)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力不强。我国现行针对特殊教育细节的法律法规多以行政规章以及部门规章为主,并没有通过强制措施促进相关主体履行相关职责。
2.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发展不理想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到传统的特殊教育(如盲生就在盲校进行学习)不利于特殊儿童的发展,于是特殊儿童随班就读逐渐成为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但目前阶段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配套政策体系不完善。虽然我国现阶段的法律当中规定了普通学校应该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当中如何有效保障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的教育实效,大部分法律法规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从而导致部分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无法完成学业,只能到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2)随班就读管理不到位。特殊学校中的大部分教师都有一定的特殊教育管理经验,但随班就读中大多数教师缺乏这样的经验,从而导致其对残疾学生的管理不到位。(3)随班就读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目前阶段我国关于特殊教育的资金投入主要还是集中在特殊教育学校方面,大部分地区都不会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加大资金投入,从而束缚了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进一步发展。
3.特殊教育的对象狭隘。
当前阶段我国特殊教育主要通过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两种渠道进行。一般来说,随班就读只招收一些轻度残疾的学生。特殊教育学校通常情况下也只招收盲、聋、智障三类残疾学生。但是还有一部分需要特殊帮助的儿童,如有学习障碍的儿童,隐藏在普通学校之中,没有得到特殊帮助,这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也会阻碍这类儿童自身的发展。
三、我国特殊教育的未来发展
(一)实现特殊教育法治化
首先,必须要对现行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分析,将其中不合适的条款以及实践指导性不强的条款去除,同时制定针对于《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详细解说,将具体的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当中,从而有效解决不同部门之间责任的不明确,增强特殊教育执法能力[6]。其次,还需要进一步推动现阶段的《特殊教育法》立法工作,可以针对当前阶段我国特殊教育的基本状况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在《特殊教育法》立法与执法过程中的相关经验,制定出适合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特殊教育法》,从而有效解决当前阶段我国特殊教育法律法规层级不高,约束力不足的基本现象,最终促进我国特殊教育真正走向法治化进程。
(二)实现特殊教育到融合教育的转变
要解决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中所存在的问题,从而真正实现特殊教育向融合教育的有效转变,首先要做到,制定残疾标准,将满足条件的残疾学生纳入到普通学校的教育范畴当中,采用随班教学的方式进行特殊教育供给。其次,在师范院校当中开设特殊教育公共基础课,为教师提供必要的特殊教育技能培训,从而让大部分的教师都具备一定的特殊教育能力,进而满足学生能力发展的实际需求。最后,要加大对随班就读特殊教育的财政资金补贴力度。
(三)由残疾儿童教育向特殊需要儿童教育的转变
随着特殊教育的不断发展,发达国家已经逐渐实现了从残疾教育向特殊需求儿童教育的转变,最终需要实现根据特殊需求儿童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对应教育的特殊教育方式。特殊需求儿童教育不仅针对于学生在生理上的残疾,同时还需要针对学生在心理方面的缺陷,为其提供对应的教育。未来,我国需要对残疾儿童的概念进行深入地剖析,并对其进行分类,同时通过政策与法律要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具有特殊需求的儿童入学,并为其提供对应的教育教学。
四、结束语
当前阶段残疾群体在我国社会当中依然占据了较大的比例,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残疾群体对教育供给的数量与质量的需求呈增长的趋势。但总体来看,我国目前的特殊教育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已经逐渐无法满足残疾学生的实际需求,针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改革已经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朴永馨.特殊教育概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9
[2]潘一.特殊教育学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7
[3]方俊明.当代特殊教育导论[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1
[4]方俊明.开创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新局面[N].中国教育报,2017-07- 29( 03) .
[5]韩玉亭,王庭照.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研究的热点领域与知识基础——基于SCCSI学术期刊1998-2013年文献的计量分析[J].教师教育学报,2015(1).
[6]杜志强,支少瑞.中国特殊教育研究的热点领域与前沿主题——基于近十年《中国特殊教育》刊载文献可视化分析[J].教育学术月刊,2015(2).
作者简介:冉平,(1996.12-),女,土家族,重庆人,从事特殊教育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