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及其问责机制探讨

发表时间:2020/12/2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0年24期   作者:杨红
[导读]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第一大党,这体现出对于探索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杨红
        衡阳技师学院,湖南衡阳,421000

        摘要: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第一大党,这体现出对于探索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及其问责机制是十分重要的。基层党组织是直接密切联系群众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机构主要以县级、乡镇级党组织和城市区级和街道级、其他城乡基层的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等,按照党的规章制度和章程,依法严格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但在实际的高校基层党组织操作中,往往会出现力度不够、管理不严、责任不明、追责不及时甚至管理混乱等等的不应当局面。俗话说,“牵牛要牵牛鼻子”,基层高校党组织是联系党和优秀青年学生的重要关键一环,因此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完善的高校基础党组织问责机制。
        关键词:高校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从严治党,问责机制

        严治党的规律主要内容是依规治党的规律,依规治党的规律主要体现在治党责任制与问责制则两方面。在全面从严治党之中,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责任就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施展出“牛鼻子”的整体功能。所以各级的党组织须牢固构建最大的政绩理念,也就是抓好党建工作,构建责任的链条理念、责任绩效理念、举证责任倒置理念,利用构建责任清单、项目清单、整改清单相关的问责机制去促进基层党组织在从严治党这一方面进行全面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一贯以来,为保持自身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目标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为更好地服务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身建设原则之一。地方高校的基层党组织是以青年学生为主要发展目标、以优秀青年学生为主要中坚力量的重要基层党组织。完善地方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和构建完善的问责机制,有利于预防党内生态腐化,给青年学生党员书立良好的党内风气。更可以有效避免管理力度不够、责任不明确、追责不及时、不严格或考责不严的党内作风责任问题。从根本上落实主体责任制,建立事前长期全面从严治党、事后有效追责、明确考责的体制,应对各种高校基层党组织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这个目标,基层党组织直接的主要责任是指县级、乡镇级的党组织与城市区级、街道级的党组织和其他城乡的基层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根据党章、党规、党纪去落实管党、治党、建设党。但是基层党组织对全面构建小康社会进行组织保障与政治保证才是它在全面从严治党之中的主要责任。如果想要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就只有去认真落实从严治理基层党组织与党员的队伍。
        一、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主体界定及问责内容细化
        如果基层党组织想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重要前提就是明责与确责。所以基层党组织对于管党、治党、建设党必须对其责任内容、标准进行确认,使得责任充分细化到每一个岗位之上。基层党组织在进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之时,须坚持的导向为: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过程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与困难,并且依据现行党章,结合实际情况与从严治党的目标要求,去确认基层党组织进行管党治党建设党的内容标准,以此完善确立考核指标和评估机制。
        根据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过程与内容中看,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了建设党的各个方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方面等。若全面从严治党从主客体的角度来看,主体为全党管、全党治。客体为管全党、治全党。所以站在主体的角度上看,基层党组织在实施过程之中主体就是党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其中直接主体为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举例来说,对于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基层党组织,直接主体是县级、乡镇级的党组织与城市区级、街道级党组织和其他城乡的基层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客体则是城乡基层党组织与党员的队伍,主要包括: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其他基层单位。所以直接主体的责任就为县级、乡镇级的党组织与城市区级、街道级的党组织和其他城乡、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根据现行党章党规党纪的内容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责任。从实际情况看,其直接的主体责任只有落实到具体的领导干部身上,才能进行考核和问责,这就转化为各级党务干部的责任制和问责制。
        同时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可以划分到6个方面,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建设、作风治理、纪律整治、反腐倡廉建设、党章党规执行。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过程之中,基层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可以划分为3个方面,具体包括:统筹谋划的责任,把关定向的责任,以上率下和推动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同时各地各部门的基层党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内容标准责任进行具体细化,使得在工作之中避免责任不明、责任不细等问题的出现。
        在落实责任制时,确立考核的内容与具体的考核指标具有关键性的意义。目前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过程之中,特别是落实到基层当中去,需要确立的考核内容与指标就是党内规则,尤其是之中的“六大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作为确认的考核内容与指标,就要制定好道德高线与纪律底线,科学的去界定责任的标准与考核标准、问责标准。在基层党组织在进行管党治党建设党的过程之中,存在着虚置的问题。虽然有一些基层党组织构建好了党建工作责任制,但是在受到错误的政绩观的影响之下,有一些干部会抓发展“一手硬”、抓党建“一手软”的问题,呈现出“抓党建工作较虚、抓经济发展才实”的错误认识,所以会出现被虚置的问题,存在着“两难选择问题”。

在基层党组织在进行管党治党建设党责任落实过程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责任不明、述责不佳、考责不严、追责不力等。比如在整个过程之中,部分基层党组织会虚化对于思想建设和与作风建设等问题的衡量标准和指标,认为学习贯彻对于党的知识是需的。部分基层党组织会认为中央党组织管的事情就是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的“高大上”;部分基层党组织也会对一些案件是采取不愿查、不敢查的态度,比如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案件认为会影响团结,而这些都是错误认识。但是目前来说,反腐倡廉的建设使得这些现象较以前相比是较为好转的,但是仍会出现这些问题,去损害民众的利益。正因为这种形势,同时基层党组织也具有与群众直接来往的特点,所以基层党组织在进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过程之中,必须要重点突出在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的内容。比如如果基层党组织发生了以下的情形,都应该去增加对于基层党组织的责任追究,如超标准超范围的向民众进行筹资筹劳;对民众进行故意刁难、吃卡拿要的行为;在重要的场景之下出现优亲厚友、有失公允的行为等诸多损害民众利益的事情。
        二、建立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问责机制
        1.建立3个环节的考核制度。基层党组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与问责机制的前置环节就是构建专项的评估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共有3个环节构成,主要包括专项评估、专项考核、责任绩效判定。进行考核评估的方式主要是领导评估、相关部门评估、专家组评估3个方面结合起来。领导评估就是指在省、市、县、乡级的党委之中,由上一级的党委领导成员对下一级的党委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等进行绩效状况考核评估;相关部门评估就是指根据被评估的地区、部门与单位的工作领域和业务性质,由上一级的纪律检查机关与党委工作部门,针对“三个清单”中的相关项目分别进行逐项的考核评估;专家组评估就是指建立党的建设研究专家组,对被评估的基层党组织进行专业的绩效状况的定量考核评估。依据这3种评估方法得到责任绩效评估考核的资料,并将其当做基层党组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专项考核数据资料的基础。基层党组织进行专项考核评估,须由党委会专门成立负责考核评估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一起组织实施。专项考核评估资料的采集可以采取个别访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查阅资料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考核评估的绩效判定依据是在专项评估和考核的基础之上的最后考核结论,同时由上一级党委会或常委会主持完成。
        2.完善3个重点的问责制度。问责制度主要由4个部分组成,主要包括:问责主体、问责客体、失责行为事实、问责机制。问责主体一般是指上级党组织和相关的工作部门,也就是问责决定机关与建议机关;问责客体就是指被问责的基层党组织和其党员干部;失责行为事实就是指基层党组织和其党员干部在工作之中受到问责的行为事实;问责机制共有5个环节构成,主要包括:问责客体专项述职、问责主体专项考核结论、问责主体对于问责情形的调查核实判定、问责形式、问责程序。依据上述问责理念,问责客体,即被追责党组织和责任人需要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分别上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年度专项报告或进行年度专项述职;问责主体,即责任追究者根据责任链条、责任绩效状况,运用举证责任倒置方式,对被追责者是否作为以及作为程度、绩效质量进行调查、核实和判定;问责方式主要包括问责主体关于基层党组织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过程之中出现的失责行为的处理方式与对于基层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有失责行为的处理方式。例如,对失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责相关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戒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停职检查或者组织处理甚至纪律处分等形式。设计问责方式必须确定被问责的责任人需要承担的后果,也就是必须承担因为失责带来的后果。比如若党员干部受到问责,就取消当年的考核评优评先的各项资格;若党员干部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又或者引咎辞职等情况,可以在一年的时间内不能够重新担任原职务或者与原职务相当的职务,同时在这些问责决定被问责机构宣布之后就要对外公示,包括党内与社会,接受群众的监督,失责人必须承担名誉代价。问责程序主要包括调查核实、确定责任承担主体、提出问责建议,作出问责决定以及问责决定的执行、整改、监督等。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中的问责体系就是较为封闭循环的一个过程制度。通过闭路循环机制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基层的落实。
        总之,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于执政党建设,对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只要保证基层的工作到位,跟紧党中央的步伐,就能够让基层党组织形成坚硬的外壳,进而优秀地完成工作。

        参考文献:
[1]黄铭.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
[2]杨红.地方高校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有效途径.现代职业教育,2019.9:42-43
[3]张俊峰.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创新发展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
[4]刘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J].政策,2017.02:22-23
[5]杨红.地方高校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及其问责机制探讨.中国高新区,2019.6:274,284
[6]郑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J].共产党员,2018.01:46-47
[7]马明冲.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缘起、维度和路径[J].理论与改革,2016.04:80-84
        
         基金项目:2018年度衡阳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的维度和路径研究》(2018B[Ⅰ]003)
         作者简介:杨红(1966-),女,湖北省武汉市人,衡阳技师学院纪委书记、教授级政工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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