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宏博
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401121
摘要:根据巴基斯坦民爆法规和管理现状,梳理工程项目中民爆物品采购和爆破施工所涉及的许可制度,并根据中国民爆行业发展方向对巴基斯坦民爆制度的改进提出建议。
关键词:巴基斯坦;民爆许可制度;炸药
中巴经济走廊作为“一带一路”倡议重要先行先试项目,是中国经济外循环的关键一环。目前,中资企业在巴基斯坦仍以电力、交通等工程建设项目为主,而民爆业务作为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显得愈加重要。了解巴基斯坦民爆许可制度有利于推动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同时也发现该制度存在诸多弊端,阻碍了民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亟需完善。
1 民爆许可制度现状
1.1 管理体制
巴基斯坦民爆行业的主管部门是能源部下辖的炸药局,组织机构包括一个国家炸药总局和五个地方分局,对全国范围内各类民爆物品的许可审批以及生产、进出口、购买、销售、储存、使用等各环节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巴基斯坦民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炸药条例(Explosives Act, 1884)和炸药法规(Explosives Rules, 2010)。
1.2 民爆物品
巴基斯坦对民爆物品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如梯恩梯为三级二类炸药,见下表所示。
表 巴基斯坦民爆物品分类
七 烟火药
未列入的危险品不属于民爆物品管理序列,如工业炸药的主要原材料硝酸铵,其相关经济活动无需民爆许可。不同等级、不同类别、不同数量的民爆物品在许可办理的要求上也有所不同。
1.3 许可类型
民爆行业具有高危属性,各国政府对民爆物品各个环节均实行了严格的准入制度,政策壁垒相当高。巴基斯坦民爆物品许可主要包括生产许可、销售许可、使用许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许可、进出口许可、现场自制铵油炸药许可等。民爆物品的储存管理一般纳入生产、销售和使用等许可中,无单独储存许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从事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使用。
2 民爆许可管理
巴基斯坦工程项目一般涉及民爆物品使用许可和运输许可,聘用经专业认证的爆破员,并租用经许可的民爆专用运输车辆。
2.1 许可申请
(1)申请主体。民爆物品使用许可和运输许可一般由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以项目名义向许可审批主体申请,而专用运输车辆所有人向地方炸药分局申请车辆许可后方可在项目中使用,申请主体一般为许可持有人。
(2)审批主体。民爆物品使用许可的审批主体为炸药局,而炸药局在审批时也需要申请主体提供项目所在地政府出具不反对证明。民爆物品公路运输许可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根据使用许可和供应商的生产或销售许可办理。项目所在地政府在出具不反对证明或使用许可时一般还需要征求地方公安、情报和安全部门等机构的意见。
(3)申请资料。炸药法规详细规定了各类许可的申请资料及格式。以使用许可为例,申请资料主要包括申请函、业主推荐函、使用许可申请表、炸药库设计图纸及外部安全距离、项目所在地政府不反对证明、申请主体简介、项目合同、付款凭证、用邮戳纸打印的授权委托书及承诺函等。
(4)许可颁发。炸药库建设完成后,炸药局一般要求地方分局组织当地政府、公安和安全部门对炸药库进行联合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炸药局向申请主体颁发使用许可。
2.2 许可延期
民爆物品使用许可和运输许可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且不超过每年的3月31日(民爆物品管理的年末)。申请主体在许可到期前至少30天向审批主体提交许可延期申请,使用许可延期申请必须附地方政府的不反对证明,运输许可的延期必须以延期后的使用许可为基础。
2.3 许可管理
使用许可规定的炸药种类和数量是指炸药仓库同一时间的最大允许储存量,许可持有人不得超量储存,并定期维护炸药库的消防、避雷、安防等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人员,还应每两周按照规定格式向炸药局上报民爆物品的购买、储存及使用记录,所有记录应保存不少于三年。
3 存在的问题
3.1 爆破监管有所缺失
根据炸药法规,爆破施工企业不仅要持有有效的使用许可,而且还要聘请经权威机构认证的爆破员,才可使用炸药进行爆破。一般情况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持有使用许可,但是不会自行组织人员进行爆破施工,而是将之分包给其他施工企业,真正从事爆破施工的企业不是使用许可的持有人。同时,爆破员的资格认证也缺乏统一管理,目前仅矿山行业组织爆破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其他行业相关工作完全缺失,导致爆破员资质要求沦为一纸空文。
3.2 产业结构升级缓慢
一是铵梯炸药和硝化甘油炸药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明显会造成不良后果,火雷管和导火索在使用过程中安全隐患突出,在中国早已全面禁止生产使用,但巴基斯坦该类民爆物品仍然大行其道;二是民爆物品生产技术落后,技术迭代升级缓慢,在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上缺乏投入,几乎所有民爆物品的生产技术、设备和原材料都依赖进口,部分炸药的生产技术仍然停留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三是炸药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工业硝酸铵管理缺失,给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在巴基斯坦硝酸铵不属于民爆物品或危险品,可以自由买卖,农用硝酸铵也没有进行技术处理,仍然具有爆炸性,一旦这些材料被不法分子所获将很容易制造出威力巨大的炸弹用于恐怖袭击。
3.3 管理手段比较落后
巴基斯坦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管理方式落后,在民爆行业中具体体现在监管活动都通过线下纸质的方式完成,信息化管理手段几乎为零,比如使用许可持有单位应每两周纸质报送一次民爆物品的采购、使用和出入库情况,监管机构根本无法及时、准确掌握项目民爆物品的实时状况。
4 合理化建议
4.1 完善爆破资质体系
一是要建立爆破施工企业的资质体系,要求所有从事与爆破相关工作的企业必须先从炸药局取得爆破施工许可,只有取得爆破施工许可的企业方可从事与爆破相关的工作;二是要规范管理爆破从业人员的资质,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保管员和安全员等;三是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爆破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等级,不同等级对应的不同的申报条件、评价标准、职责范围、使用和限制条件等。
4.2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
全面取缔铵梯炸药、硝化甘油炸药、火雷管和导火索的生产使用,从严管控硝酸铵流向,推广应用包括混装炸药、高精度导爆管雷管、电子雷管等在内的新型产品,鼓励民爆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作业方式。
4.3 推进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
以信息化和智能化为手段,带动民爆行业安全生产、质量保障、服务水平全面升级,危险岗位实现少(无)人化操作或人员隔离操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
4.4 推动民爆行业转型升级
一是限制“小、散、低”客户,鼓励相关企业通过资源整合提升规模和实力,推动民爆企业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和专业化;二是鼓励民爆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提升民爆行业整体技术和技能水平,减少对外部资源的依赖。
参考文献:
[1]The Explosives Rules,2010[Z]. Islamabad: Department of Explosives of Pakistan. 2010
[2]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安全[2018]237号)[Z]. 2018
作者简介:武宏博,工程师,现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巴基斯坦项目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