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编制中的"三生空间"划定思考

发表时间:2020/12/3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第24期   作者:陈阳
[导读] 在城乡规划工作中,需要分析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空间。并坚持发展目标,并以发展目标为基准点,探究三生空间的动态性以及复合性等特征。

        陈阳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黑龙江哈尔滨市)150010

        摘要:在城乡规划工作中,需要分析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空间。并坚持发展目标,并以发展目标为基准点,探究三生空间的动态性以及复合性等特征。分别在各个空间区域视角下,完善其对象的内容,设定好工作的重心以及路径。本文主要就城乡规划编制中的三生空间划定进行探究,站在城乡规划编制的立场上,把三生空间放置到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当中,更好地实现三生空间的划定目标,制定出更为合理的工作协调机制。
关键词:城乡规划;编制;三生空间;划定
引言:城乡规划需要和其他的部门共同努力,联合多个部门编制“三生空间”的工作协调机制,科学合理的划定生产、生活以及生活空间,满足时代发展的诉求,完成空间统筹规划的任务。
1城乡规划编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公众参与积极性问题
        民众的参与度会直接影响到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开展的效用,在国外的一些发达国家中,城乡规划建设的细节以及布置均由民众们参与所得出,同时在实际的规划建设过程中,民众们的自主参与度也会比较强,所以国外这些国家的城乡建设规划方案都极具科学性,通过其规划方案的应用不但可以有效的减小环境污染的程度,同时还可以避免其产生交通堵塞等现象。
1.2编制与审批程序问题
        城乡规划建设这项工程项目需要长时间且持续性的开展,并且该工程项目的规模也比较大,因此其实际涉及到的环节以及内容十分的广泛,需要经由多个环节多个层面进行审批,要严科的把控各个关卡,以此来科学的开展乡村建设规划工作,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城乡规划建设工作都无法达到科学化的标准。其编制方案的程序性会比较差,不能深入的探究规划编制的合理性,导致其规划方案的随意性较强。没有合理的设定预留的空间位置,并且其方案编制的法律规范也不够充裕,使得其规划会过于的表面,主观规划会完全代替客观规划。
2城乡规划编制中的“三生空间”划定思考
2.1城乡规划
2.1.1工作重点
        需要对各类专业专项规划的区域性规划进行探究,并以其为基准进行各类数值的参考,调节三生空间格局的关系,对城乡用地的性质以及类型等进行探究,坚持生产和生活空间划定为中心,妥善的设定城镇居民点的规模以及布局形式,满足工业用地等的需求,做好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公共设施的布局工作。
2.1.2技术路径
        首先,需要合理的划定三生空间,保障城乡空间用地的科学性,同时还需要维护好生态环境,不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主发展经济,保护好各类生态资源,遵守可持续性发展原则,满足社会发展规划的需求,合理的进行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设计。其次,需要进行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的工作。

最后,要划定三生空间,需要让其和国土空间规划保持良好的协调状态,坚持统筹兼顾性的原则,合理的进行布局的设计,让城镇发展空间的结构更具合理性,不能减少基本农田的总量,也不可破坏生态林地等,确保基础设施的良好互动状态,提升三生空间划定方案的实践性。
2.2城镇规划
2.2.1城市(镇)总体规划
        工作重点在城市(镇)总体规划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产业发展及职能方向,结合各城镇发展模式、确定城镇性质、预测城镇人口规模和城镇生产生活空间的规模;并根据城镇活动规律,确定生产、生活空间布局模式。
        技术路径遵循“城镇用地布局合理与空间结构完整、保证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可替代生态空间不触动、基本农田总量、生态林地总量不减少”的原则结合各相关空间规划进行规划期限协调、规模协调和用地边界协调。规划规模协调:根据城镇发展及社会经济发展诉求形成城乡建设用地的初步规模和边界,协调规划期限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达成一致。初步规模边界应完整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城市(镇)规划的功能布局和空间完整性,同时保证城镇发展规模与边界在一个合理的空间范围内,不会对不可替代生态空间造成影响;基本农田规模以及农业生产用地空间的基本需求亦不受损害。协调规划的边界,处理好规划方案中存在矛盾等的问题,开展重叠区域的协调工作,以初步规模边界为基准,确保边界协调的合理性,让其构成合理的生态空间用地边界,在协调的过程中,还应当综合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必须要达到城市建设的需求,赋予非建设用地较强的系统性以及完整性。
2.2.2控制性详细规划
        需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需求合理的设定社会的发展目标,明确产业的发展职能方向,依据城镇发展的模式以及特性,推断出城镇人口的规模以及生活空间的规模。就城镇活动的规律特征完成生产生活空间的布局任务。对城乡用地的现状以及外部设施环境等因素进行分析,选择城镇建设的用地区域,布置好重要的设施,划分好城镇生活以及生产空间的范围,尽可能的达到多规协调的目的,明确基本农田的规模以及范围。确保城市各项功能应用的科学性,调节城市生产以及生活之间的连接关系,梳理交通关系组织结构,坚持保护空间关系的指导性原则,对区域内所开展的各项建设工作进行调整。落实公共服务以及基础设施的构建工作,使得各个地块都可以达到保护强度的标准。
结语:一个完整的城乡人居环境离不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以及生态空间,这三生空间始终是城乡空间发展的基石,需要使用合理的城乡规划方式,不断的调整并优化城乡空间的布局形式,构建更为成熟的管理机制,引进先进的技术体系,确保其基础条件的优异性,发挥出三生空间应用的主体价值。设定好空间结构形式,提升空间的治理能力,推动城镇化建设工作的进程,确保其空间格局的合理性,节省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使得我国城乡空间可以达到一种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状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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