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城镇棚户区改造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述

发表时间:2020/12/3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第24期   作者:孙 伟
[导读] 新时期棚户区改造已逐渐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因为棚户区改革政策的实施解决了许多贫困家庭的住房需求。

        孙 伟
        兰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730000
        摘要:新时期棚户区改造已逐渐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因为棚户区改革政策的实施解决了许多贫困家庭的住房需求。政策的目标是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充分利用改造地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实现城市现代化,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因此,解决棚户区存在的问题,是实现城市相对强势发展和竞争力提升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新时期;城镇棚户区;改造问题;对策
        1棚改项目的实施依据
        根据2013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文件,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在资金支持方面可以采取贷款贴息、信贷、投资、参股、委托代建、发行债券、民间资本参与、企业出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在税费减免方面包括: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在安置补偿方面,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201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2015年6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9〕8号),其中“第55条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等文件的印发,更有力地保障和规范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
        2新时期棚户区改造存在的问题
        2.1资金筹集困难
        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到中央和地方财政,也涉及到居民和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在改造过程中会遇到严重的资金问题。土地拆迁成本控制、棚户区居民安置和土地合理利用是资金短缺面临的主要问题。资金到位与否直接关系到棚户区改造的成败,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棚户区改造项目势必面临巨大的风险。
        2.2对棚户区的界定模糊
        说到棚户区改造,即刻会想到一些棚户区改造所特有的问题,如建设所用时间较长、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并不完善、人均占用建筑面积比较小、交通不通畅、存在消防和治安隐患、环境嘈杂等特点。然而究竟什么类型的面积才符合棚户区面积标准,却没有统一的依据和规范。不仅南北不同,而且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权衡标准。贫民窟升级政策缺乏统一标准,导致使用范围扩大。
        2.3工作进度缓慢
        近年来,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当今炙手可热的行业,特别是在一线城市,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价格和土地出让成本不断上升。在此基础上,如果中国目前的补偿标准能够与房地产市场价格保持一致,将会有更多的人愿意配合拆迁工作,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此外还有一些人仅为了投机,总想拆迁多得一些钱,从而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是要求大额现金赔偿,由此造成拆迁困难程度不断加剧。再加上,还有一些原因是四证办理的时间过长,所以对棚户区改造进度形成直接影响。如果棚改过程中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变成建设用地的时候,还需经过各层级的审批,这样便需历经很长一段时间,这类问题同样也会对棚改项目实施进度产生严重影响。
        2.4居民权益无法得到合理保障
        一方面,居民权益得不到合理保障。棚户区居民的永久住房如果被拆除,在短时间内找不到合适的住所,就会出现无家可归的情况,如果存在这样的问题,就会影响社会的安全、和谐与稳定。另一方面,棚户区在被征收后,就无法保护居民的权益。例如,一些棚户区的建造方式是如此混乱,以至于它们原本打算居住的地方看起来就像是杂乱的地方,负责征收的人通常会把房子当作杂物间或地面的附属物。但是,一般来说,一种用于居住的房屋,只要房屋的框架高度超过2.2米,就会按照房屋标准给予合理的补偿。第三方面,有些地区其政府部门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重视程度并不够,对于开发企业资金的监管存在漏洞,致使原居住人住房回迁安置无法得到及时落实,如此对居民利益产生严重损害。如果情节严重,最终会引发社会舆论,这样就会对社会及开发企业产生恶劣影响。


        3解决棚改问题的对策建议
        3.1拓宽资金,提高棚改建设保障
         棚改在实行期间需要大量资金,地方政府实行政策若仅依靠中央财政补贴是远远不够的,很难完成新一轮的棚改任务。棚改计划中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政府为解决资金问题,可采用多渠道筹集资金,除了在成本相对较低、较稳定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外,还可以吸引社会投资,将其投入到棚改计划中。比如吸引社会资本入股与地方政府股权合作的形式来完成棚改项目,这样就可以改善地方政府的资金压力。所以,在完善城市政策的同时,应当吸取外地政府在棚改期间的成功案例和经验,避免一些失误出现在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取长补短。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可使用ppp模式,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好政府作用和效应。通过财政和信贷资金的良好指引,完成资金的良性循环。拓宽投资项目资金渠道,充分挖掘社会资金潜力,让投资者看到真实的利益,吸引社会资金的目光,政府还可实施税收优惠,这样不但拓宽了棚改资金的渠道还实现了社会资本的盈利,是一种互惠双赢的局面。
        3.2制定科学的棚户区改造计划
        棚户区改造要严格规范土地使用规划,坚决杜绝乱拆乱建的现象,结合棚户区的实际情况做出长远、科学的城市规划,以实现棚户区改造的目标;同时积极推进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转变思维方式,以市场为导向,避免盲目扩大棚户区建设。另外,政府可以适当调整补偿标准,将单一的补偿模式转变为多元化的补偿模式,如在征得居民同意的情况下,将经济补偿转变为基本社会保险。
        3.3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明确界定
        从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来说,面临的挑战有改造范围界定不清晰。各地区对于纳入棚改范围的界定标准存在差异,体现在破损情况、认定部门、基础设施等方面。实践中推进棚户区改造,要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立足于实际情况,保障居民权益,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序开展。
        3.4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市场价评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然而目前的棚改项目中所给被征收房屋的上限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因此在推进货币化安置的同时,更应该以市场评估来给予被征收者合理、公平的补偿,让群众能够买得起新房,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居住条件不因房屋被征收而降低。
        3.5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棚户区改造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决不能失去项目改造的重要意义,才能有效保障群众的利益。根据以往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经验,很多项目受政府关注和监督的缺失,往往导致拆迁纠纷等问题。在双方的博弈中,如何保护群众的权益,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具有重要意义。部分征收方为快速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和群众沟通时以绿色通道为借口,未依法履行既定的程序,侵害被征收人权益,使其权益未能得到保障。当遇到此类情况,群众可以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利益。
        4结语
        棚户区改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改造的过程必然会涉及到既多又复杂的问题。所以政府在城市规划中,必须结合所在的城市的实际情况再做计划,对棚户区改造前应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再提出相对应的策略和方法,以充分改善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为原则,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完善城市的功能结构,提高居民的幸福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任绪.棚户区改造项目质量管理探讨[J].低碳世界,2018(06):186-187.
        [2]于洋.西安棚户区改造困境及优化对策探究[D].长安大学,2018.
        [3]贾岩,赫志伟.PPP模式在棚户区改造中的应用对策研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7(19):19-20+22.
        [4]郐学良.棚户区改造项目质量管理的探讨[J].农家参谋,2017(19):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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