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光1,丁昭惠2,蔡文杰3,樊继福4
69243部队
摘要:上世纪60年代,无人机伴随着自动化控制技术、电子通信技术及航空航天技术的迅猛发展,成为了一种新兴的技术武器,在战斗当中主要发挥的作用。通过电视、红外、空中照相等技术来对地方纵深领域完成侦查,得出侦查中所需要的结果,得到炮兵执行射击任务时所需要的重要信息。为此本文就将对新型无人机引导炮兵分队作战进行研究。
关键词:新型无人机;炮兵分队;引导作战
1.无人机战争领域应用现状及近况
1.1无人机战争领域应用现状
美国军队始终在智能化进程上有巨大的投入,由此收获的成就也是十分的明显。同时在叙利亚战争战争是俄罗斯军队也将智能化很好地使用在了实战当中。2015年的12月,俄军在实战中使用机器人作战连,共有4台“暗语”轮式战斗机器人、1架“洋槐”自行火炮群、6台“平台-M”履带式战斗机器人及多台无人机与“仙女座-D”指挥系统参与到了战斗当中,成功帮助叙利亚政府军完成对恐怖分子高地的攻占。2018年的1月,俄军使用火力打击配合电磁供给的方式对无人机组成的蜂群作战完成了打击,上述的实例无疑都说明在未来智能化战争将会是必然的趋势。印度于2015年审批了4亿美元完成了苍鹭无人机的引进,苍鹭无人机的最大起飞重量为4650kg,有效的荷载重量能够达到1000kg,同时其不仅仅能够执行侦察任务还能够携带打击模块完成察打任务。目前印度军队共有搜索者1号无人机和搜索者2号无人机的数量超过100架,算上此前引入的苍鹭无人机其无人机数量至少达到了200架。除去上文提及的搜索者无人机及苍鹭无人机之外,印度在2009年还完成了以色列哈比无人机的引进,目前其配备数量也有数十家,同时哈比无人机也具有直接打击的能力[1]。
1.2无人机战争领域应用近况
近日的阿亚冲突当中军用无人机可谓是有着极强的存在感,其不仅能够完成对坦克、装甲车、火箭炮的打击,甚至能够对例如战术导弹等大型武器系统进行摧毁,表现出了极强的战术价值。当前使用的野战防空系统在用于对抗无人机时效果不够明显,造成这样困局的原因是由于其设计本意是用于对抗有人驾驶的飞机,自然无法应对体型较小且具有隐身能力的无人机。由此更能说明无人机有着较强的作战效能,侦察机的侦察方式能够分为目视侦察、电子侦察机成相侦察,其中成相侦察是最为重要的侦察方式,其中不仅有见光照相、红外照相、雷达成相的方式,还包含微波成相及电视成相等方式。在此前的一个月时间当中阿塞拜疆与亚美尼亚的冲突也使得世界各国的军队对无人机的重视程度空前提升[2]。
2.射击准备研究
2.1指挥机构的形成和运作
为了使炮空部队之间的配合能够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同时使无人机系统更加完整地融入到作战体系当中。应当将无人机分队及射击指挥分队进行融合,完成联合侦察指挥小组的建立,其指挥位置应当设置在无人机发射阵地中,主要负责的任务则是对目标位置进行侦察同时对站点的偏差量尽心观测汇报。同时对战场的动态及设计效果进行更新回传,在自身的权限当中指挥射击。目前的指挥方式主要是通过信息数据传输的方式将数据传输到炮兵分队射击指挥自动化系统当中,此后炮兵在对其上级的指令进行执行完成设计。
但是在未来为了保证战场效率及信息隐秘性,其指挥权应当由联合侦察指挥小组中负责指挥射击任务的指挥员掌握[3]。
2.2实施先期照相侦察
在准备射击的过程当中,要把握无人机能够纵深侦察的优势,由此对预计重点作战的区域及方向进行提前的侦察。其重点应当落在炮兵分队可能设计的重点位置,对敌方的兵力部署、战略意图、能源配置情况进行点差,同时需要查明的内容还有敌方的生化武器配置、炮兵坦克位置及电子对抗设备情况。此时联合侦察小组成员要对传输画面的变化进行记录及观察,尤其是对不宜观察的区域要进行反复观看对其中可能存在的有价值的信息要完成照相观察。
2.3 建立火力控制网
无人机保障炮兵射击的火力网控制要求首先是当目标出现在射击范围之内时,其与目标之间500m范围之间要保证至少存在一个火力控制点,也就是说邻近的两个火力控制点不能超过1km。同时由于无人机定位系统决定目标的精度不强,因此其目标点坐标在只是用无人机进行确认是可能会出现数据不准的情况,此时应当尽可能避免试射。为此当使用火力点的射击单元对目标进行打击是,其精度需要达到有效射击的精度需求[4]。
3.射击实施研究
3.1对计划内目标射击特点
计划内的目标其是无人机系统在执行任务前通过已知信息所决定的目标,当指挥部门完成射击时间及设计顺序的确认后需要将相关的情况告知无人机分队,此后又无人机分队来确定精准的弹道高度、飞行时间等。无人机分队需要在开始射击前抵达目标上方,而在校射过程当中在地方上空飞行很有可能出现误伤的情况,此时需要炮兵阵地与无人机进行配合沟通。
3.2对计划外目标射击特点
计划外的目标其是无人机在执行侦察任务的过程当中使用定位系统临时发现的目标,通常情况下无人机的定位校准系统会随着其航行里程上升出现精度下降的情况,而根据无人机定位系统的坐标能够完成设计开始时间节点的运算,但是当精度无法满足实际的需求时,则是有进行试射的必要。在有无人机进行协同作战的条件下时,试射应当使用齐射的方式,而当无人机能够对弹群的中间坐标进行确认是,则可以使用决定坐标来对其弹群的中心坐标完成计算并进行修正,在经过修正后即可转化为有效射击[5]。
4.结语
通过本文的论述能够发现在使用无人机确保炮兵执行射击任务时能够收获有效的信息,首先要重视的即为无人机分队与炮兵分队之间的协作化程度,依照无人机的正确使用方式来对其进行使用,同时在使用的过程当中也要对最佳收容面积及最佳发射时刻进行确认,以此发挥出最强的协同作用。目前我国在无人机引导炮兵分队作战方面还有较大的进步空间,为此还需要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希望在未来无人机能够在引导炮兵分队作战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汤旭栋. 面向美军火力旅的指挥流程建模与仿真研究[D].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7.
[2]袁海涛,常树宝,毛亮.无人机保障条件下炮兵分队作战指挥效能评估[J].舰船电子工程,2016,36(10):23-25+86.
[3]申普兵,高凯,赵卫伟.作战指挥流程建模研究[J].火力与指挥控制,2015,40(06):1-5+13.
[4]李红旗. 机器人在未来战场上的配置优化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09.
[5]孙逸洛. 炮兵自动化指挥系统作战能力评估模型建立与发展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