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祥
文山学院 人文与传媒学院,云南 文山 663099
摘要:少数民族语言教学大致存在4种形式,即母语教学、双语教学、多语教学和汉语教学等。少数民族语言教学随国家大流始终试行汉语教学,这是由少数民族汉语教学的属性决定的。那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的属性是什么呢?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属于应用语言学,又属于第二语言教学,不同于对外汉语教学,有别于汉语普通话教学,包含少数民族汉语文教学。
关键词:少数民族 汉语教学 属性 探究
一、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属于应用语言学.
1.什么是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
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是针对运用本民族语言进行交际的少数民族进行的汉语普通话教学。少数民族汉语教学一般是指以母语(本民族语)授课为主,单科加授汉语的中小学汉语教学。也就是说,少数民族汉语教学实际上属于第二语言教学的性质,母语是他们的第一语言,汉语是他们的第二语言。毫无疑问,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是一种语言教学,即汉语言教学。语言教学是语言的具体应用,是属于语言应用的问题,而研究语言应用的种种问题的学问就是应用语言学。因此,作为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应当属于应用语言学。
不可否认,语言教学是属于语言应用范畴。语言应用研究从语言学里分出来,是语言学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时间大约在19世纪初。语言教学几乎与应用语言学并肩而行,在进行语言教学的时候,就是应用语言学在发挥作用,只是语言教学是实践性偏多,应用语言学是理论性偏多。可以说在中华上下五千的历史长河内,孔老夫子收徒三千,可谓桃李满天下,其传道授业解惑的基本手段还是语言教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科举制度下的人才应该也是通过语言教学造就的。民国前后的学堂,包括私塾教育传授知识所依赖的主要手段还是语言教学。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属于汉语教学,也就属于应用语言学。
2.什么是应用语言学呢?
既然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属于应用语言学,那么就有必要弄清楚什么是应用语言学。19世纪末,J-N-博杜恩-德-库尔德内提出了“应用语言学”的概念,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来,这个术语才开始流行下来。大百科全书把应用语言学分成“一般应用语言学”和“机器应用语言学”。前者包括:语言教学、标准语的建立、辞书编纂、翻译等。1987年10月23至24日在广州召开关于编写《应用语言学导论》的工作会议,于根元教授在会上提出应用语言学的范围包括四大块:一、语言教学。二、语言学和现代科技的结合。三、广义的社会语言学。四、语言计划。这一提出得到了与会者的认可。
应用语言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应用语言学专指语言教学,就此而言,语言教学与应用语言学是同一问题,狭义的应用语言学特指外语教学和第二语言教学,研究语言理论在语言教学或外语教学中的种种应用问题。广义的应用语言学是语言学在各方面的应用以及各有关实际领域的学问的统称,即指语言学知识和研究成果所应用的一切领域和方面。因此严格地说,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应当属于狭义的应用语言学。根据中国应用语言学谱系可以看出,语言教学分为汉语教学与外语教学,而汉语教学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汉语作为母语教学;第二,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对中国少数民族进行的汉语教学属于第二种情况,换句话说,少数民族接受汉语教学过程,属于第二语言习得。
可是很多人对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感到很陌生。据抽样调查,听说过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的占25%,没有听说过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占75%。少数民族学生100%地经历了汉语教学,只是75%的少数民族学生对“少数民族汉语教学”这一提法没有听说过,在脑海中没有形成概念。
二、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属于第二语言教学。
什么是第二语言教学? 第二语言教学是与母语教学相对而言的,即不是用本民族语言的教学。对于少数民族来说,用本民族语教学,就是母语教学,用汉语教学就是第二语言教学,因为本民族语是其第一语言,汉语是其第二语言。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就是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对少数民族进行教学。
少数民族汉语教学和英语教学同属于第二语言教学,但由于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族的文化的交融,少数民族汉语学习者能够广泛的感受到汉语的语言环境,很多人在未上学之前就已经会说一些汉语,因此,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与英语教学又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对于那些只会说汉语,已经不会说本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个体来说,他们的汉语教学同时带有第一语言教学和第二语言教学的特点。
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已经成为一门学科。它具有两属性、三要素,学科以汉语为主,以对少数民族教学为用。汉语是学科的本体属性,是学科构成的第一要素。对少数民族教学是学科的应用属性,“对少数民族”是学科构成的第二要素,“教学”是学科构成的第三要素。两属性、三要素的相互制约,对少数民族教学,形成学科的内在机制,编织成学科的自身系统。这一学科的发展与成型,有赖于两属性、三要素的有效结合。
为了清楚地显现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的“两属性、三要素”,下表将“对中国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与“母语教学”进行对比,以察其异同,观其联系。
总之,对少数民族进行汉语教学,跟对中国人进行外语教学,跟对外国人进行汉语教学,在第二语言教学这一性质上,其道理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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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不同于对外汉语教学.
首先,了解一下对外汉语教学。对外汉语教学是一门学科,也是一门学问。语言学大师王力先生、著名语言学家朱德熙先生与对外汉语教学界前辈王还先生都赞同这个说法。1978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京召开了北京地区语言学科规划座谈会,与会学者根据国外第二语言教学学科特点和规律的研究,以及我国对外汉语教学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的发展,提出了对外汉语教学是一门学科的看法,这个建议得到与会语言学家的支持,形成了会议的共识。1983年成立了全国性的学术团体“中国教育学会对外汉语教学研究会”,这标志着对外汉语教学学科的正式诞生。
新中国的对外汉语教学,创始于1950年,至今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对于少数民族来说,教汉语作为一门外语来教,自然是一门学科。
对外汉语教学,一般是指对从未使用过汉语的外国人进行的汉语教学,属于以外语母语为起点的把汉语标准语作为目的语的教学,实际上也包括对第一语言不是汉语的海外华人教学的教学。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与对外汉语教学在这一点上是相通的,都与汉语作为母语教学相对应,都是一种任务型语言教学,既是在教学原则指导下的教学活动,又是在学习行为理论指导下的习得活动,其本身体现为一种过程,是一种职业行为.但所指的对象不同, 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的对象是中国的少数民族,而对外汉语教学的对象则是外国人,正因为对象的不同,其汉语教学的特色各异,同中有异。
四、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有别于汉语普通话教学.
普通话(Mandarin)即现代标准汉语、中文。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是中国各民族通用的语言。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就是普通话教学。从教学性质来看,少数民族的汉语普通话教学不同于把汉语作为母语的标准语教学。
少数民族的汉语普通话教学不是汉语方言向汉语标准语靠拢的教学。对于广大的汉语方言区的人而言,他们的汉语普通话教学是对以汉语为母语的使用汉语方言的人们进行的对汉语标准语――普通话掌握程度的教学,属于以汉语方言为起点的把汉语标准语作为目的语的教学。相关的一套教学思路是汉语方言与汉语普通话的比较,方音辨正等。这类教学需要解决的并不是会不会说汉语,而是汉语是否说得标准得体的问题。少数民族使用的汉语并不是汉语方言,也不是母语,他们的汉语教学不是母语标准语教学。与此相关的教学思路是汉语普通话语音、词汇、语法系统的全面学习及其与学习者母语的系统比较。这类教学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才能培养汉语的听说读写的“四会”能力,并尽可能地把汉语说得标准得体。
要认清少数民族汉语普通话教学的,首先应认清他们使用的性质。在少数民族地区,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交际过程中存在着一种客观的交际时使用的汉语,即少数民族在交际时说的汉话。这种汉语不是少数民族语言,也不是标准的汉语普通话,当然也不是地道的当地汉语方言。少数民族的汉语普通话教学就是以这种汉语为起点的。在中介语理论的支持下,少数民族在交际时说的汉语就可以定位为汉语中介语。少数民族汉语普通话的教学就是汉语中介语向汉语标准语靠拢的教学是对使用汉语中介语的少数民族进行的对汉语标准语――普通话掌握程度的教学,属于以汉语中介语为起点的把汉语标准语作为目的语的教学。
五、少数民族汉语教学包含少数民族汉语文教学。
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是针对运用本民族语言进行交际的少数民族进行的汉语普通话教学,是第二语言教学。这个概念有两个因素是值得特别注意的,一是运用本民族语言进行交际;二是汉语普通话教学。而少数民族的汉语文教学是少数民族语文教学中的一种,是一门课程教学,是少数民族学科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少数民族的汉语文教学当然是汉语教学,但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却不仅仅是汉语文教学,因为它可以融入到其它学科的教学,在日常教学中,几乎所有的课程都是汉语教学,包括音乐课、美术课,甚至英语课,所以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比少数民族的汉语文教学的内涵和外延要大得多,可以说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少数民族的语文教学根据其使用的教材和教学用语言等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使用本少数民族语言编写的教材、用本少数民族语教学,是母语教学;少数民族学习本族语文,属于母语习得范畴,是习得者从小自然而然学会的,学校的母语教学是个再提高的过程。(2)、既使用本少数民族语言编写的教材、用本少数民族语教学,同时又使用其它语言编写的教材、用其它语言教学,是双语教学;(3)、使用汉语编写的教材、用汉语对少数民族进行教学,是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是第二语言的教学。因此可见,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与少数民族的汉语文教学是相互渗透的,有共同的一面,也有区别的一面。
另外,在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过程中还有善于处理好少数民族语文教学同汉语文教学的关系,这是取得汉语文教学效果的重要保证。过去的教学经验证明:学生掌握本族语言文字水平越高,接受汉语文的能力就越强,学习汉语文的效果就越好。所以,凡通行少数民族语文的地区,原则上应在掌握民族语文的基础上再安排汉语文学习。至于少数民族语文要学习几年,哪些课程用少数民族语文授课,汉语文从哪一年开始学习,二者如何衔接等问题,都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而不能强求一致。只有本族语言而无本族文字的民族,汉语文教学只能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这当中必须解决怎样使用民族语言授课的问题。少数民族进行好汉语文教学可以推动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
参考文献
[1]王远新.中国民族语言学纲要[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
[2齐沪扬,陈昌来.应用语言学纲要[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3]王渝光.语言学概论[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
[4]于根元.应用语言学理论纲要[M].昆明:华语教学出版社,1999
[5]赵金铭.对外汉语教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6]金星华.中国民族语文工作[M].北京:民族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