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背景下高校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研究

发表时间:2020/12/7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0年第24期   作者:林福明1 郭长女2 杨红雨1 叶景胜1
[导读] 新时期,高校大学生党员人数日益增多
        林福明1     郭长女2    杨红雨1     叶景胜1
        (1.江西理工大学  江西赣州 341000;2.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江西赣州  341000)
        摘要:新时期,高校大学生党员人数日益增多,由此为大学生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从严治党背景下,为了提高大学生党员综合素养,大学生党员队伍中实施退出机制,及时清退不合格大学生党员是十分必要的。基于此,针对从严治党背景下高校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相关知识,本文进行了简单地论述。
        关键词:从严治党;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
1、从严治党背景下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
1.1没有充分认识党员退出机制
        从严治党背景下,高校党组织没有充分认识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对大学生党员畅通退出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1)党组织层面上,一些基层党组织认为大学生党员总归是学生,那就有发展不成熟的地方,学生党员问题只要不涉及原则性都可以接受;部分基层党组织觉得不合格党员清退,会对党组织形象造成影响,自己的缺陷暴露出来,年末考评不利于党组织评先进。(2)党员层面上来讲,一般学生党员构成学生党支部,因为大家都是同学因而党员评议过程中就会受“好人主义”思想影响,会宽容处理不合格党员,不忍心处理。另外,有的党员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合格党员的清退尽量不要得罪人。此种情况下,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运行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1.2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方式太简单
        严格来讲,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方式主要两种:(1)党员自然死亡为主的自然退出机制。(2)党员没有严格依照标准约束自身行为,由此受到组织处理开除党籍、劝退甚至党内除名。此处所讲的退出机制指第二种方式。实践工作中,党员退出机制中凡是违反犯罪、对党组织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党员都会被清退,但革命意志淡薄、不履行党员义务且不符合党员条件的缺乏相应的处理方式。因而对于党员队伍先进性与纯洁性而言,不能只有清退违法犯罪党员。
1.3党员退出机制缺乏明确的标准
        党内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了党员退党标准,然而实际操作中,党员退出机制缺乏明确的行之有效的操作标准。违法犯罪大学生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半年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或不按时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的大学生党员清退有明确操作。然而大学生党员虽然有问题,很多依然不符合违反国家法律与党纪当归,满足党纪处分标准的大多是失去理想信念,革命意志不够坚定,组织活动与党员带头活动中缺乏积极性与参与性,因这些问题无法量化,导致高校无法有效推进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
1.4党员退出机制缺乏执行力
        党组织建设中,从严治党的纯洁党员队伍的根本原则。实际操作中,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缺乏执行力,导致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主要表现为:上级党组织不重视不合格大学生党员处理,缺乏明确处理措施。。有的党支部评了部处理,评议与处置分离,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此种情况下,大学生党员受到重处的处理比较强,该诫勉谈话的却没有,要劝退的未劝退,应开除的也没有开除,党员队伍中始终有不合格分子。


2、从严治党背景下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完善对策
2.1制定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民主考评机制
        定量分析党员党员党性要求,构建“高校大学生党员创优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细分为党性意识、党员形象、作用及激励等4个一级评价指标与政治立场、理想信念等多个二级指标,将具体目标内容与准入标准视为三级评价指标,应用行为评价法评判与审定大学生党员行为。基于大学生党员优秀性入手逐层推进分类细化,合理构建党员考评操作体系,实现评价、甄别、引导与激励大学生党员的目标。基于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利用考核与反馈有效开展大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对大学生党员民主考评机制进行逐步完善。
2.2区分党员退出情况探索退出界定标准
        党员退出标准模糊问题,党党支部详细考评记录,合理区分党员退出情况,严格依照《党章》及党内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征求意见,将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半年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交党费、组织分配任务不落实、不带头学习、违反校规及多次教育不改的具体情况视为不合格党员,充分体现不合格单元界定标准,为党员处理提供依据。连续两年评定为警示党员,结合相关规定根据核实调查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听取本人申辩、支部大会表决、上级党委审批以及处理结果宣布等环节,予以劝退与除名处理。
2.3完善处理方法落实不合格党员帮扶机制
        从严治党背景下各高校构建包含评议评定、教育诫勉、审核审批、整改帮扶及申诉复查等五项机制,对于不合格党员也可进行民主测评、调查分析、档次评定、党员表决、组织处置、交心谈话以及反馈申诉等流程,确保处理事实清楚、准确定性、有严密的程序、党员认可且群众满意的结果。坚持惩前毖后的理念,对不合格大学生党员要全面落实教育帮扶措施,比如成立大学生党员教育服务中心,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审核认定、教育诫勉、帮扶整改、提出处理意见并受理党员申诉复查等,为不合格党员教育转化创造平台。另外,班主任、辅导员及其他党员也要对不合格党员做好申诉复查、交心谈话、集中学习与诫勉、联系帮扶五段法等,以此保障党员教育帮扶工作效果。
2.4加强考核,完善日常管理机制
        对于重视入党前考察忽略党后教育的问题,适当延长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与预备党员预备期考察周期,加强考察。另外,实际操作中还要允许预备党员不合格延期转正或责令整改,严重的要清退出党组织。对毕业生流动党员加大管理考核,为毕业生党员构建专门的流动党支部或毕业班设立班级党支部方法,坚持落实党费缴纳、思想汇报及双向联系等制度,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汇报思想、不参加组织生活、党费缴纳不及时、党员义务不履行以及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能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的党员要及时批评教育,有严重情节的退出党组织。加强党员考核评议,对日常管理档案机制进行完善,逐步完善党员民主考评记录,细化记录事项并安排专人管理做好定期检查,以此为党员退出机制的实施提供详细档案数据。
结束语
        综上所述,作为大学生群体的精英,从严治党背景下高校党组织要重视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建设,关心与指导大学生发展前提下,保障大学生不合格党员“出口”,加强培养、管理与考核大学生党员,在此基础上提高大学生党员质量,全面保障大学生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与先进性。
参考文献
[1]张媛.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保障体系创新刍议[J].苏州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7(03):23-28.
[2]唐燕.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探析[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5(05):10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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