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商法规制视角下的企业商事信用缺失

发表时间:2020/12/7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0年第24期   作者:王洋
[导读] 近几年,社会上不断发生企业商事信用缺失事件
        王洋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广东省 深圳市 518003
        摘  要:近几年,社会上不断发生企业商事信用缺失事件,并且事件的数量还呈现上涨趋势,这一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在民商法规制的视角下,对企业商事信用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企业商事信用出现下滑的原因,同时提出了解决方法和建议,以期能够提高企业商事信用。
        关键词:民商法规制;企业商事;信用缺失
        
        商事信用指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对客户进行客观承诺的诚实性以及通过承诺来获取的商业信赖。在民商法领域,企业是拥有着主要地位的商业主体,所以企业商事信用会影响商业的整体经营和商法的判定,并且还会对企业合作伙伴的社会评价和商誉产生影响。
一、企业商事信用概念
(一)企业的概念
        企业在建立时候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设立,同时还要拥有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并且要以经济收益为目的,从而进行经营性和服务性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二)商事信用的概念
        目前学术界对于商事信用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因此,本文将商事信用定义为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金情况进行分析,在分析之后对企业做出客观的评价[1]。与此同时,这个评价对于企业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民商法规制视角下的企业商是信用缺失
(一)民商法规制在企业商事信用确实背景下的调整
        在民商法中,拥有代表性的商业主体是企业。因此,当企业的商事信用缺失之后,会对市场的交易造成影响,从而导致参与市场竞争中的各个商事主体之间的交易评估时间成本大幅度的增加。从民商法的角度来说,造成我们国家目前商事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就是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且对于那些失信企业的处罚力度还不够,没有形成威慑力,从而是失信企业的领导存在侥幸的心理。因此想要改善这种情况,就需要国家建设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此来对企业进行约束,提高企业的商事信用。想要提高商事信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将企业商事信用的调节机制进行优化
        要想提高企业的商事信用,就需要对企业商事信用的调节机制进行优化,完善企业市场准入机制、交易机制和退出机制,并且要对企业市场的交易行为进行约束[2]。从而使企业能够根据市场情况来将自身进行改变,使企业能够进行可持续的发展,以此来促进企业与客户之间的良好互动和合作。
2.政府部门要给予相应的支持
        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将政策进行落实,从而使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能够得到发展和完善。此外,政府部门要对企业商事信用进行重视,对各行各业的企业单位进行约束,并且还要依靠新闻媒体行业对企业进行监督,将企业中行贿受贿的现象进行揭露,对于行贿受贿的人员要进行严惩。新闻媒体在对这些事件进行报道时,要保证事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政府部门的帮助,能够改善行业整体环境,使各个企业之间能够进行良性的竞争。
        3.企业信用
        企业信用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一个企业的底牌和财富。因此要将市场竞争的环境进行公开,只有这样才能够对那些虚假宣传企业进行阻止,以此来防止缺乏诚信的恶意竞争行为的出现。对于那些缺乏商事信用的企业,除了要进行严惩之外,还要将这失信企业进行公开,起到警示的作用,使其他企业能够诚信的进行发展,以此来保证市场交易环境的和谐。
(二)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的信用规范机制
        民商法中规定企业在进入市场之前要进行登记,因此,想要提高企业商事信用就要将企业登记制度进行完善。


        1.对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核
        在对企业进行登记时,要对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严格的审核,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企业独立法人的身份来逃避法律的责任。在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审核时,不仅需要对企业负责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还要对企业负责人的信用系统进行了解,对于拥有不良信用的负责人要禁止其进入企业市场[3]。与此同时,民商法对于企业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职业道德进行了严格的要求,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这些要求很难进行落实,因此政府部门要成立审查小组,定期的对企业负责任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此来提高司法的执行能力。
        2.企业的资金保障
        充足的资金是一个企业进入市场的前提,虽然民商法设立的初心是为了鼓励社会民众进行独立自主创业,但是由于民商法不够完善,所以让不法分子寻找到了可乘之机,因此监管部门要对企业进行鼓励和监管。企业想要进入市场可以不将注册资金全部缴纳,但是监管部门要定期的对企业的资金情况进行了解,以此来保证企业在需要对客户进行赔偿时能够有效的清偿,从而保护企业的商事信用。
        3.将市场退出的信用机制进行完善
        除了要对进入市场的信用机制进行完善外,还要将市场退出的信用机制进行完善。由于企业市场的竞争比较激烈,所以一些实力较弱的企业无法适应市场,最终会被淘汰。因此要将市场退出信用机制进行完善,同时还要提高审核效率,以此来减少那些退出市场企业的经济损失。此外,对于那些失信企业,有进行强制性的淘汰,强制要求失信企业退出市场竞争,以此来保护诚实守信企业的合法权益。另外,在对失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处罚时,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决定惩罚力度。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需要对其进行明令禁止,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与此同时不允许其再以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进入市场。
(三)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的信用规范机制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商事信用能够很好的维持市场经济的秩序。但是由于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发展,交易的方式变得丰富多样,我国目前缺少有关网络交易的法律法规,所以当在网络上出现企业失信事件时,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这些失信企业无法进行约束和规范[4]。因此,国家及有关部门要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于那些失信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与此同时,要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断的进行完善,并且还要对企业征信机构进行监督。此外,还要加强诚信美德的宣传力度,使企业能够诚信经营。
        1.企业在商事交易过程中的信用自律机制
        由于法律拥有一定的滞后性和局限性,所以无法对失信企业及时的进行惩处。因此企业要建立信用自律机制,通过相互监督来强化自身的信用意识。与此同时企业还可以建设匿名举报制度,从而对其内部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管理。当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出现时,企业要及时的对问题进行解决,避免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名望损失。此外,企业要多对员工进行素质教育,使企业员工能够拥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企业的征信制度
        企业要依靠第三方专业征信机构来对社会上的失信企业进行采集汇总,并对汇总的信息进行分析,之后要将分析的结果向公众进行展示,使这些失信企业无法依靠诈骗的手段来获取利益,以此来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结束语:
        总而言之,信用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因此国家以及政府部门要不断的将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从而对企业进行约束,使企业能够诚信的进行经营,提高我国企业的信用水平,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游斯媛.民商法规制视角下的企业商事信用缺失分析[J].法制与经济,2019,000(006):87-88.
[2]吴红军.浅谈民商法的规制与企业商事信用的缺失[J].法制博览,2019,000(006):P.253-253.
[3]邹逸坤.基于民商法视野的商事信用法律制度建设[J].职工法律天地:下,2018,000(004):P.5-5.
[4]任翔.解析民商法对企业商事信用缺失的规制[J].卷宗,2019,000(023):246-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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