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施工中的漏电保护技术

发表时间:2020/12/7   来源:《中国电业》2020年21期   作者:刘永超
[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进一步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不断地提升,不断加大居民的用电
        刘永超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进一步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不断地提升,不断加大居民的用电量,各种家用电气方便了人们生活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对居民的生活也产生了较大的隐患。在建筑电气工程中,若有漏电问题的发生,就会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还会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需要采用漏电保护技术,在电气工程系统中加入漏电保护装置,从容有效的降低施工人员触电几率。基于此,文章就建筑电气施工中的漏电保护技术进行分析,以期能够提供一个借鉴。
        关键词:建筑电气施工;漏电保护技术;分析
        引言
        现代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离不开对电气的使用,通过在建筑工程中结合电气工程可有效提升建筑整体使用性能,既能够通过电气工程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同时也可利用建筑提升我国各个行业的整体经济水平和科技水平,是现代建筑工程中不可缺少的主要学科工程之一,但由于受到电力本身特点影响,在电气工程运行过程中极易出现漏电现象,对建筑和使用者的财产及人身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必须配合漏电保护技术,保证电气工程的安全性。而想要全面提升电气工程中漏电保护技术的使用效率,则必须对该技术进行充分了解。
        1建筑电气施工中的漏电保护
        建筑电气施工要求较高,且在复杂的施工环境下极易出现安装隐患,建筑漏电问题的诱因多种多样,如施工材料选择不当、施工不规范、线路老化、使用环境的影响等。漏电保护的优势在于在紧急情况下,漏电保护将自发启动,实现线路保护的作用,如此可降低漏电的危害,保护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在建筑电气施工中,安全隐患非常之多,过多的隐蔽工程施工下,线路散热问题、不规范施工问题、焊接不到位等问题都会给建筑漏电埋下隐患,不利于建筑智能化优势的体现。
        2漏电保护技术在建筑电气工程中应用原则
        (1)接地保护原则。第一,只要是金属裸露部分不带电的均需进行重复接地或接零。如若金属裸露部分没有进行重复接地或没有接零,则可能会导致事故状态带电,如若人体一不小心碰到就会触电,这可能在我们平时生活中都有所体会;第二,在建筑施工现场中,电动葫芦、龙门吊、塔吊等轨道上,需要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地点。特别是对于轨道接头处,必须进行电气连接处理,将节点的电阻控制在48以内;第三,建筑施工现场中,超过20厘米高度的电梯轨道、脚手架、起重折臂吊、竖井架等也必须进行接地保护;第四,汽油、柴油等金属罐体外壳必须进行接地;第五,线路线杆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以及支架必须进行接地处理。
        (2)接零保护原则。通常情况下,在进行建筑工程作业时,均要求现场电气设备外露部分进行接零保护;某些设备的金属部分,比如电器传动装置;金属框架、金属栏和配电室电气设备带电部分的金属门等; 一些设备的金属外壳, 比如电机、开关等;变压器、电动工具、电机以及照明灯具等设备的金属外壳;一些设备的金属框架,比如配电屏底架、塔吊架等。在接零保护时,首先,在实行漏电保护过程中,应单独敷设保护零线,在保护零线中,不得再独立设置开关或者熔断器。其次,保护零线不能安装开关,因为装了开关会妨碍漏电保护的正常运转。再次,使用相同发电机的电力网中,重复接地保护和接零保护要分开设置,不能使用同一根线。


        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的漏电保护技术
        (1)科学选择漏电保护器。首先,必须确保漏电保护器切断电路的能力满足过负荷保护以及短路保护的需求,如若无法满足,则需要加设来实现保护短路断路器的目的。确保在发生火灾或者人员伤亡之前漏电保护器能快速将出现故障的电路切断。其次,如果电气设备为220V 电源单相电路,漏电保护器可以选用二级二线式;如果是380V 电源三相电路,则漏电保护器可以选用三级三线式;如果是220V及380V的电源单相三相公用或者三相四线,则漏电保护器,可以选用可选用四级四线式或三级四线式。
        (2)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使用。第一,应全面检查漏电保护器的漏电的动作特性、极线数、额定电流以及额定电压等方面的技术参数与相关规定要求是否相符,如若不相符则严禁安装使用;第二,同时进行装置的试验,接通电源以后将漏电保护器合闸,再将试验开关按下后观察其是否会出现跳闸。第三,应对现代建筑电气中各类被保护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与清理,保证其能够运行正常,且漏电保护器能够发挥出其保护电气的作用。
        4设计配置漏电保护器的方法
        (1)合理选择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单台用电设备的漏电保护器,其动作电流要4倍于正常运行时的实测泄漏电流以上;配电线路中的漏电保护器,其动作电流要大于正常运行实测泄漏电流的2.5倍,于此同时,还要保证大于泄漏电流最大的用电设备在正常运行时泄漏电流的4倍。对于全网进行保护时,其动作电流要2倍于实测泄漏电流,同时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要有一定的过盈量,以满足由于用电设备的增加、日久回路绝缘的电阻降低以及季节性的温度变化等导致电流泄漏的增大。
        (2)四极和二极漏电保护器的应用。在建筑电气的基本安全准则中要求尽量将电气的线路连接点、触头数以及极数减少。但是由于诸多因素影响,开关触头以及电路的固定连接点活动连接常常会因为导电不良而导致事故出现。特别是三相回路中的中性线,由于导电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危害系数更高。这主要是因为中性线出现导电不良,但设备依旧运转,难以及时发现隐患。如若三相负荷发生严重不平衡,这将使三相电压也趋于严重的不平衡状态,进而将单相设备烧坏,因此,要尽可能的限制在中性线上增加触头。
        5总结
        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对建筑事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化建筑电气施工的漏电保护施工是适应社会发展的必然举措,现下很多的建筑都配置了齐全的服务项目及功能,智能化、便捷化的建筑使用前提下,用户自身的安全及使用体验也会对建筑企业自身的形象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在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的今天,建筑电气设计者及施工者应正视漏电保护的重要性,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强化对漏电保护的研究,尽可能的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使用环境。
        参考文献
         [1]李德龙.漏电保护技术在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的应用分析[J].绿色环保建材,2020(03):168-169.
        [2]杨京俊,王冬梅.漏电保护技术在建筑电气施工中的具体实践[J].低碳世界,2018(08):119-120.
        [3]李涛,赵江涛.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的漏电保护技术研究[J].住宅与房地产,2018(24):235.
        [4]薛勇.建筑电气施工中的漏电保护技术运用实践[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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