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现状监测问题探讨

发表时间:2020/12/7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3期   作者:程江华
[导读] 摘要:在声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可以判断区域声环境质量,为声环境影响预测提供背景值,判断项目建设运行后环境的影响是否能接受提供依据。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静安  201106
        摘要:在声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可以判断区域声环境质量,为声环境影响预测提供背景值,判断项目建设运行后环境的影响是否能接受提供依据。环境噪声监测中普遍存在监测布点不合理、采样不规范、数据没有代表性的问题。结合声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工作经验,对环境噪声现状监测与评价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相同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噪声;现状监测;问题;方法
        引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规定一级评价中评价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敏感目标的声环境现状需要实测[1]。在声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可以判断区域声环境质量,为声环境影响预测提供背景值,判断项目建设运行后环境的影响是否能接受提供依据。环境噪声监测中普遍存在监测布点不合理、采样不规范、数据没有代表性的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环境噪声现状进行监测。在监测过程中需要拟定完善的监测方案和对检测提出明确要求[2]。结合声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工作经验,对环境噪声现状监测与评价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相同问题的对策。
        一、声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现状监测概述
        1.声环境背景值监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规定声环境影响预测时需要用贡献值叠加背景值。环境噪声现状监测中需要测试各敏感点的背景噪声,根据相关研究,在现状监测中大部分村庄的背景噪声都属于生活噪声,没有明显的噪声源,达到1类标准的占71%,达到2类标准占91%[3]。
        2.声环境现状值监测
        敏感点噪声现状值受既有固定声源或流动声源影响,特别要分析既有源工况。固定源工业企业厂界等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受生产负荷影响较大,监测过程中应调查生产负荷,保证其代表性。流动源交通干线噪声进行监测,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时段进行监测,并记录详细交通干线车流量。
        二、声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存在的问题
        1.监测方案布点不合理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现状监测时,经验不足时往往布置前排现状值监测点和后排背景值监测点全部做到方案中,这样既不经济,也容易出现监测数据互相矛盾。现状值监测点位出现疏漏或者测试点没有代表性,测试结果没有代表性。监测方案不完整,监测方法选用错误。监测点位图和监测点位表不一致。
        2.采样不规范
        采样员因为专业知识的匮乏,无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科学性,忽视对现场监测信息数据的收集与处理,最普遍的监测问题就是对工况错记、漏记等,无法确保监测信息数据,不能满足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求。交通干线噪声现状值监测结果和现场车流量监测值不匹配。铁路噪声现状值监测结果没有按照标准要求测试,没有选择有列车通过的时段测试,没有记录通过列车的时间,列车类型等等。


        3.数据没有代表性
        噪声现状监测数据与测试现场情况密切相关,背景噪声测试时自然噪声中的狗吠虫鸣噪声导致背景噪声测试超标。交通干线噪声测试时没有测试到高峰期的噪声,选择了车流量较少的时间段测试。厂界噪声测试时没有调查清楚厂内设备的运行时段,在部分声源未开启的情况下测试,或者非稳态噪声直接按照稳态噪声的测试要求测试。
        三、解决环境噪声现状监测所存在问题的方法
        1.完善环境噪声监测方案
        环评单为拟定环境噪声监测方案时,需要划定片区选取有代表性的敏感点做背景值测试,这样既具备经济性,又方便在评价过程中的运用,不会出现背景值在相同片区相差较大的情况。选择现状监测点时紧扣声环境影响预测要求,按照预测点位置选择现状监测点位置。在声环境影响预测时就有了预测值与现状值的一一对应,满足预测要求。噪声监测点应在附图中详细标注,背景值监测时间不少于10min,交通干线现状值监测时间不少于20min。监测方案中备注监测中的注意事项,联系方式要明晰,特殊情况下方便采样员与环评机构人员联系。
        2.完善监测要求,全程跟踪监测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工作中要明确监测要求:包括并不限于噪声测试数据不仅要包括评价要求的测试值LAeq,还应该有L10、L50、L90;还要有交通干线的车流量;背景噪声测试避免偶发噪声影响测试结果等。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全程提供技术支持,有问题及时解决,环境影响评价负责人最好能和监测机构采样人员同时在有代表性的监测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在对监测机构的现场采样员进行技术交底时应重点强调声级计指向,采样高度,车流量预测报告中交通干线既有车流量数据大致范围。噪声现状值监测时段应涵盖最不利时段,对现场情况全程受控。每个噪声监测数据都能与现场情况对应,都是可以从理论上分析说明的。
        3.与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合作提升噪声现状监测水平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和第三方环境监测单位建立合作共赢的关系。指定有资质,有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开展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工作,并与其建立长期的技术合作,增进与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互信水平,促进双方技术水平的提升。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评估为依据,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噪声现状监测的问题总结归纳,与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共同拟定改进方案,逐步理顺噪声监测过程的衔接节点,做到无缝对接,最终取得有效合理的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结束语
        环境噪声现状监测是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只有实现对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准确高效,有力的对污染问题的产生源与污染水平进行剖析,才能够进行声环境影响评价。因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对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工作的问题并给予重视,并针对实际情况与需求,提出正确合理的监测需求,提交完整的监测方案。选择有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合作共赢,寻找准确的解决方法。
        参考文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S].声环境(HJ2.4-2009),2009.
        [2]白雁斌,董亚明,孙红叶,蔡炜.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中存在的问题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7,42(1):125+126.
        [3]冯基学.公路环境影响评级中几个省环境问题的探讨[J].公路交通技术,2005,06(12):13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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