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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中国经济体制逐步转变的过程中,人们的基本思维方式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因此,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经济建设过程中双方劳动力经济主体之间的矛盾逐渐激化。因此,在当前的发展过程中,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优化二者关系,突出劳动仲裁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重要地位,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充分保障。
关键词:调解工作;劳动;争议纠纷
引言: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保持稳定的劳动关系,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纠纷和问题,关系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切身利益。当前,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劳资双方经济利益冲突加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更加艰巨。调解已被证明是现有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最有效的方式,其中劳动仲裁调解在劳动争议解决中占据核心地位,能够妥善处理大量劳动争议,构建和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本文着重论述了劳动仲裁调解机制在解决劳动争议中的重要性。
1、我国劳动争议形势发展现状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近年来,中国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和突破,随之而来的是人们观念的重大变化。社会利益的日益扩大、贫富差距的拉大、就业形势的复杂性直接影响到劳动关系的状况。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劳动争议案件呈现“井喷式”增长态势,这给政府部门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近年来,随着一些新业态的出现,“网络名人”、“车手”、“专车司机”等新型业态为社会带来了财富,为个人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原本相对简单的劳动关系呈现出更加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
从具体案例看,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案例很多。劳资双方经济利益差距不断拉大,社会矛盾不断加深。如果不能及时解决矛盾,不能防患于未然,就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势必影响社会的和平稳定。从劳资关系的内在关系来看,劳资关系的本质是互补的。通过努力工作,劳动者能够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客观上促进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发展。为了提高效率,用人单位还必须增加劳动者收入和企业福利,留住人才。然而,即使在一定的条件和条件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一体”的,他们的利益诉求从根本上是不一致的,一旦发生利益纠纷,就会产生冲突。无论社会多么发达,法律多么完备,我们都不可能在劳资双方找到一个完美的平衡点,这是劳资纠纷的关键所在。
2、调解在解决劳动争议中的应用优势分析
2.1可以在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调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时人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从而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其中,劳动争议案件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劳资双方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等方面存在不同意见,从而引发纠纷,在纠纷过程中个人情绪混杂。这种现象的出现虽然会为直接仲裁的整个过程提供便利,但会使劳动争议双方在仲裁过程中产生冲突心理,不利于仲裁最终目的的实现。因此,通过设立仲裁机构,双方都能充分了解事情发展的原因。在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可以做好双方的协调工作,从而达成更好的协议。同时,也可以使相关企业认识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优化企业劳动合同的订立。
2.2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众所周知,诉讼是一种成本很高的维权手段,不仅需要大量的时间,而且还需要一些经济支持。利用劳动仲裁调解,不仅可以有效地减少维权时间,而且可以降低诉讼成本。另外,三方协调方式比仲裁员的情感裁决更公平公正,降低了双方上诉和申诉的概率,提高了案件解决的整体效率。
2.3有助于提高双方当事人主动自觉履行率
至于劳动仲裁调解的过程,调解的基础是双方共同的利益点协调,即双方愿意妥协、妥协,以达成最终共识。如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向,那么结果就是通过谈判达成的最终心理预期。因此,在随后的义务履行中,双方都抱着最初的期待,也有必要的法律效力作为后盾,促使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的要求按时履行。这样,当事人积极履行相关义务的效率大大提高。同时,调解可以避免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也可以避免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一些不确定因素,影响执行效果。
2.4能够实现科学化的制度建立
在我国劳动仲裁调解过程中,可以发现劳动仲裁在解决劳动争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实现该制度的意义,相关劳动仲裁委员会在适用该制度时应加强自身建设。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生效实施后,有关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执行该制度的过程中对藐视劳动仲裁存在错误认识。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并没有注意到民事纠纷的特殊性,而是认为人民调解阶段的相关调整工作已经完善,其主要目的是完善制度,其工作性质是对相关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决。
但在办案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对立矛盾,其中对立矛盾主要是指相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纠纷过程中形成的有争议的矛盾。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经济利益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因此,通过劳动仲裁的调解金额,可以达到劳资双方经济双赢的最终目的。在实践过程中可以发现,通过建立科学的劳动仲裁机构,可以建立激励制度管理模式,并通过办案考核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办案人员的工作效率。突出劳动仲裁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重要地位。
3、调解中应遵循的几大原则
劳动争议能否得到有效解决,关系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劳动仲裁也是维护劳资双方利益的第一道法律屏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劳动仲裁工作中,运用调解解决劳资矛盾,应遵循以下原则:
3.1合法性原则
劳动仲裁调解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依据。根据当事人的仲裁请求,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作出妥协和让步,而不是根据当事人的主观好恶来误导当事人。
3.2自愿性原则
在调解过程中,仲裁员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放弃相应的权利。双方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自愿达成最终调解方案,不是被对方胁迫的。调解的结果也要使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劳动者,这就要求他们自愿接受。在调解期间,仲裁员应当秉持公正、公正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公开、坦诚,使双方当事人充分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3.3有限性原则
在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仲裁员还应坚持“时效”原则,即不是所有案件都必须经过调解才能进入裁决程序。有些案件,如“确认劳动关系”、“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补交社会保险费”等,不需要调解,此类纠纷无法调解。因此,仲裁员应根据不同案件的需要采取不同的调解措施,而不是“一刀切”调解。这也要求我们的仲裁员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掌握灵活的工作方法。
结束语
新形势下,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多,形势严峻。如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日益激烈,劳动仲裁调解已被证明是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最有效途径。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劳动仲裁调解程序来解决这类问题,并遵循劳动仲裁调解的三大原则来提高调解质量。
参考文献:
[1]冯瑶.调解工作在解决劳动争议纠纷中的重要性[J].法制博览,2020.
[2]曲文嫔.调解工作在解决劳动争议纠纷中的重要性分析[J].人文之友,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