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0/12/7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3期   作者:苏志利
[导读] 摘要:本文阐述了国有企业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分析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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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阐述了国有企业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分析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证企业监督机制、制度的有效执行的有力抓手,是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力的政治保障。
        关键词: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持续推进和不断深入的过程中,企业出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纪检工作也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新任务、新挑战,因此,必须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才能从容应对各种复杂局面。
        一、国有企业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纪律检查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在关乎人心向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有着重要使命担当。纪检机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干部必须首先做到,纪检队伍素质是关系党风廉政建设能否得到加强、反腐败工作能否收到实效的关键因素。国有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投资额大、环节节点多、建设时间长,在这反腐败的重点领域中,纪检队伍能力是否跟得上,素质是否跟得上,都是对纪检监察队伍新时期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二、国有企业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监督考核不合理
        检验纪检工作实施是否有效,监督考核为重要措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能够实现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全面考核。从当前部分单位纪检考核工作实际来说,还有着很多需要完善和优化的地方,如考核标准不够科学,使得考核工作的开展常常出现考核结果不具体的情况,无法充分发挥考核的积极作用,难以约束纪检人员的行为。
        2.人员素质需要提高
        部分单位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员,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缺少专业的纪检人员。新时期,纪检工作难度增加,腐败问题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隐蔽性更强,对纪检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提高。参与此项工作,需要纪检人员具有较强的钻研精神和学习动力,不断弥补工作不足,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发挥纪检工作的积极作用。
        3.纪检工作落实深度不够
        从纪检工作现状来说,很多问题已经“潜入水底”,如何彻底根除问题,需要纪检工作人员能够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做好监督执纪深度的把控,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发挥纪检作用。在具体实践中,对于部分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和责任意识不强等背离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的问题,要加大整治力度,重拳出击,对典型问题要敢于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当前纪检工作还存在着落实深度不够的问题,未能全面发挥自身的作用,使得各项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4.监督制约不足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大量案例警示我们,权力不受约束,必然走向腐败。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治本之策在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但过去纪检工作仍以纸质台账形式为主,不能与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各流程进行整合,缺乏信息系统的有效支撑。许多环节依赖人工处理,规范性、时效性、准确性难以保障,无法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给权力留下了灰色地带,导致执纪力度大打折扣。如何在信息层面实现贯通整合,建立监督的立体网格,做到信息无死角,从而构造有效的“制度+科技的笼子”。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是纪检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5.穿透预判不够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强调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预判风险所在是防范风险的前提,把握风险走向是谋求战略主动的关键。面对企业各类信息系统,传统纪检工作模式很难突破部门之间的壁垒,企业各类运行数据无法做到实时互联互通,导致针对“底线”和“风险”的精准监督障碍多、难度大。传统方式依靠运动式的审计检查或者守株待兔式坐等举报揭发,穿透预判不够,无法做到防微杜渐。如何突破纪检工作“信息孤岛”问题、克服纪检信息过于分散的问题,通过对审计、巡视、干部监督等工作成果的融合应用,准确抓住风险守住底线是新时代纪检工作面临的另一项挑战。
        6.标本兼治不力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标本兼治。他要求全党同志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但是,过去纪检监察工作方式由于缺乏对廉情数据的监测分析能力,无法从案例中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高发性问题,就不可能追本溯源查找制度的不足之处,造成部分问题屡教不改、屡错屡犯的情况。而且,纪检监察与业务经营不同,很多工作成果难以直接量化,线索处置及时率、同类问题的发生率等结果无法直观展示,给纪检机构的考核评价工作带来了挑战。
        三、国有企业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提升措施
        1.要不断增强纪检干部政治定力和整体素质
        (1)提高政治素质
        国有企业纪检干部要求别人讲政治,首先自己在政治上要过硬。一要强化“四个意识”,带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真正做到政治上绝对忠诚、组织上坚决服从、行动上令行禁止。二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着坚定的信仰追求、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强大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我们要从中汲取丰富的政治营养,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要带头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筑牢思想之“魂”,补足精神之“钙”,督促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增强业务能力
        国有企业纪检干部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理解并熟知党规党纪,掌握必备的业务、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理论水平,全力履职尽责。要强化知识的转换和应用,用改革创新的方法分析新形势、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处理新问题,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去检验学习成果,全面提升纪检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成为业务上的多面手和纪检上的“宣传员、督导员、裁判员”,打造国有企业需要的复合型纪检人才队伍。
        (3)锤炼工作作风
        国有企业纪检干部要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做表率。

要把严的要求贯穿全过程,严格日常管理,关口前移,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对违纪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执纪,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要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把目标任务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把原则要求变成可操作的措施办法,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以“滴水穿石”的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分析研判,找准工作上的薄弱点,把国企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网”织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2.加强思想教育,保证队伍的思想纯洁
        一个人有能力的人,如果把聪明才智运用在正途,那会为国家和社会作出大的贡献,若相反地运用在歧途,那就会给国家、社会造成巨大损失。在纪检监察方面,如果纪检干部自身都不能做到廉洁自律,又如何去监督他人呢?所以加强思想教育,保证队伍的思想纯洁,是纪检队伍建设的重点。一是思想教育的手段有很多,可以言传身教、树立正面榜样和反面典型、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应该保证做法能够贴合实际、与时俱进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对纪检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同时纪检人员要认识到监督是对自己的爱护,习惯在监督下用权,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纪检监察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干部监督执纪的权力。因此,纪检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切实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要心存敬畏,敬畏权力、敬畏党纪、敬畏法律,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习惯,严格按法律规范和制度程序办事,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三是要加强内部管理,严防“灯下黑”,把从严的要求体现在日常管理中,建立严密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办案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跑风漏气和以案谋私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清除自身腐败和害群之马,促进纪检干部廉洁自律。
        3.注重业务培训,确保队伍的专业水平
        纪检工作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一个人即使工作热情再高,没有专业的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会变得束手无策、无从下手,甚至造成冤假错案。注重纪检监察队伍的专业培训,一是要确定在企业中纪检干部应知应会的知识,并选择或编写好相应的教材,适时邀请专业的师资力量举办培训班,把“自学”和“讲授”相结合,使知识更加专业准确。让纪检人员更多地参与到实际的案件调查中,积累调查经验,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纪检人员办案水平。二是要探索创建“借调轮训”的培训机制和干部上讲堂的交流平台,选派人员到上级单位从事巡视、办案、专项审计等工作,不断促进纪检人员业务素质的提升和先进经验的共享,队伍得到了更高层次的锤炼。三是加强纪检委员的理论学习和实战锻炼,把纪检委员纳入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计划,对新选聘的进行任前培训和谈话,提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意识和业务认识;兼顾保密、回避的有关要求,抽调专、兼职纪检人员共同开展业务廉洁检查、谈话提醒、案件审理等工作,对一些政策性、理论性强的工作加强专题研究和工作指导。
        4.深化落实“三转”,释放纪检监察的力量。一是要持续落实“三转”精神,集中力量抓监督执纪问责,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找准定位、理清职责,清理规范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职责。二是由业务部门做好监督的前沿工作,自行定期开展对本业务领域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不定期通报各专业明察暗访和检查情况。通过整合监督作战力量,构建以业务部门自我监督为第一防线、纪检监察部门再监督为第二防线的监督格局,实现监督的全覆盖,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
        5.充分调动积极性,全面参与纪检监察工作。一是充分调动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更多地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定期开展“四种形态”谈话工作、走访基层等工作,盘活纪检监察力量“存量”,为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严格执纪问责编织好纪检监察组织网络。二是健全考核机制,激励队伍忠诚履职。纪委委员、纪检委员大多是兼职,要发挥好作用,关键是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可以通过制定印发纪检委员考核细则,既要对兼职纪检人员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绩效奖励措施,同时也要避免兼职纪检人员一选上来就给待遇,要鼓励一些会干、敢干、想干的同志,干长一点,干好一点。对那些在群众中有威望、在支部中党员认可,工作生活表现好,干了一定年限的兼职纪检人员给予精神上鼓励,如表扬、评为身边的榜样、事迹上墙,并通过年终评选优秀兼职纪检人员后给予一定奖励。三是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开展纪检机构负责人履职情况调查摸底,严格执行上级单位对纪检人员考核评价的相关管理办法,对纪检机构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不作为、不敢担当的纪检干部及时进行调整。
        6.高度重视,深化自身认识,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详读《权•钱•殇》等书籍,并以“学思践悟”系列学习活动为契机,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履职意识,保持政治头脑清晰,提高执纪、问责能力,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自我约束能力。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让各级管理人员深知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在各项工作安排时、生产作业会、办公会等各种会议上都不断地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宣传动员,反复强调一定要懂“规矩”,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比如,笔者所在的单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重要节期节日廉洁承诺等活动,给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转发省、州纪委和州国资委纪委廉政短信,组织学习警示教育书籍《忏悔录》,观看了《警钟长鸣》和《焦裕禄》等警示教育片,召开了“严以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崇廉尚实、遵纪守法”研讨会议,专题剖析反思“南充拉票贿选案”,以此引导各级管理人员管住行为、守住底线,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7.开展企业纪检监察成本控制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成本分为两种,一种是常规性支出的成本,在有效的企业纪检监察机制下实现人财物一次性投入的预算控制,另外一种是日常监督、重大事项监督产生的额外成本,主要包括人力、财力的支出,往往脱离了企业的经营财务预算范围。其实,早在2015年中央纪委曾明确指出“纪律审查要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模式,注重综合效果。过去查办案件工作有种倾向,总想着务求完美、“吃干榨尽”,直接把人送上法庭”。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任务是要惩治腐败,更重要的是惩罚并举,预防为主。形势发展了,任务变化了,工作方式方法就要跟着转变,要突出党纪特点,依据党章党规党纪进行。要讲成本和效益,不能不计代价、纪法不分,方式就应该多样化、经常化,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这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做实了,监督成本也就下来了。
        结束语
        加强国有企业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和企业员工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抓手,是维护企业形象的必由之路。我们要以积极、奋进、创新、务实的精神,做好新形势下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推动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员工队伍廉洁稳定,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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