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交通影响评价在规划管理中的应用

发表时间:2020/12/8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8月第24期   作者:马英杰
[导读] 文章通过对交通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进行分析,并结合在福建工作的实际提出交通影响评价在规划管理中的应用。
        马英杰
        交科院(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13

        摘要:
        文章通过对交通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进行分析,并结合在福建工作的实际提出交通影响评价在规划管理中的应用。

关键词:交通影响评价;城市交通建设;规划管理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建设项目对城市交通的影响越来越显著,特别是在一些旧城区,影响更为明显。交通影响评价指的是应用科学技术手段,准确预估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对周围交通的影响,并对影响程度进行客观评价,针对性地提出改善措施和建议,有效降低项目建成后对区域交通的影响。目前,交通影响评价在各地的应用程度不一,因此,有必要对交通影响评价在规划管理中的应用展开分析。

1交通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
1.1交通影响评价的类型
        交通影响评价根据评价阶段不同大致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用地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一般要求在项目选址或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前完成;第二类,规划设计方案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一般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批之前完成。至于何种地段、何种规模、何种类型的项目需要启动编制交通影响评价,全国各地区标准不尽相同。福建省内部分地市结合实际,在制定地方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时对交通影响评价的阶段和启动阈值进行了调整,如:泉州市将评价阶段延后至建设项目方案报批前;宁德市将重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类项目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类项目启动阈值由10万m2调整为2万m2。
        
1.2交通影响评价的依据
        交通影响评价的依据,首先是《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该标准对交通影响评价的技术路线、工作方法、报告内容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其次是《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行业规范;再者是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以及省、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于道路交通管理、停车设施的一些具体要求。

1.3交通影响评价的内容
        交通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第一,确定评价范围和年限;第二,完成资料的整理分析;第三,开展交通需求预测;第四,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第五,提出最终的评价结论与建议。第四点的交通影响评价应涵盖:1、项目选址、性质、规模方面的评价;2、道路系统的评价;3、公交系统的评价;4、机动车交通组织的评价;5、慢行交通组织的评价;6、消防车交通组织的评价;7、停车系统的评价。用地阶段和规划设计方案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侧重点有所不同,用地阶段更侧重于选址的合理性、场地出入口位置及停车配建数量等方面的评价,规划设计方案阶段更侧重于对外部和内部交通提出优化改善的措施和建议。

2交通影响评价在规划管理中的运行机制
2.1交通影响评价的参与者
        (1)主管部门。通常情况下,城市的交通管理是交警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所以普遍认为交警部门就是交通影响评价的主管部门。但在城市里,交通规划也是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关键内容,所以规划部门也可以作为交通影响评价的主管部门。福建省内交通影响评价基本由规划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交警部门作为重要部门参会。
        (2)项目委托方。一般在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阶段开展的交通影响评价,土地所有者尚未明确,所以项目的委托方大多属于政府部门。而后期开展的交通影响评价则会涉及到某一项具体的工程项目,所以会由项目工程的业主来完成委托。需要注意的是,地块以及项目工程的实施意图越明显,则交通影响评价在实施过程中的准确性越高。因此,作为委托方同样应该参与到交通影响评价的制作当中,并以此来明确施工意图以及要求。
        (3)项目承担方。

国家对于交通影响评价的承担方资质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但绝大部分地区要求承担交通影响评价的单位应具有城乡规划资质,少部分地区对承担交通影响评价的单位资质不做强制性规定。在交通影响评价中,项目委托方与审批部门的利益点往往互有冲突。因此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单位需要同时承担来自项目委托方以及项目审批部门的压力,而且还要在承担压力的同时保证客观与公正。所以对于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的技术水平以及编制能力要求非常高。

2.2交通影响评价开展的过程
        通常在委托方与承担方签订项目合同后,委托方需要提供项目的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并协助承担方搜集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专项规划及周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等基础资料。设计单位同步开展交通量调研和设计分析,提出项目内部和外部交通改善的措施和建议,形成正式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提交评审。规划设计单位一般在评审会后对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中涉及项目内部交通改善的内容进行落实。外部交通改善措施则一般在后期由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市政、交警部门进行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实施。

3交通影响评价在规划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3.1交通设施供给的落实
        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比如公交首末站以及公共建筑周围的非机动车停车场等,往往会因为经济效益不足而缺少投资,从而影响到交通设施用地的落实,通过交通影响评价可以从科学层面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从而促进交通设施用地的落实。
        (1)简易公交首末站。公交首末站的数量不足是影响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通过控规预留公交首末站的方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往往无法全部实施,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来完成公交首末站的补充。比如,在末端人流较为集中的大型项目用地范围内预留公交车的停车位,以此来起到简易公交首末站的作用。
        (2)城市公共非机动车停车位。现如今,各个城市的非机动车数量在不断提升,所以城市交通发展时必须考虑到非机动车的点位落实问题。对于大型公建类项目工程而言,可以在满足自身应该配备的非机动车点位指标外,适当增加停车点位与数量,以此来方便公共非机动车的出行。
        
3.2市政道路和开发地块的协调
        通常市政道路的设计和施工都会早于开发地块,开发地块在具体设计时往往会碰到出入口与市政道路公交站冲突、出入口距离机非分隔带开口过远等问题,此时,就需要交通影响评价来作为决策辅助。若地块的出入口调整不会带来项目交通组织混乱、与交叉口距离不足等负面影响,则交通影响评价应提出地块内部调整方案。反之,则要论证公交站是否有移位的可能性、机非分隔带开口的位置是否合理。通过交通影响评价,提出市政道路和开发地块交通组织的最优组合方案。

3.3建筑设计、交通设计之间的融合
        相较于国外比较完善的交通咨询流程而言,国内的非公建类甚至部分公建类项目如学校、商场等在用地阶段往往很少有交通影响评价机构的介入,多数项目的交通组织都是由建筑师全权负责。所以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往往会忽略公共建筑对于城市市政交通的影响。为了解决这种问题,可以在规划设计方案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过程中加强建筑设计与交通设计之间的协调,为城市交通带来更好的改善方案。比如,可以在商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中对“人车分流”进行全方位分析并提出优化建议,这样既能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又可以营造出人流汇聚的商业氛围。而且,通过步行街以及空中步行廊道等设施还可以进一步加强各个功能区之间的连接,为行人带来更好的步行环境。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公共交通站点、线路的优化设计,与居民区进行高效衔接,倡导公交优先的交通发展策略,来改善城市内的交通情况,让城市交通得以更好、更健康的发展。

结论
        总而言之,对于城市规划管理而言,交通影响评价非常关键,通过交通影响评价能够为城市的交通发展带来更多更好的解决方案。相信随着更多人意识到交通影响评价的重要性,交通影响评价在规划管理中的应用一定会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徐飞,胡玮.占道施工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及交通组织方案研究[J].上海公路,2020(02):107-110,130.
[2]梁晓辉,陈松利,万大千.某市新建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分析[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20(06):1-13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