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秋振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柏子中学 271026
摘要: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实施,教师开始致力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与素养,情境教学方法在这种形势下应运而生,将其运用到初中地理课堂中可以激发起其生命和活力。基于此,本文将结合教学实践经验,并从利用多媒体教学创设情境、结合地理问题创设情境、融入生活元素创设情境三个维度出发,系统地分析初中地理课堂中应用情境教学方法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初中地理;课堂;情境教学;研究;实践
地理新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教师要转变课程知识传授的方式和倾向,关注学生兴趣的激发和情感体验的优化,以提升教学的有效性,促进学生全面化的发展和成长。情境教学法符合新课标的要求,能够直接引起学生的情感变化,更加强化以生为本这一理念和准则。所以,广大的初中地理教师应该主动地革新观念和思想,深入探索、应用各种创新的教学方法,以落实情境教学的全面实施,取得更加理想的地理课堂教学效果。
一、利用多媒体教学创设情境,激发课堂活力
在传统语言讲解、黑板板书的教学模式下,学生难免会出现学习疲劳,甚至产生抵触、抗拒的心理。多媒体教学则能实现音形一体化教学,有效激发课堂的活力并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因此,初中地理教师需要主动地展开学习和探索,合理巧妙地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来辅助课堂教学,加入音乐、颜色、图像、动画、视频和其他因素,科学地设计和创设直观形象的教学情境,创造更好的技术支持,激发并增进地理课堂的活力,刺激学生的视觉和听觉感官,优化学生的感性认识,帮助学生更好、更快地理解地理知识。
例如,在教授《降水的变化与分布》时,本节课程的内容主要讲了降水的变化和降水的分布两个方面的内容,其内容相对抽象,所以,笔者利用多媒体技术呈现了各种各样的图片,通过直观的展示来增强学生的理解。首先,笔者利用多媒体技术为学生们播放了不同降水形式的图片和视频,让学生们从视觉、听觉上享受,进而加深学生们对这些现象的理解。然后,笔者再通过多媒体技术为学生们详细介绍世界降水量分布的规律,培养学生的读图、归纳的能力。这样,笔者通过利用多媒体教学创设情境,激发了课堂的活力。
二、结合地理问题创设情境,激发学生思考
问题是对基础知识的凝练和概括,问题的设置和提出可以直接改变学生的思维状态,激发学生的自主思考和深度探究。
对此,初中地理教师要彻底转变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和落后的倾向,试图从地理教材课本的主要内容出发,提炼其中的重点、难点和要点,并结合学生的认知结构、思维状态来精心地设计问题,选择合适的时机来向学生进行提问,实现问题情境的巧妙创设,直接引发学生的疑问,激发学生的求知和探究欲望,调动学生的思维,引领学生主动地去思考问题、探究知识,实现更加深层次的地理学习。
例如,在教授《河流》时,本节课程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探究性,考虑到这一点,笔者采用了问题探究法展开教学。上课后,笔者先为学生们介绍了本节课程的内容,让学生们熟悉课程内容,然后,笔者再从教材中提炼一些问题,通过问题启发学生们的思维,提出问题后,笔者会给予学生们独立思考的空间,锻炼学生们的思考能力。待学生们得出答案后,笔者再邀请学生们回答问题,展示自己的结果。这样,笔者通过结合地理问题创设情境,激发了学生的思考。
三、融入生活元素创设情境,丰富学生体验
生活是知识产生的源泉和最终运用的归宿,地理知识更是与现实生活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 只有在实际课堂教学过程中凸显这一点才能够帮助学生认识、理解地理知识,丰富学生的情感态度体验。所以,初中地理教师应该积极地拓展课堂教学的思路,主动地去观察现实生活,并从生活中挖掘、搜集各种与学生生活经验相关的案例、素材和资源,再巧妙地融入到地理课堂教学实践中来,以实现生活情境的创设,增强地理课堂的生活气息,促使学生感受和体验地理知识的无处不在,丰富学生的体验并强化学生的应用意识和能力。
例如,在教授《交通运输》时,本节课程的内容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笔者融入生活元素展开教学。首先,笔者以生活中的交通为例,让学生们从熟悉的生活场景中分析,这对于学生们的学习而言有着一定的帮助,然后,笔者再带领学生们分析课程内容,进一步加深学生们对知识的理解。这样,笔者通过融入生活元素,丰富了学生的情感体验。
总而言之,情境教学在课堂教学实践中的运用是新课程改革提出的必然性要求,也是不可阻挡的潮流和趋势。所以,作为初中地理教师,我们必须要真正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使命,彻底转变落后的思想和观念,全面把握课程改革发展和变化的基本趋势,主动尝试利用多媒体教学创设情境、结合地理问题创设情境、融入生活元素创设情境,从而真正实现情境教学方法在初中地理课堂中的巧妙运用,激发并优化学生的情感认知,全面提升初中地理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刘云. 初中地理教学情境创设研究[D].湖南科技大学,2017.
[2]李彦萍.初中地理教师教学情境创设行为分析[J].学周刊,2017(35):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