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婷
(青岛工学院外语学院 山东 胶州 266300)
摘要:导师制自引入国内高校以来,引起了学者们的普遍关注。本文主要探讨了民办高校本科生实施导师制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同时指出民办高校本科生实施导师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从学校制度、导师和学生三个方面对高校本科导师制的研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以期使这一制度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关键词:民办高校;本科生;导师制
导师制(tutorial system)产生于14世纪的英国牛津大学, 其内涵是一种以能力培养为目标,以个别性导师课为指导方式,以指导过程中师生交流与思维碰撞为核心的培养学术精英的教学制度(李东成,2001)。三十年代始,曾留学于英国牛津大学的浙江大学教授费巩将导师制引入我国,进入八十年代后,我国高校开始实行学分制,本科生导师制随之发展起来。
英国本科生导师制的嬗变,使国内学者们展开了对当前我国高校实施导师制的深入思考和有益尝试。靖国安(2005)从制度创新的角度,指出本科生导师制是近年来高等学校正在探索实践的一项新的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导师制、小班化和个性化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一个发展方向,各大高校都在积极探讨高校导师制载体设置和管理机制,力求尝试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实现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目标。
一、民办高校本科生实施导师制的必要性
目前国内很多民办高校,仍然沿袭传统的辅导员和班主任负责制,以辅导员和班主任为班级管理的主导者,这种教育管理模式容易为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所限而难以做到对每个学生都面面俱到,因此,将导师同时纳入到班级管理体系中来,既有利于弥补辅导员和班主任管理上的不足,同时也有利于引导大学生形成自主管理的能力,并通过自我实践和反思培养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根据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沈致隆,2017),人类具有九种智力,每个人的认知特征各具其独特性,表现在九种智力方面每个人拥有的量各不相同。因此,学校的宗旨是开发多种智能,帮助大学生发现适合其智能特点的业余爱好和职业,导师有责任全面了解大学生的学习现状和思想动态,对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可以达到促进大学生多元智力发展的目的。
二、民办高校本科生实施导师制的意义
导师制是提高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加强育人功能,促进大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导师对大学生不仅要实行一对多指导,同时也要定期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指导,通过导师制的深化实施,能够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导师在开展工作时,要以学生为主体,充分了解每个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进展,对学生的学业和道德方面进行引导和教育,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促进其个性化发展。
导师制是实现培养人才的有效方式,同时有力地促进教学相长。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使大学生得到更好的指导和教育,这是早发现人才早培养和重点培养的好途径,也是对课堂教学方式的有效补充。同时,在导师制的师生交互式的教育方式中,师生的思想智慧相互交流和启迪,此外,还有利于导师自身素质的优化,因此可使师生共同进步,共同受益,有力地促进教学相长,对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导师制有利于完善学生管理体制,提高大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传统上高校大学生工作通常由辅导员和班主任来做,教学工作由任课教师负责,形成两条没有交集的管理路线。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后,可以把班主任职责与教师指导融为一体,从以“管”为主,到以“导”为主,导师可将自己多年的工作和学习经验传授给学生,并结合班主任的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大学生自我处理日常生活琐事,促进学生自我管理。
三、民办高校本科生实施导师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相比于国外的本科生导师制,我国高校还处于探索阶段,特别对于民办高校而言,本科生导师制还没有被广泛的运用,虽然这一制度在高校中得到了肯定,但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面临着许多现实的问题。
(一)大学生对本科生导师制认识的不充分
本科生导师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学生对导师指的实施目的、教育模式和积极作用等没有足够清晰的认识,甚至有一部分大学生根本不了解导师制,以至于大学生在遇到问题时,不知道该如何向导师寻求帮助,也不明确导师会给自己指导哪些方面的内容,所以很多大学生存在着思想上的误区,错误地认为导师和辅导员、班主任没有根本上的区别。
(二) 大学生主体意识不强,师生关系较为疏远
导师与学生在实践教学中互动意识淡薄,学生更习惯被动接受,缺乏独立思考能力,遇到问题时总有别人帮助,因而缺乏主动性,而导师则可能因为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较重,没有更多的时间与学生进行课下的交流与沟通,师生难以建立互动合作的关系,使得彼此关系较为疏远。
(三)导师资源相对短缺,指导内容不够明确
以青岛工学院为例,导师指导的学生数量不等,大部分导师每年指导10~20个大学生,导师资源的相对不足,成为阻碍导师不能更好地了解学生成长需求的重要因素。同时,就导师的指导内容来说,导师对大学生的学习方面关注较多,而对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心理变化及人际交往等方面关心相对不足,因此导师在工作中存在认识误区,对工作职责缺乏明确的认识。
(四)导师专业能力凾待提高
高校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教育经验积累明显不足,缺乏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对于学生的心理问题没有足够的专业认识储备,协助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过于单一,不能切实帮助学生处理复杂情况,缺失在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导师方法和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和专业素养。
(五) 师生分配机制尚未完善,调整导学关系机制有待优化
以青岛工学院为例,大一和大二学生按照专业和学生学号排名,随机分配本专业的老师,有的刚入职的年轻教师没有精力应对导师工作,还有些导师无法分配到本专业的学生,因此,导师和受导学生的搭配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寻求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案。导师与学生的导学关系,往往是在相互并不了解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学生对导师的处事风格一直无法适应或导师对学生的问题一直无法解决的情况都可能存在。导师变更问题若不能从制度层面妥善解决,可能会影响到实质的教学效果。
(六)学校相关制度不完善,监督体制不健全
由于导师与学生的交流多是采取电话或网络的形式,因此见面指导的次数减少,导师对学生的了解不够充分,导师指导学生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缺乏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与保障。另外,学校的监督和考核评价机制也不完善,没有制定细化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导师指导学生的效果难以量化,使导师的工作量被忽略,严重影响导师工作的积极性,所以这一制度的缺失严重影响本科导师制的实施和完善。
四、民办高校本科生实施导师制的改进措施
基于本科生导师制的相关理论,大学生在自身的成长过程中,不仅在学习方面需要导师给予专业的指导,他们在心理、思想、社会实践以及就业等方面也同样存在着各种问题,因此需要导师对其进行有效的引导和帮助。此外,学校制度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使导师对大学生的指导存在不同程度的制约,所以对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研究,应从学校制度、导师和学生三个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
(一)学校层面
在高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过程中,学校起着最关键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其保障作用和监督作用上,具体的措施包括:
1、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无论学校管理部门、导师还是学生都对本科生导师制不够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制度的重要性。本科生导师制应视为深入贯彻高等教育质量建设和提升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通过大力宣传这一制度使其理念和精神深入人心,使导师深刻认识到这一制度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指导学生作为自身教学的重要构成部分,使学生积极主动与导师进行沟通交流,从而使导师制的管理模式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2、健全配套设施,完善监督机制。学校应加大经费投入,设立专门部门管理,制定相关管理条例,对导师进行专业培训,提供相关的硬件措施,保障导师与学生有固定的交流场所和学习环境。对本科生导师制的监督体系,学校相关部门从整体上对各院系导师的指导工作展开监督,对导师的指导方式给与及时评价;在教学过程中,导师之间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互评与监督;同时,结合学生对导师的评价,及时将导师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反馈,从而达到监督应有的效果。
(二)导师方面
导师作为导师制的行为主体,应将教学与育人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下教育相结合,严格管理与亲情感化相结合,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引导等方面进行指导。
1、明确自身职责,满足学生成长需求。导师应对本科生导师制的内涵有充
分的认识,明确指导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不仅对大学生进行专业知识的指导,还要对学生大学期间进行全程指导,把对大学生的指导视为教学工作的重要部分,以个性化为手段,以专业教育为重点,将生活教育贯穿整个过程,确定个性化的人才培养目标,帮助大学生满足在各个方面的成长需求。
2、建立学生档案,树立以生为本理念。由于导师指导学生数量较多,指导
内容相对繁杂,建议导师针对大学生个体情况建立学生档案,定期给学生们的表现情况进行总结和指导,树立以生为本的治学理念,关心学生,了解学生的成长动态,满足学生们的需求和愿望,才能更符合大学的教育本质,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与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相统一。
(三)学生本身
从学生自身而言,大学生应强化主体意识,自己主动进行学习任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时与导师进行沟通,不断培养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满足自己在大学期间的成长需求。
1、强化学生主体意识,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导师应以学生为主体,通过鼓励、引导、启发等方式来激发学生的自主参与意识,同时在与大学生交流的过程中,逐渐建立起师生之间平等信任、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合作关系,确保大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因此,树立学生主体意识,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是提升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人才的必然要求。
2、积极与导师交流沟通,认真听取导师建议。本科生导师制为师生双方搭建了相互交流的平台,大学生不仅在学习方面,在日常生活中也会出现较多的问题,因此大学生应该积极主动和导师联系,及时沟通探讨问题,认真听取导师给出的建议,并进行深刻反思,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各项能力,满足自己的成长需求。
五、结语
民办高校本科生导师制还处于摸索阶段,高校、导师及学生对这一制度的认识程度远远不够,相关机制并不完善,民办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推行还远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随着我们对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由浅入深,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之路也在由远而近,不论是人才培养、组织架构还是管理机制,各方面都在日益发展中摸索前行,虽然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新的问题,需继续迎接新的挑战,但随着每一个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我们逐步走在实现人才培养的坚定阶梯上。
【参考文献】:
[1] 李东成.导师制:牛津和剑桥培育创新人才的有效模式[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
[2] 靖国安.本科生导师制:高校教书育人的制度创新[J].高等教育研究. 2005(5).
[3] 沈致隆. 多元智能新视野(纪念版)[M].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17.3.
作者简介:姚婷(1979年-), 女, 汉族, 山东胶州, 讲师, 硕士, 第二语言习得及英语教学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