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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些年来,我国的现代化社会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大型国企的运行和发展在传统的金融管理模式基础上,作为供应链金融中的核心企业,应结合先进的信息科技实现传统金融管理工作的创新,引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技术等,构建起供应链金融模式,提高大型国企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和金融资源的整体效益。本文对大型国企供应链金融模式的重要性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大型国企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具体分析。
关键词:大型国企;供应链;金融模式;探究
前言:大型国企在全新的时代背景下,产业规模有所增加,业务领域范围渐渐拓展,出现了大规模的资源流动,对于企业的资金运作和资源配置效率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大型国企在整体的供应链条中占据着重要位置,面对着较为集中的支付压力和较大的负债经营压力,在产融结合的时代背景下应对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进行更进一步的探索。回款周期较长,有必要将优质企业的信用优势发挥出来,提高大型国企供应链运作的整体水平。
一、大型国企供应链金融模式的重要性
(一)实现了国企信用的类货币化
针对大型国企系统内的结算方式进行信用分层,可以将其分为不同的三个等级。依据其可靠性、流动性,并且结合公众心中的价值分层,分别为一级信用,也就是现金,二级信用指的则是银行承对汇票和银行借款,三级信用是商业承兑汇票、云链金融、反向保理等。立足于支付结算手段对国企供应链金融模式进行定位,应将其列入到三级信用中,和外部供应链的金融模式下所提供的结算工具相似。而国企信用通常是具有类货币化特征的,大型国企自建和开发供金平台,提供了一个结算支付工具,具有可选择性。并且在供应链金融原理的基础上,借助科学技术手段,可以将股份公司整体信用转化为类货币信用,具有可拆分、可辨别的特点,并且能够标识和流转,实现了财务管控模式到负债经营模式的有效转变。负债端打破了传统的财务管控模式,股份公司负债端的总体资产价值得到了有效提升,向二类信用和一类信用的价值方向发展。国企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负债流动性增强,提供了值得运用和探索的流动性市场价值,为客户需求提供更多保证,提升了股份公司的经营效益[1]。
(二)降低国企真实融资费用水平和有息负债规模
大型国企供应链金融模式,对于降低国企真实融资费用水平重要的作用,并且有助于有息负债规模的减弱。核心企业开具电子信用凭证提供给供应商,能够帮助企业降低真实融资费用水平,例如建筑型国企,集采活动的供应商通常都是按照现付价格为基础的方式,通过基准现价的百分比,将定价方式设置为按月阶梯增的方式。股份公司层面在这样的递增方式下、集采信用才能获得递增金额,若是二级公司、三级公司通过自行采购的方式,则需要支付的成本大大增加。构建起大型国企供应链金融模式后,即使平台建设和运营的相关费用占据了一定的比例,仍旧产生了巨大的节约效应。例如,供应商接收电子信用凭证后变现全额,可使整个供应链实际承担的融资费用大大降低,通过大型国企供应链金融模式,企业的有息负债规模可以实现一定程度的降低。因为核心国企所开具的电子信用凭证其变现渠道能够实现表外化,表内有息负债规模适当降低,并且具有有序性。和原有的不建设共金平台相比有所不同,各单位发生资金缺口问题时,需要利用表内的银行贷款来解决资金问题,此模式下的有些负债规模降低,并且在电子信用凭证的挂钩开具机制和有息负债指标下,结算的支付要求得到满足,银行贷款的实际表内需求降低,只需要提供贷款预算指标就可以根据核定的差别备付率,完成开具[2]。
二、大型国企供应链金融模式分析
大型国企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借助互联网平台,构建起完善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体系,功能性更强,运行模式更合理。以核心企业为基础,实现1(核心企业)+1(供金平台)+N(金融机构)+N(供应商)的体系模式。
(一)核心企业
大型国企是核心企业,与上游供应商进行真实业务前提下,向上游供应商开立电子信用凭证,并且将采购数据、财务共享核算数据信息等,提供给供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根据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最终确定授信金额,按照定价原则,当电子信用凭证到期则需要进行支付,向保理公司直接支付相关款项[3]。
(二)上游供应商
上游供应商在与核心企业的真实交易基础上,接收到电子信用凭证,向保理公司可以进行直接的贴现,电子信用凭证具有可转让的特点,并且具有可拆分性。因此,供应商也可以向不同的上游供应商企业采取电子信用凭证的付款方式,上游供应商能够接收电子凭证之后,支付给二级上游供应商。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在转让债权,不需要变现资产,既可以完成支付需求的相关操作,解决对外支付的各种问题。不仅如此,上游企业能够向二级上游企业继续支付电子信用凭证,随后提出融资申请的要求,向保理公司提出后,负责融资的费用。二级供应商可以继续向上游企业支付电子信用凭证,也可以提出融资申请,由保理公司负责接收申请[4]。
(三)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主要负责贷前管理工作,包括国企下属保理公司、银行等,作为资金的持有者,为平台提供资金保障和支持。保理公司负责各级持有电子信用凭证上游经营主体变现需求的业务经办工作,银行负责的则是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等。另外,金融机构还负责贷后管理,包括风险控制、收账款、到期偿付等。
(四)供应链金融平台
供应平台是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手段进行模拟,在中心银行发行货币的基本原理上,借助金融政策的支持下,引进商业保理工具和资本市场的资产证券化工具,充分运行金融科技的方式,最终在供应链金融平台的可控转化下,实现企业信用的高效、安全流转。在企业的供应链条上,依托央企的现金储备,再加深外部可获取的信贷信用等,完成企业信用流转活动。
(五)电子信用凭证
电子信用凭证针对的是买方企业和下游卖方企业,作为一项电子凭证,其中体现了基础合同项交易双方之间债权债务的关系。电子信用凭证是买方向卖方企业提供的承诺函,其中包括约定时间完成付款的承诺,以及基础合同项下支付义务等相关内容。电子信用凭证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产业金融产品,是核心企业信用的体现,不仅具有高信用的特征,同时能够实现融资、拆分和转让。利用电子信用凭证,能够有效控制其风险,为国企产业生态圈的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电子信用凭证下的大型国企供应链金融模式更加的便捷、灵活,使用电子信用凭证的过程方便、快捷[5]。
结论:综上所述,全新时代背景下的大型国企的供应链金融平台模式仍旧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应以提高大型国企供应链运作效率为目标,保障规模增长的基础上,加强对资产负债率增高的有效控制,提高资金链管理的效益,解决大体量的结算款项支付问题。对外采取丰富的多元化支付手段,将供应链金融体系下的金融模式建设进行更进一步的完善和优化,缓解成员单位的支付压力,以此推动大型国企产融结合的更进一步转型、升级和发展,强化大型国企的综合运营水平和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1]徐冰瑶.大型国企供应链金融平台模式研究与风险控制[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8):35-37.
[2]刘美露.G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评价与控制研究[D].哈尔滨理工大学,2019.
[3]高金山,董纪昌,等.基于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以G集团为例[J].科技促进发展,2019,15(01):20-25.
[4]陈启农,周宇润.关于大型国企供应链金融模式的思考[J].上海金融,2018(02):79-81.
[5]原诗萌.中企云链:打造供应链金融升级版[J].国资报告,2017(07):10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