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梓竣
长沙学院
摘 要:实施国家助学金,是我国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家助学金的实施是国家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助学金评定方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将直接影响到的资助的公平性。通过调查,笔者发现在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存在贫困生认定标准不科学,认定依据不完善,部分学生诚信缺失等问题。在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后,提出了可行性建议,让贫困生认定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助学金评定工作更加科学和公正。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助学金、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全面部署扶贫攻坚工作,并提出“精准扶贫”的新思想。“精准扶贫”思想是中国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扶贫攻坚的重要指导思想,关系到能否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共同目标,高校助学金政策的实施就是为了关怀贫困生,帮助寒门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一、高校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校通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逐步建立了奖、贷、资、补、减、免相结合的贫困大学生资助制度,但高校助学金在评定和发放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尤其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助学金评定的公平性。
(一)贫困生认定标准较为模糊,认定标准不科学
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录入贫困生数据库是评定助学金的前提和必要条件。然而,家庭经济困难只是相对概念,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评定标准也不一样。高校大学生来自全国各地,以同样的标准去判断或评定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很难服众。
以湖南C高校为例:在C高校,很多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来自不同地区,不同省份,在我国,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家庭收入不一样,单从家庭情况调查材料来选定贫困生,有失公允。如何设置一种指标,使助学金评价结果具有可比性,并能很好的区分不同生源地区困难学生的贫困程度,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贫困生认定依据不严谨,认定的精准度不高。
我国高校认定贫困生的依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申请者是否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者乡镇或街道盖章的贫困证明。二是申请者提供家庭基本信息,并注明家庭人均年收入或月收入。三是申请者在校的消费情况以及日常消费习惯等,这一点难以量化,识别的准确性不高。
以C高校为例,C高校在贫困生入库时,主要认定依据是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和相关单位开具的贫困生证明。申请者按要求自愿申请,提交材料就可以进行贫困生入库认定。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反映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但这样的贫困生证明材料缺乏可信性,也很难去核查其真实性。
(三)助学金认定程序待考量,缺乏合理的监督。
当下,大部分高校通过班级民主评议的方式认定贫困生,主要流程是:先由申请者个人提出申请,其次由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选,再由学院进行初步审核并公示,最后由学院资助管理部门提交至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并公示。评议结果往往容易受到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主观因素的影响。
以C高校为例:助学金共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甲等助学金每学年4400元/人,乙等助学金每学年3300元/人,丙等助学金每学年2200元/人,除中央下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困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七大类贫困生直接认定甲等助学金外,其他贫困生,助学金等级评定在个人提交申请后首先由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选,评选后交学院审核,之后再交学校资助中心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评议小组成员往往以自己的了解、工作经验以及同学之间的反馈来评定等级,认定过程难以保证绝对公平。
(四)部分学生重物质轻理想,诚信缺失
国家助学金申请者是否诚信,关系到助学金评定和发放的公平性问题。国家助学金政策出台的初衷就是为了帮助那些真正贫困和需要帮助的困难大学生,而不是让别有用心之人骗取助学金用来享受。
以C高校为例:在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很多同学的家庭经济情况差距并不大,由于学生人数多,到学生生源地核查难度大,学校在评定困难等级时,主要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以及相关贫困证明来判断,容易出现失误。
如此一来,一些学生或家长为了获取国家助学金,在相关贫困证明上“狠”下功夫,甚至谎报家庭人口和人均年收入,缺失诚信,严重违背了国家助学金的助学初衷,这也导致相关贫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被大众质疑。
二、高校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对策建议
高校助学金的合理评定,可以帮助真正需要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可以有效缓解困难家庭的经济压力,也是对万千学子的一份温暖和关怀。科学、严谨的评定体系可以有效保证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一)实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认定评价标准。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明确具体的可证明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的量化指标,如:家庭人口数量,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固定资产、家庭负债情况等多项评定指标,根据评价指标制定一个较为完善的量化评估标准。组织成立以班主任、班干部、寝室长、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代表的民主评议小组,全程参与助学金评定。将量化评估标准与民主评议结合起来评定助学金,使助学金评定标准更加科学、合理。
(二)建立动态贫困生数据库,严格审核认定材料。
贫困生的认定不能采取“一次认定,四年受益”的方式,应该建立动态的贫困生数据库,每年定期进行更新。大学期间,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都会发生变化,有的家庭可能脱贫,有的家庭可能遭遇困境,建立动态的贫困生数据库,可以准确的了解学生信息,每年定期的审核和更新可以保证数据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格审核《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贫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与生源地开具证明的单位进行沟通,核实学生的相关信息。每年以随机走访的的形式,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进行家庭回访。
(三)健全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审核与监督机制。
一是要发挥政府部门的监督作用。各级政府部门在给贫困生开具“贫困证明”时要留存备查,保证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提高贫困生认定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二是要做好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的选拔工作。评议小组成员要具有代表性和责任感,评议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推荐意见和理由。三是要建立公开透明的评选机制。如对选票进行公开,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舆论的监督。
(四)加强诚信教育并建立诚信档案制度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为人之本,从业之要。首先,要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大学生诚信教育知识考试。其次,要搭建大学生诚信档案系统。再好的制度不去遵守也是徒劳,将贫困生认定材料造假者计入诚信档案,并取消其评选资格。再次,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虚报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的学生要进行追责,情节严重者进行处分,确保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结语
高校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完善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对于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回避,要及时去解决,做到教育的公平公正。高校在资助困难学生的同时,更应该关注他们的成长成才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鼓励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和现状。“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注重培养困难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提高其综合竞争力,从根本上帮助困难学生走出困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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