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娟
四川省凉山州甘洛中学校
摘要:在新的理念不断完善的基础之下,生物这门课程的教学也要能够根据新的方法进行完善。在高考要求不断提升的背景当中,高中阶段的生物学科作为理科综合当中很重要的课程之一,重点在于完善高中生的生物能力。在当今改革的要求下,对于教學也要实现一定的调整,利用分层的教学模式得到了越来越多老师的认可,这种形式可以让老师明确班内学生的学习情况,让不同程度的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与兴趣进行分层次要求,这样可以帮助中学生提高对于生物的理解,符合高中生的发展要求,让所有学生都能提高生物的能力,从而实现分层教学的提升与发展。
关键词:分层教学;高中生物;应用探究
对于高中阶段的教学而言,生物作为理科综合当中一门关键的学科,需要根据新课标的要求进行教学的完善与提高。在传统高中阶段生物的教学中,老师不能很好地关注到新方法的代入,只是按照高考的要求进行课堂教学,这样的模式只能让学生一味地做题,不能认识到个性化发展的优势所在。因此利用分层教学这一方式可以关注到学生之间存在的差异性,按照不同学生的不同能力进行划分,这样来提高学生的生物能力,从而实现分层教学的完善。本文通过分析分层教学代入生物课堂进行探究,来让教学实现进一步提升。
一、了解学生情况,合理划分层次
在高中阶段的生物教学中,老师要按照改革的要求进行教学的分析。但是在实际的课堂中,老师只是重视学生的考试成绩,不能客观地分析学生的学习特点,这样的模式不符合中学生的发展,会造成学生对于生物产生枯燥感。因此在改革的进程之下,提出了把分层教学的基本方式融入到生物的课堂当中,这是一种符合当今高中生的学习方式,需要老师充分的了解本班学生的学习情况,针对不同能力的学生进行划分层次,让每个阶段的学生都能得到最大化发展。在日常教学的过程中,老师就要很好的观察每位学生的学习能力,运用分层理念进行引入,把生物的内容根据课标的要求与知识的难易程度进行合理的划分,保证各个水平的中学生都能通过分层的模式理解到相应的知识,指导中学生进行生物的学习,实现生物课堂效率的有效提高。在分层模式的引导之下,学生的生物理解能力也会得到逐步培养,让学生主动地参与到课堂中,从而提高中学生学习生物的积极性。
例如,在《组成细胞的分子》这部分内容的学习中,老师就可以利用分层教学这种形式进行教学。
在课前准备的过程中,老师就要根据班内学生的学习特点与能力,对他们进行合理的分组,让能力相符的学生成为一个小组,这样有利于分层的实施。在课堂上,在基本内容的讲述之后,老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任务的完成,对于学习能力相对不高的小组,老师可以让他们通过合作探究的方式明确组成细胞的分子的基本知识,而对于学习能力较强的小组,老师就可以提高要求,让他们讨论组成细胞的分子具有什么优点与不足,通过这样的分层,来让不同学生实现进一步提升。
二、转变课堂教学理念,完善分层教学方法
在高中阶段,生物作为理科综合当中必修的一门学科,需要老师和学生一起重视起来。但是在传统的课堂当中,老师只是一味地运用传统的方法进行讲解,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按照应试教育的理念机械的做题,背诵知识点,这种方式越来越不适合当今的改革要求,只会让学生觉得枯燥无味,影响他们对于生物的接受水平。所以在新课标的新理念之下,对于生物的教学也要与时俱进的进行完善。为了让不同能力的学生都能获得生物水平的提升,老师就需要在日常的教学中注意观察每位学生在课堂当中的表现,为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分组,让所有学生在自己能力之中达到更好的进步。在教学中,老师可以利用提问的方式设置分层,对于那些能力相对不高的学生,老师就要针对课本当中的重点成为问题的切入点,来引导他们进行思考,进而完善生物的学习。对于学习能力很高的这部分学生来说,就可以进行延伸,培养他们的发散性思维,以便获得生物的最大化发展。
例如,在有关“伴性遗传”这部分内容的教学中,由于这部分内容旨在让学生掌握遗传的相关内容,掌握红绿色盲这一疾病的遗传特点。老师就要运用分层理念,对不同学生采用不同的要求。让全体学生掌握伴性遗传的基本内容之后,老师可以提出延伸性问题供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讨论探究,这样来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实现生物的有效提升。
三、结语
总而言之,对于高中阶段的生物这门课程,老师要注重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改变以往的课堂形式,利用改革的新理念与新方法代入到课堂教学之中。分层教学这一模式符合高中生的需求,通过分层的教学,可以关注到不同学生的不同需求,这有利于所有学生都能掌握生物的学习意义,对于高中生能力的提高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分层教学是新课标之下提出的符合高中阶段教学提升的有效手段,老师就要明确这一模式的优点,去粗取精,根据本班学生的表现来更好地塑造生物课堂。
参考文献:
[1] 石玲华.浅谈分层教学在高中生物教学中的应用[J].课程教育研究(新教师教学),2015(1).
[2] 刘晓庆,赵辉.分层教学在高中生物教学中的应用[J].散文百家(下),2015(1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