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兼职不安全行为产生机制研究

发表时间:2020/12/11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第22期   作者:石金笑 王圣惟 宋雨航
[导读]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以及“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高校大学生在网络兼职方面所发生的问题也更多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受到大众的重视。

        石金笑 王圣惟 宋雨航
        辽宁省阜新市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123000
        【摘  要】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以及“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高校大学生在网络兼职方面所发生的问题也更多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受到大众的重视。本研究以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在校学生为研究对象,研究网络兼职认知和网络兼职行为之间的关系,即不安全的网络兼职认知是否能够导致或如何导致了大学生们在网络兼职中做出被骗行为。
【关键字】网络兼职;不安全行为;产生机制
1.前言
        1.1研究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以及“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高校大学生在网络兼职方面所发生的问题也更多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受到大众的重视。我们把大学生通过互联网来进行零碎的工作方式叫做网络兼职,网络兼职与传统兼职不同的地方在于传统兼职工作场所多为实体店,工作的地点受到了很大地约束和限制。网络兼职依托于互联网,互联网的不安全性引发了个人信息泄露、诈骗频发以及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等诸多问题。
        1.2研究目的
        由于网络信息传播速度快,因而诈骗方式的传播和更新速度依靠互联网可以高速传播,这就使得网络兼职市场自身形成了一个极为不规范的局面。而对该类问题的预防困难程度较大加之制度、法律更新速度无法匹配诈骗手段发展速度,因此依靠制度和法律保障并不能够很好的抑制网络诈骗。大学生是网络使用的主体人群,使用网络人数众多,虽然对于新鲜事物接受能力较强,网络也无时不刻影响着大学生的学习方法和生活方式,但大学生对于辨别陌生事物的能力普遍不足,且缺乏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因而大学校园也就成了网络诈骗的“重灾区”。
2.网络兼职中存在的问题
        2.1 市场秩序混乱,安全性差
    自身防范意识以及法律意识淡薄是大学生深陷虚假网络兼职诈骗的主要原因。大学生尚未在社会中立足,自然也就没有相关社会经验,对于兼职方面的相关信息时常放松警惕和戒备,导致自身陷于其中。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也较为浅显。缺乏相应的防范措施,即便是对于相关法律知识和常识有一定认知的学生也经常会出现为节省时间和精力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这就导致在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无法保护自己。易轻信广告信息,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 在寻找兼职的过程中, 许多大学生没有从正规渠道去获取正当的兼职信息, 加之缺乏对真假信息的鉴别能力, 往往被虚假信息误导, 走入他人设下的陷阱[ 高长富,姚茗川,唐唯嘉.在校大学生兼职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J].法制与社会,2011(22):185-187.]。
        2.2 个人资料有外泄风险,保密性差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规定,数额较大的起点为5000元。许多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发现自己的钱财被骗第一反应是报警求助,但根据该法律条款所描述,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的被骗金额往往不足立案标准。大学生在和诈骗分子沟通的过程中更多地是通过网络进行沟通,转账也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应用,这就给公安机关取证和抓捕带来一定的难度。


        2.3 网络不良中介机构诈取中介费
    大学生可以获得网络兼职信息的途径有限,有部分大学生则会选择通过机构寻找网络兼职工作。但中介市场良莠不齐,无良中介在其市场中也较为活跃,他们利用大学生不足的社会经验和想谋得高薪的心理,以高薪为诱惑收取定金和高额中介费用,随后就玩起了“躲猫猫”。这些现象反映了网络兼职市场不规范导致的中介机构功能的异化,随着一次又一次的欺骗,大学生也对兼职中介机构失去了信心[ 王锦丽,樊瑞姣,赵晓霞,戚明珠,牟远征.大学生网络兼职问题分析[J].科教导刊(电子版).2019]。
3.对策和建议
        3.1 加大监管力度不够,打击不良中介机构
    规范兼职市场,加强兼职类中介公司的管理力度,加大对于不良中介公司的惩罚力度,营造安全的兼职市场环境;设立有关的兼职投诉部门,提高处理投诉的效率,凭借行政手段来完善。
        3.2 规范兼职结构,宣传网络安全相关知识
    我们可以通过建立一套完备的行政管理流程来规范兼职市场,一套完备的管理流程能够尽可能地避免信息泄露。为此,一些国家成立了一些专门的部门机构对网络和信息安全威胁进行处理,我国政府、企业也对此相当重视。我国一些机构和安全企业频繁组织举办一些网络、数据安全方面的峰会和论坛,积极向大众普及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知识,提高大众安全意识。此外,我们还需要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安全企业、用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赵明.用户应关注信息外泄.[J] .中国计算机报.2016.]。
        3.3 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将兼职留在校内
    现今大学校园大多设立的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岗位,而大部分高校勤工助学岗位的受众只是家庭较为困难的学生,使得大多数学生无法参与到其中。高校对于在校大学生的支持应该提高到兼职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层面,而不是只是提供校内兼职岗位。学校可以建设一个专门为本校学生提供网络兼职机会的网站,挑选一些较为诚信的企业入驻其中,供本校学生进行兼职选择。这样不仅可以为本校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的兼职环境,减少被骗几率,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应届毕业生的就业。
4.结论
        本研究通过对网络兼职诈骗进行研究,分析和总结网络兼职诈骗不安全行为的产生机理,有的放矢地提出防范网络兼职诈骗的对策,积极探索问题和解决问题,以保护大学生的相关利益,营造良好的网络兼职环境,促进网络兼职市场良性运行和发展。
5.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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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皓月.大学生兼职活动中的法律维权.青年与社会 (下) .2014 (3) .
[6]张晓婷、傅巧琳、祁郑浩、倪安仁.大学生兼职权益保障的研究——以网络兼职为视角.法制博览.2017 (5) .
[7]何婷婷、向琴、盛瑜佳.互联网时代下大学生兼职市场规范化对策研究.职业教育.2016 (10) .
[8]大学生兼职的法律问题研究——基于“大创”调研报告[J]. 杨守源,王嘉成,姜伟.法制博览. 2019(10)
[9]大学生兼职存在的法律问题初探[J]. 陈叶,唐怀变,罗晓.法制博览. 2019(17)
[10]大学生兼职中存在的隐患及解决措施[J]. 黄镜燕.法制与社会. 2019(29)
[11]关于大学生兼职的劳动法上的思考[J]. 金秘嘉.法制博览. 20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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