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安置地资源共享公平问题研究——以贵州W电站为例

发表时间:2020/12/11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第22期   作者:王郑佳 冯雪
[导读]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明确规定移民拥有与移民安置区居民基本相当的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
        王郑佳[ 王郑佳(1987-),女,贵州贵阳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师,硕士研究生]   冯雪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50081
        摘要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明确规定移民拥有与移民安置区居民基本相当的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然而我国水库移民共享安置地资源的状况却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移民在共享安置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福利资源方面存在的不公。本文通过对W电站L县移民安置地资源共享问题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开展对移民共享安置地资源公平的机遇。
管键词:水库移民;安置地资源;共享;
        水库移民是否受到公平的对待一直是政府制定政策考虑的因素之一,《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明确规定:农村移民安置后,应当使移民拥有与移民安置区居民基本相当的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水库的建设征地不同于其他工程,往往会造成较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水库移民搬迁到安置地后,尽管有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保障移民的权利,但是涉及到原居民的利益问题,水库移民的加入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安置地资源的紧张程度,会导致移民与当地居民共享安置地资源时出现权利不公平的情况,这些使得移民丧失了公平待遇,影响到水库移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并对安置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深远影响。
1、工程与安置地概况
        W水电站位于位于广西省河池市天峨县境内,距天峨县城15km,是红水河上游河段梯级水电开发规划的第4个梯级电站,工程开发以发电为主。 W水电站于1992年4月开始筹建,1999年启动电站施工区移民搬迁安置。
2、水库移民安置地资源共享不公的现状
        尽管国家在法律和政策上规定了水库移民安置地资源共享公平的合法性,也加大了对水库移民安置地资源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缓解安置地资源不足的问题。但事实上,在L县的调查中,笔者发现移民安置地资源共享的不公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根据上述水库移民共享安置地资源的界定,从移民共享安置地资源权利公平、移民共享安置地资源机会公平、移民共享安置地资源过程的公平和移民共享安置地资源的结果公平的角度来对移民在安置地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教育文化资源和社会福利保障资源等公共资源的共享情况进行系统和详细的调研。
2.1、政治资源:共享安置地选举权和管理权的不公
安置地共享政治资源公平主要包括移民在政治参与中的选举权和管理权的公平两个方面。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包括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保障移民的选举权,是移民融入当地政治参与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基层社区民主管理的先决条件。移民参与所在社区的管理,是移民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主要渠道。
  2.2、经济资源:共享安置地集体经济的不公
        在与移民代表李某的访谈中,笔者了解到在BL安置点,虽然大家共同生活在一个村庄中,但是却盛行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现象。针对移民是一种政策制度与办法,而针对原住村民则是另外一套政策制度与办法,移民在村庄里仍被视为“外人”,难以实现真正的共享集体经济。
        移民在共享集体经济中享受不到应有的权利,甚至连生产用地都没有完全落实,与当地村民相比存在很大的不公,这使得移民生产发展、生活改善无从实现,在政策的实施中背离相关政策条例的规定,甚至违规操作损害了移民的利益。在问及村民时,大家一致认为移民作为外来者不能共享他们辛苦积攒的集体经济。这从情理层面可以理解,但却使得移民丧失安置地宝贵的集体经济资源的享有权。
2.3、社会福利资源:共享保障与设施的不公
        移民无法共享保障,这明显是对水库移民的不公。

如果移民不能公平地共享安置点的社会保障,有可能会加大移民的心理落差,在与安置地原居民比较的过程中,感受到安置地的原住民享有各方面的权利,而另自身却没权利,移民容易认为这是一种特权制度,从而产生“相对剥夺感”。
3、水库移民安置地资源共享不公的原因分析
3.1、政府在移民政策制定及执行中的偏差
        移民政策不明确,无论是针对移民生活水平的目标,还是安置区资源分配的问题,都只是作了一般概念化的描述,具有很大的模糊性。这必然影响相应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也无法对目标进行有效控制。政策本身的缺陷使得移民应当享有的资源无法获得和共享,不仅是对移民应得利益的侵犯,更是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是对政府公信力和权威。水库移民的政策完善与否是移民能否公平共享安置地资源的一个基础,不仅会对影响着移民的安置及后期扶持的开展,而且还对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这就需要我们在政策的制定中必须明确、贴近实际。
3.2、移民在资源分配中公平感的缺失
        移民搬迁到安置地后并不能获得同质量的土地资源,资源较少而生活风险大,移民对于目前的生活状况不是很满意,自然使得移民感觉到不公正;另一方面,与安置地居民多年的积累相比,移民刚进入这个群体面临着各种贫困风险。移民外迁到安置地后,传统的社会关系网络被打破,社会地位下降,加上新分土地的低产率和失去传统的非农收入机会,扩大了移民群体与安置地居民的差异性;失去公共资源享有权。
3.3、社会环境的变迁
        由于移民生活环境的变化,在迁移过程、安置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急需解决而又因为客观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的问题,如资源分配、安置地经济条件等不能满足部分移民的要求等等,从而导致一些移民的不满,产生不公平的心态。L县水库移民安置地资源共享公平与否除了与政策有关,也与L县社会环境的变迁有很大的关系。土地资源的升值、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搬迁后生活成本的增加等外在环境的变迁都对其产生着重要的影响。特别是近几年来的社会经济的发展,L县土地资源的升值较快,对于资源的争夺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这些外在的社会环境的变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移民安置地资源的公平共享。
4、结论
        第一,移民在共享安置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福利等资源的过程中存在不公。政治资源方面,共享安置地选举权和管理权的不公:移民的户籍性质、参加选举的人数的多少、原居民的违规操作以及缺乏实质性的管理权等问题;经济资源方面,共享安置地集体经济的不公,移民被排斥在集体经济之外,或者只能通过附加调价“折扣”地共享;社会福利资源方面,安置地的文化设施和就业机会难以公平地共享。
        第二,水库移民在资源分配中公平感的影响。一方面,公平感与水库移民在安置地资源享有权的多少有关,享有安置地资源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享有的资源越多越会感觉到满意。反之,如果与安置地的原居民相比较少则会产生不公的感觉;另一方面,公平感也与水库移民主观上的期望有关,移民对于安置地生活的期望与现实中的差距的大小影响着他们对于公平的理解。主观的期望越高而现实中收入分配中占有的越少,那么它们就越容易产生不公感。
        第三,原居民在安置地分配中的排斥阻碍了移民公平地共享安置地的资源。原居民在经历各种与水库移民的文化差异、资源分配中的冲突和矛盾之后,逐渐将水库移民定位为“外来者”与“受益者”,而把自己定位为“自家人”与“受损者”,这在某种程度上会增加“圈内”原居民的资源分配对于移民的排斥,他们能够利用自身力量影响到移民政策的政策执行,进而影响到水库移民安置地资源共享公平。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2]施国庆,许佳君,周建.移民与社会公正[C].“社会公正与政府责任”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长春,吉林大学,2006.
[3]许佳君、余文学,“水库移民与安置区原居民的社会整合—以小浪底水库移民为例”[J].《学海》,2001(2):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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