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推动农业现代化

发表时间:2020/12/11   来源:《文化研究》2020年9月下   作者:李迎硕
[导读] 随着现代化农业发展越来越依赖农业知识创新,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黑龙江哈尔滨东北农业大学   李迎硕  150000

摘要:随着现代化农业发展越来越依赖农业知识创新,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农业知识产权体系中最有历史基础和经济价值的权利,其保护和创新显得尤为重要截至2020年,全国累计有293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地标申请实现了空间范围上的全覆盖。有效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制度,有利于促进强农现代化体系建设,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推进发展乡村振兴战略。
关键词:地理标志 农业知识产权 品牌 产业链
        一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不仅解决了十几亿人民的吃饭问题,还支撑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中国农业发展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随着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越来越依靠农业创新,知识产权正在变成一种延伸权利的强有力竞争武器,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成为农业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制度安排。地理标志作为农业知识产权体系中最具有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的无形财产,其创新和保护能够增加产品附加值、扩大市场份额,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助于实现区域农业体系现代化,对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二.农产品地理标志
        2.1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定义
        农产品地理标志指的是标志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该产品的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由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所决定的,并以产地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2.2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特征
        以客观存在的地理名称为前提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需要以客观存在的地理名称为前提,且地理名称所代表的地域必须具备某种特殊的地理环境条件,使产于这里的产品拥有某些特殊品质。
        具备区别性和特有品质的显示功能 地理标志的区别性在于它能够表明商品来源于“某地”,是消费者在购买时能够将其与同种类其他产品区分开来且该地理标志还要能够表明商品不同于其他地区产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由该地历史因素、自然因素、人文因素所决定的其他品质。
        是一种集体性的共有权利,且具有永久性和不可转让性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一种集体性的共有权利,在产地区域范围内符合一定标准的企业和个人均有权使用该标志,因其共有性质,故该权利具有不可转让性.地理标志没有时间性的限制要求,一般可以永续存在。
        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人文价值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存在往往需要大量的经济投入和历史传统,故地理标志本身就具有保证产品品质的作用,能极大程度的增加产品的附加值,给经营者带来极大的竞争优势和丰厚的回报。
        2.3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分类
        初级农产品地理标志 地理环境决定了初级农产品的特定品质、质量特色以及市场声誉,受地理环境因素影响最大的就是初级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类包括水果、蔬菜、牲畜、谷物、茶叶与中草药材。
        加工产品地理标志 加工产品指的是对原料进行复杂的加工,基本上改变原材料物理形态的加工产品,葡萄酒、苹果酱就是该类加工品。
        三.中国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农村改革取得了巨大进展,农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程度的解放。农产品产量快速增长,实现了从总量不足到产能阶段性过剩的重大飞跃,多元化发展战略构成了中国现代化农业最为显著的特征,不仅包括蔬果、畜牧、水产等有形物质产品,还包括生态环境、观光旅游、文化旅游等非物质产品。中国农业发展逐渐走上了差异化、个性化、绿色化的产品供给路线,这彰显出我国农业制度的显著绩效。



        21世纪以来中国互联网行业发展迅猛,促使传统行业向产业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农业也不例外,高新科技开始逐渐向农业渗透。智能化、标准化、可持续化生产将是中国现代化农业的最终走向,中国农业发展的“数据”“创新”“区块链”“科技”新时代将要来临。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助推农业现代化
        4.1有利于散户与小农户横向联合
        作为共有权利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现阶段都是几家小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大农户在挂牌销售,数量少、规模小、力量微乎其微,以地理标志为区域产业基础的优势难以得到发挥。鼓励小农户和散户加入专业合作社,以专业合作社品牌与企业品牌、大农户品牌协同发展,能最大限度地构建“合作社+企业+农户”的农业现代化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打造农产品区域性的产业优势。
        4.2有利于整合并延伸产业链
        现代农业的竞争已经由产品之间的竞争转为产业链的竞争,农产品地理标志制度有利于挖掘农业的功能性,有利于整合和延伸产业链。农村市场的核心在于产业链,而中间商作为农户和消费者之间的纽带,是整合产业链的关键。身处互联网时代,电商平台逐渐取代了原中间商的位置,成为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新媒介,做到了“数字化”整合产业链。但单个产品很难形成整合效应,且互联网平台农产品种类繁多、鱼龙混杂,消费者不好统一购买意向,平台也难以进行管理销售。农产品地理标志制度有利于区分产品品类,多个同类单品于同一平台销售也有极强的区域品牌专属性。
农产品的产业链从产品原料、加工、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的关联。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就是将整个生产环节向上游原料供应、科技服务和向下游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拓展。在产业链中每个环节都突出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无限放大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品牌价值,可形成上下游产业链的闭环。
        4.3有利于构建农业IP
        农产品地理标志制度的适用,有利于打造区域品牌形象。以农产品地理标志为基础,构建农业IP。打造区域品牌差异性战略,突出区域特有的风土、物种、人文甚至产品品质上的差异。讲品牌故事、讲历史人文,进行品牌设计和品牌推广,全渠道营销。以IP和品牌来整合各原产地的产品和特产,开发新品,进行多品联销。亦可以走中高端差异化路线,发展特色农业,满足消费者的个性需求。
        4.4有利于去产能
        农产品地理标志制度有利于去产能,去掉差的产能。农产品生产不能盲目追求产量,还要追求质量。地理标志制度有利于推进建立一个统一的品质标准体系,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保证交易市场同种同标的产品实现标准化。
        4.5有利于产业融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制度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链向二、三产业以及文旅产业发展,“一产是基础,二产是核心,三产是流量”,产业链以品牌为基础进行衍生农产品服务。围绕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农产品深加工为核心,拓展一产向二产发展。二产中,中高端的差异化产品是发展农业产业链的核心,是打造农业IP的核心。利用地理标志创造出的品牌价值发展配套服务,实现闭环经济,吸引流量再以休闲度假、休闲农业等农旅品牌,回馈给区域经济发展。
        五.结语
        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农业知识产权中最有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的共有权利,与现代化农业相结合,亦能实现区域农业品牌建设,推动区域农业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创新发展对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杨永.基于农业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研究[J].甘肃理论学刊,2014.02
[2]刘丽.基于产业集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以辽宁省为例[J].江苏农业科学,2017.04
[3]童智.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竞争力提升路径研究[J].中国科技投资,2019.15
作者简介:李迎硕(1996.3—),女,黑龙江省大庆市人,哈尔滨市香坊区东北农业大学 法律专业2018级 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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