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助力居家养老发展

发表时间:2020/12/11   来源:《文化研究》2020年9月下   作者:杨书芳
[导读]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中共德州市委党校  杨书芳

摘要: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面对当前德州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基数大、增速快、失能化、高龄化的发展趋势,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在居家养老模式中嵌入志愿服务,对弥补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和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老龄化  居家养老  志愿服务 
        当前志愿服务活动正在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成为志愿服务的一个崭新领域。为了解居家养老志愿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以更好推进居家养老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在市慈善义工联合会的协助下,课题组于2020年9月间对德州市居家养老志愿服务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报告。
        一、德州市城乡居民居家养老基本情况
        (一)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根据民政局2017年资料显示,德州市常住总人口580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达10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8.2%,?65岁以上老年人口6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1.4%。根据1956年联合国《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确定的划分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时,则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1982年维也纳老龄问题世界大会确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严重老龄化。由此可见,德州市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二)居家养老压力较大
        面对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德州市着力打造“9064养老服务格局”即全市老年人中,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的协助下实行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以社区照顾为依托,实行社区养老;仅有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实行集中养老,已基本构建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三大养老服务体系,其中居家养老成为养老服务的主要模式。但侧重社会效益的居家养老模式因政府投入不足和市场化水平不高等原因,导致了服务供给不能很好的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志愿者作为义务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在居家养老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德州市居家养老志愿服务事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而言,德州市居家养老志愿服务事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在组织载体、科技支撑、激励机制等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
        (一)缺乏组织载体,志愿服务供需对接不畅
        一方面德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力量和内容不足。就居家养老服务力量而言,目前多以市场化的家政服务为主,但这种高成本的服务在低收入家庭尤其广大农村地区并不现实。就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而言,多为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籍等服务缺位。由此,无偿性、专业性的志愿服务队伍成为居家养老的迫切需求。
        另一方面志愿者助老服务热情高涨却缺乏统一的组织载体。目前志愿助老服务主要停留在各社会团体自由组织“走进敬老院”这种临时性、随机性、碎片化的基础性服务层面,志愿助老力量呈现分散化。通过组织化、制度化设计整合现有志愿者力量聚焦高层次、专业性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居家养老+志愿服务”模式的常态化亦是提升志愿服务品质、实现志愿者价值的关键所在。
        (二)缺乏科技支撑,志愿服务智慧化水平较低
        一是通过科技手段打破空间距离,使分散的老年人足不出户在虚拟空间进行集中化养老的思路尚未得到实践。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两种模式都有相应的实体养老机构,呈现集中化养老特点。但居家养老的落脚点在家庭,其最大特点在于老年人呈零星的点状分布,且老年人失能化、高龄化的趋势明显,缺乏科技支撑的居家养老在空间操作上相对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困难更多。
         二是借鉴“美团”“饿了么”等市场化运行模式提供无偿性志愿服务的路径尚未在志愿助老事业中得到应用。目前为止,志愿者助老服务还停留在志愿者组织对接相关部门努力寻找个别需要特殊关爱的老年人阶段,这种点对点的志愿服务覆盖面太窄、精力成本过高、服务效率较低,远远达不到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期望值。
        (三)缺乏激励机制,志愿服务动力不足
        目前德州市志愿服务事业在包括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在内的各个着力点上均不同程度的欠缺激励机制,《志愿服务记录办法》落实力度较差,置换服务记录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尚未建立。加之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背景下,一部分人对志愿服务的认识仅仅停留在交通执勤、社区垃圾清理等浅薄层面,对志愿者服务认可度低,志愿者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尊严得不到维护,损害了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助老服务的积极性。



        三、推进德州市居家养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破解以上难题,关键在于结合贯彻实施《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把社会各界参与居家养老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真正做到以制度化促进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常态化。
        (一)建立健全组织载体,整合志愿服务队伍
        一是成立由民政局、老龄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德州市慈善义工联合会配合的联动互助组织。
        二是建立以德州市慈善义工联合会为大队、县(市)、区为支队、街道办(乡、镇)为分队、社区(村、居)委为志愿服务组的四级志愿助老服务组织管理体系。
        三是建立居家养老志愿者数据库,依托政府和社会兴办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为助老志愿者义务提供专业性培训服务,在综合性志愿队伍基础上,建立专业性居家养老志愿服务队伍。
        (二)推进志愿服务 “虚拟养老院”建设
        一是充分利用市居家养老网络服务平台资源,建立全市老年人数据库。同时,由社区配合专业机构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
        二是以市区为试点,设置居家养老网络服务工作站暨“虚拟养老院”,逐步实现城乡社区“虚拟养老院”全覆盖。开发居家养老志愿服务“虚拟养老院App”软件,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精神慰藉等无偿性志愿服务项目,使老年人通过现代网络呼叫系统,在第一时间得到帮助和服务。
        三是明确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将登记在册的各方志愿者进行网格化管理。为每个“虚拟养老院”配置1名院长和 1—3名助老服务志愿者,对居住在社区(村)的空巢、孤寡、失能、高龄、特困老人实行“1帮1”、“2帮1”等不同方式、不同类型的定点服务。
        (三)实施志愿助老服务公益积分制
       一是公益积分的申请与评定。根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益积分作为回馈给志愿者的“心灵货币”。公益积分的申请采取书面注册和互联网注册两种方式,个人可以直接注册,也可以集体统一报名、个人分别注册,由市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统筹管理、统一建立档案,并进行星级评定。
        二是公益积分的使用。志愿者凭借公益积分可为自己或家人到市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所属的各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享有理发、洗衣、送餐、家政服务、日间照料、参加老年远程教育学习等优惠优价养老服务;对表现突出、积分率高的助老志愿者,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慈善义工联合会、各类志愿者组织等可给予荣誉表彰;实行多部门联合,鼓励博物馆、公共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及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根据志愿者积分等级给予免费或票价减免优待。
        (四)其他制度机制保障
        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按照“党政搭台、服务队唱戏、全民配合”要求,各级老龄组织抓谋划,街道、社区分管领导抓督促,志愿服务组织抓落实,辖区各级干部全力协调配合,确保助老志愿服务队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各居家养老志愿服务队每两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学习交流工作经验,总结安排阶段工作。平常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积分等级审查机制。对志愿者组织和个人在积分申请、认定和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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