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海英
河北沧州盐山县望树中学 061300
摘要:在进行相关的初中历史教学的过程中,一些学生对初中历史不感兴趣,主要原因在于历史教材内容有限,只是过于扁平化,所以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若想提高历史教学效率,首先需要进行课外拓展,随后对相关的知识进行精讲,并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相应的巩固,但是许多教师对如何进行初中历史教学感到苦恼。本文进行了相关策略探讨。
关键词:初中历史;课外拓展;教学策略
在进行相关的初中历史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首先需要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主要前提,将教材上的内容进行一定的拓展,使历史知识立体化,提高学生理解能力;此外教师对于相对抽象且有联系的知识,还可以借助信息技术进行讲述,对知识重点进行精讲,帮助学生构建知识网络;最后教师还应巩固学生的学习成果,提高学生综合能力。本文就以上内容进行了探究。
一、适当进行拓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初中历史教学的过程中,课外拓展是十分重要的,但是老师若想使学生都对自己所讲的历史事件感兴趣,就首先需要老师知晓学生的历史基础,所以在进行教学之前老师可以首先鼓励学生发言,根据学生提及的人物,讲述相关的历史,期间涉及的人物,历史事件逐一进行讲述,适当进行史料佐证,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为接下来教学提供便利。
例如在讲述《江南地区的开发》的相关内容时,有些知识面较广的学生,知道“王与马共天下”的典故,老师可以适当进行课外的拓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老师可以告知学生,王与马共天下,说的是琅琊王氏扶植司马睿建立东晋,琅琊王氏权势鼎盛,琅琊王氏由此做大,从此跻身一流门阀。教师还可以结合相关的诗句“旧时王谢堂前燕”,可以讲述陈郡谢氏,初期不如琅琊王氏,(王羲之就是琅琊王氏)真正跻身顶级门阀是因为谢家叔侄,淝水之战获胜,陈郡谢氏借此跻身顶级门阀,同时老师在教学时还可以对古代门阀的发展进行讲述,通过相关的讲解,使学生对历史发展规律有一定的了解,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还可以鼓励学生进行相关的讨论,学生了解义熙土断,以及南北朝时期的户籍制度,通过相关讲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为接下来的教学创造一定便利。
二、结合信息技术,讲述重点历史知识
在进行初中历史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还应该意识到学生知识迁移能力较弱,同时由于历史年代久远,学生无法在短时间内快速接受,所以在进行历史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还可以结合信息技术进行讲解,帮助学生梳理各个历史知识之间的关系,构建知识网络,同时对其中的重点知识进行精讲,不断提升学生的知识理解能力以及相应的迁移能力。
例如教师在教授《戊戌变法》的相关内容时,教师可以首先结合相关的视频,对戊戌变法的内容进行讲述,同时结合相关的思维导图进行讲解,讲述戊戌变法的起因,经过以及结果,综合洋务运动以及甲午海战进行讲述,帮助学生构建历史知识网络。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还应该帮助学生进行历史思辨能力的培养,结合相关史料讲述戊戌变法的过程,对围园杀后的事件进行讲解,同时还可以综合康有为、梁启超的生平事迹进行拓展,由人物说历史,由历史了解人物,帮助学生了解相关的历史事件,形成正确的历史观念。同时教师还可以讲述戊戌变法在近代中国的地位,同时结合辛亥革命进行讲解,对相关的知识进行精讲,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培养历史核心素养。
三、利用课堂问答,及时巩固学习成果
在进行相关的历史教学过程中,教师还应该意识到学生的学习成果需要及时进行巩固,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了解学生学习成果的最便利的方法是对学生进行课堂提问,根据学生的回答情况,改善教学方式,同时在教学时还可以结合学生的学习兴趣,适当进行情境创设,为接下来的教学创造相关的便利,提高学生的综合学习素养。
例如教师在讲述《第三次科技革命》的相关内容时,教师可以首先询问学生对于第一次工业革命以及第二次工业革命了解多少?为什么第三次为什么叫科技革命?学生经过思考进行相应的回答:前两次工业革命是指由落后的农业化,转变为工业化国家,第一次工业革命以英国为首,第二次工业革命以德国为首,而在第三次科技革命中,工业化国家逐渐由工业化转变为科技化,以美国为首。同时教师还可以引用他人的见解,有人认为2019年是第四次信息革命的元年,将中国为首,对此大家怎么看?学生各抒己见,教师也给出自己的看法,通过相关的讲解,使学生明白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培养学生敢于打破固有思维进行创新的意识,提高自身学习素养。
综上所述,教师首先需要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主要前提,将教材上的内容进行一定的拓展,使历史知识立体化,提高学生理解;此外教师对于相对抽象且有联系的知识,还可以借助信息技术进行讲述,对知识重点进行精讲,帮助学生构建知识网络;最后教师还应巩固学生的学习成果,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为接下来的历史教学创造相应的便利条件。
参考文献:
[1]程文灏. 初中历史教学与课外历史知识拓展的探究[D].陕西师范大学,2013.
[2]田源林.基于中学生特点培养学生思辨能力的策略探讨[J].校外教育,2014(3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