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卫 李春燕 沈鉴 徐韵扬 顾虎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广检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摘要:本篇文章首先对于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同时对于当前电子产品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希望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
一、新时代我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的必要性
随着电商行业的不断发达,当前通过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人们必不可分的一种消费模式,因此具有广泛的发展前途。作为一种新兴行业,电子城电子商务和网络消费在我国已经逐渐趋于成熟,但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上存在一定的缺漏,例如相关制度不健全,质量标准不够清晰明确等,这些管理上的漏洞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机会。
本文借鉴了2017年的消费投诉报告,报告显示当年消费者协会组织接受到投诉超过将约7万件,其中网络购物的投诉占据了大部分,约为整体比例的40%,(见图1)。并且这一数据还随着近年来人们网购频率的增加,呈现大幅上涨的趋势(见图2)。
通过分析这些网络购物投诉案件,我们可以发现,网购投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不合格或者伪造商标等情况。第二是消费者信息得不到良好的保护,很多商家通过廉价商品来吸引消费者购买,进而获得并转卖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第三,也是最为主要的一点,因此网络支付的安全得不到良好的保障,消费者往往因为不法商家的虚假发货而遭受经济损失,因此也导致了消费者购物体验较差。同时,对于整个网购市场的顺序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对于电子商务进行规范管理,不但能够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对于整个网购市场也能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二、我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成效及存在的困难
(一)网店经营者信息和商品信息审核发布不规范
一方面,经营者信息审核管理不严格,存在着经营者真实身份难以确定、经营场所难以查找、经营范围难以明确等问题,这给违法投诉追偿、经营店主查找、售假链条发掘带来了较大苦难。另一方面,商品信息发布不完善,很多商品属于三无产品、缺乏商品标签和标准声明,这造成了网上宣传的商品质量与消费者购买商品质量存在严重偏差,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了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知识产权,给源头查找和链条监管带来了挑战。
(二)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专业人才缺乏
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是一项涉及法律、网络、支付、物流等综合知识的多环节商业活动,需要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但是,目前很多地方县区存在着各项保障经费不能够及时到位的现象,政府对专项经费的支持力度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工作积极性,致使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
(三)数据的开放共享机制不完善
由于当前处于信息技术时代,大数据信息等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各方面,然而对于数据的开放和共享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政府和电商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没有得到良好的发挥,因此无法通过政政府来对于商家和买家双方信息进行准确的了解。第二,执法取证困难,由于缺乏数据共享机制,导致执法人员无法无法第一时间取得较相关的交易数据和银行凭证,因此在取证环节上增添了一定的阻碍性。
(四)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协作机制不健全
电子商务和网购行为往往发生在不同的地区,甚至有跨国交易的情况存在。因此在监管过程当中,需要不同的地区执法部门进行协同配合才能够及时的进行取证和监督。然而,由于地区问题存在着取证和证据移交以及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这给监管和执法增添了办案成本,导致监督工作效率低下。
三、新时代我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营造公平竞争、合理有序的市场环境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商市场,需要把竞争当作整个市场经济调控的重要基础措施之一。具体而言,需要通过国家进行引导,在尊重市场和经济本身的规则下,建立良好的竞争制度。良好的竞争制度可以促使电商平台的商家进行自我纠察和自行监督,同时能够间接打击垄断和造假行为,为创建良好电商市场环境点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另外,通过建立良好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记录,也能够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对于存在经营异常或者存在严重违法的商家,则需要加大惩罚力度,例如列入各地区部门商家管理系统的黑名单。同时,对于一些频繁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或者商家,则需要考虑限制其经营,投资或者公司注册等操作。通过健全信用制度和惩罚力度来起到规范管理作用。
(三)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管理
在加强电子商品的监督环节中,规范电商平台是重要举措之一。通过规范经营者行为,例如进行实名认证、预收网络保证金等措施,加大对于线上商家的监管力度。同时,建立商家风险监测和信用管理机制,来对商家经营行为进行评估。另外,对于出现不良经营行为的商家,需要酌情增设其连带责任,例如扣除为扣除预付金,降低商家评级等起到警示作用,同时维护消费者利益。
(四)建立数据开放共享机制
上文我们提出了当前政府和商家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还不健全的问题。因此在今后的监督过程中,需要加强政府企业以及第三方机构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同时建立良好的、具有隐私性的数据共享平台和机制。通过良好的数据共享来提高电子商务交易透明度和安全性,同时降低消费者的购物风险。通过数据共享可以及时披露商家相应的不法行为,例如,对于有黑历史的商家在交易时,会出现消费者风险提示。总而言之,通过数据共享,可以增强电商市场的透明度,增强市场规范性。
(五)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推动跨行业、跨区域执法协作,形成促进行业发展和统一市场协同发展的格局。建立健全多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证据认证、移交和信息流转机制。
四、结束语
本文论述了针对电子产品监管的相关措施,相信在未来我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袁彪,赵戬,高妹芬,等.市场新业态下电商商品质量的控制与监管[J].管理观察,2016(32):72-79.
[2]陆天鹏,倪卫红.电子商务背景下质量监管问题研究[J].电子商务,2017(9):33-34.
[3]陈学章,杨忠国,林树宝.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问题与建议[J].标准科学,2017(3):90-92.
[4]贺松兰,张增勇,曾云翔,等.互联网背景下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探析[J].价格月刊,2017(10):86-89.
[5]梁福.质量溯源导向下跨境电商商品质量监管体系构建策略[J].商业经济研究,2016(9):98-99.
国家重点研发项目(2017YFF0209605);国家重点研发项目(2017YFF0209606);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科研项目(20130142);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研项目(20190119);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标准馆项目(JXJY-201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