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黑龙江省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现状的分析

发表时间:2020/12/15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22期   作者:于轶丹
[导读]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47.3万km2,其中林业经营面积为3175万hm2
        于轶丹
        五常市小黑河林场  黑龙江省五常市  150212
        摘要: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47.3万km2,其中林业经营面积为3175万hm2,林业用地面积2007万hm2,森林覆盖率43.6%。全省分为北部寒温带湿润针叶林区,东部温带湿润针阔混交林区和西部温带草原区三个植被区域。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脉及完达山,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由黑龙江省林业厅、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组成。黑龙江林区是我国重要的国有林区及木材生产基地,是中国森林资源分布集中,资源丰富的省份之一,天然林面积位列全国第一位,加强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意义深远。
        关键词:黑龙江省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现状;
        前言:森林管护经营是参照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做法,探索出森林管护经营的一条有效途径。建立森林管护经营就是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为中心,以强化森林资源管理、落实管护经营为内容,在切实培育保护森林资源的同时,综合开发利用林区资源,大力发展林区特色经济。在责、权、利明晰的基础上,激发广大职工培育保护森林资源、发展多种经营的积极性。
        一、实施森林管护经营的意义
        实行森林管护经营是森林资源经营方式的改革。这项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大举措,是转换经营机制,大力发展效益林业,繁荣林区经济,确保林区稳定和职工劳动致富的有效途径。它符合国家搞活大中型企业的政策,符合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宗旨,符合林区作业空间广阔分散的特点,符合林区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试点是一种新的探索,改变了过去少数人管事、多数人等靠要的状况,将靠山吃山变为管山、养山、用山,以山致富,把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通过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努力,保护培育资源,发展林区经济,解决企业经济危困、职工贫困的问题。推行森林管护经营有利于森林资源的管护培育和利用。例如,黑龙江省清河局实施森林管护经营后,由于管护经营责任、生产作业质量与责任人10年以上的经济利益挂钩,更新造林、森林抚育的作业质量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了95%以上。山野菜资源实现了按责任区有序采摘,变掠夺式采集为科学采集,保护了资源的再生长能力,提高了当年采集的数量和质量,山野菜采集由以前的46吨增加到240吨。
        二、黑龙江省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现状
        1.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水准有待提高森林资源管护经营的继续实施关系到森林资源管护成效和参加管护经营职工的收益,二者并举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但取得效果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现行的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因管护费用标准低,重视程度差及宣传力度不够,致使管护机构不健全,有些部门形同虚设,加之人员、设备、资金投入少,管护人员对管护经营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基层单位或个体人员承担的管护区域管理水平低下,管护和利用专业知识缺乏,严重制约了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水平的提高。
        2.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方式有待调整目前,国家已实施天保二期工程和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施《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面对新形势我们要改变并更新原有的观念,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创新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方式,针对林区生态移民、林场(所)合并、林种区划调整、国家各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等情况,原有经营管护区和管护承包人及管护经营措施也需要因地制宜的进行调整,以适应新形势林业发展的要求。
        3.林区职工参与度低目前,黑龙江省对于森林资源的管护以政府命令为主,由上至下层层下达命令和指标,要求当地林业局和林场完成管护任务。

在自上而下的决策与管理模式之下,林区职工并未被赋予参与决策和发挥监督作用的权力和途径,加上信息的公开程度不高,他们的参与意识与权利意识薄弱,参与制度实施过程的范围与规模都十分有限,导致职工保护和管理国有森林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下降,出现了“弱关注”和“弱行动”的行为特征,削弱了这一制度实施的管护效率。职工对管护经营制度的关注与预期收益直接相联系, 对该制度的参与和实际收益直接相联系。当职工觉得自己与这一制度有利益关联时,就会主动关注该制度的实施过程,并产生预期收益,但当地林业部门仍然习惯于强加给职工林业局的计划指标和任务,职工根本没有发言权,导致各种决定的形成很难切实反映职工的意志,职工便会觉得其实际收益并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出于理性的考虑,就会相应地减少对公共事务的时间投入,导致参与程度的下降。职工通过承包林地的实践再次验证这一制度并不能给自己带来多大收益,便会觉得森林管护承包经营责任制与自己的利益关联度很小,因此缺乏参与的动力和积极性。
        三、黑龙江省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建议
        1.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森林资源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各级林业管理部门需要常抓不懈,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制定经营管护区管理办法和目标,奖优罚劣。加大各方面工作的投入和管理力度增加森林资源管护资金和设备的投入,加强森林资源专业管护队伍建设,合理安置林区富余职工,加强管护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森林防火、林政稽查,森林病虫鼠防治能力。针对目前存在的人均管护面积偏大的问题,相关管理部门要适时调整相关政策,提高投资标准,增加对新造林面积管护资金的投入,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森林资源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一方面将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新增加的森林资源纳入管护范围,对管护对象采用动态管理的办法,确保应管尽管,并依据新增的管护面积增加管护经费和管护人员。另一方面,为了稳定管护队伍,保证管护人员的积极性,林业部门应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涨幅状况,动态核定管护经费标准,定期提高管护人员的经济待遇,并适度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资金,增强管护信息反馈的时效性,形成全方位巩固森林管护成果的长效机制。
        2.更加细致合理地区划管护经营区针对黑龙江林区生态移民和林场(所)合并各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家公益林的区划等实际情况,决定了不同区域的森林资源管经营内容的不同,需要更加细致合理地区划管护经营区,同时保证森林经理林班和小班的完整性,针对不同的区域做到管护区布局合理、四至清楚。改变森林资源管护经营理念结合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需要和各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开展,将改善林分结构,增加林地生产力,发挥林地各种资源潜力及森林整体生态功能为主要经营方向。
        3.关注管护承包人的工作和收入优先安排管护承包人在承包区的人工更新、森林抚育工作,对其进行专业的技术指导,在进行森林资源管护的同时,科学合理地利用林下经济资源,提高管护人员职工收益,促进林区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林区实施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后,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对森林资源的管护力度,强化了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现阶段黑龙江林区经济转型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林区由以木材生产为重点转移到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开发、利用上来。林区的富余职工可通过森林资源经营管护定位自己的位置并在此过程中充分利用非林非木资源增加收益,从而提高林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所以继续加强对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的管理,不仅能更好地保护好森林资源,发挥森林的三大效益,还能起到富民、兴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蒋敏元,耿玉德.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的理论思考与现实选择[J].林业经济, 2017(2):46-49.
        [2]杨清,耿玉德.国有森林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初探[J].林业经济问题,2017(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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