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实践展开与规则重构

发表时间:2020/12/1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3期   作者:柯青
[导读] 摘要: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在不断进步,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快,环境破坏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污染源管理是我国环境管理的重心,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应用分析具有极高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其进一步的发展能解决现存的相关制度不协调的问题,对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摘要: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在不断进步,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快,环境破坏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污染源管理是我国环境管理的重心,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应用分析具有极高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其进一步的发展能解决现存的相关制度不协调的问题,对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然后探讨了二者在衔接的各方面问题,对于二者良好衔接和污染源全面管理的对策建议进行讨论,研究如何提升管理水平及其具体应用方式才能充分发挥其优势。
        关键词: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制度完善
        工业不断发展革新使得社会经济向前推进,也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工业污水排放的增加,对污染问题进行处理有着紧迫性和重要性。所以对于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实践展开与规则重构进行研究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本文对其展开详细论述,进一步对研究和完善提出建议,从而能使其充分发挥其科学有效性,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污染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1.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概述
        环评制度能够对环境问题进行有效预防,环评审批能够对项目建设进行有效评估,效力在进一步提升,早在上世纪其实年代就确立了环评制度的法律地位,在之后的行政审批中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其使用对象和程序问题,制定颁布了《环评法》,提升了环评制度的法律效应;环评制度被赋予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外观,成为环保部门重要的利器。环评审批能够强制约束建设单位的行为、建设项目的审批环评审批的拘束力在不断提高和扩大。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框架如图1所示。
 
        图1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框架
        在环评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对于污染的控制能力仍然有限,在对经济发展的要求下,环评审批的形式大于应用,无法有效的对建设项目起到控制环境风险的作用,甚至会出现未批先建。与此同时,环评审批主要作用于项目开展前的管理和预防,对于之后的管理还缺乏有效的控制,这会导致对于建设过程中监管工作的松懈。
        而排污许可制度作为事中、事后的重要控制方法,主要作用在服务排污指标分配,对于有效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的行为,符合计划经济中行政管理的发展趋势,相关法律的颁布和实施,表现了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性。但是其无法有效识别和规范排污单位,只有充分开展对于环评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工作,避免二者对立,才能将拘束力作用于项目设计和建设的同时,也能够约束建设项目投入使用之后的运营和扩张,能够充分体现预防的功能和全方面全阶段的管理。
        2.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面临的问题
        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对于我国环保立法的相关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将环境污染控制在合理控制范围内,在各项工程的不断发展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也越来越严重、对人们生活的居住环境有着极大的影响的今天,二者的衔接是相关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目前还面临着很多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1)融合不畅,无制度依据。但是二者的衔接存在融合不畅的问题,相关制度的差别较大,缺少健全的制度进行衔接引导,需要解决在细部节点上的优化问题;(2)控制不全,缺乏联动机制。环境保护需要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形成系统的控制方法,但是目前重发证、轻监督,无法有效落实标准的管理要求和许可证监管;(3)技术不全,取法相关基础。现阶段还缺少统一可靠的技术规范,对于实际排放量等数据的核算方法不同,无法形成良好的连贯性,降低了污染管理的有效性。
        3.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对策建议
        3.1推进规划环评
        应该以环评为核心,重视起其统领位置,将其作为环境文件审批的重点参考要素,在各个方面进一步加强规划环评的落实推进:
        (1)保证其指导和调控作用,发挥好项目建设门槛的作用,做好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事前预防,严把重污染项目准入,落实环评要求;
        (2)落实清单式和标准化环评管理,提高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联动情况,使相应制度更加精简高效,维持整体性功能不变,在参考工业和产业等多种该因素的情况下,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发方向和对于生态的管理清单方面进行标准化质量控制;
        (3)严格依据环评的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来执行管理工作,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和个人,严查其责任,保证规划环评的权威性,发挥环评效能,保证污染源全过程全方位监管。
        3.2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通过分析和测算,根据建设期污染物排放的现有情况,来完成跟踪评价、追责机制等管理程序的健全工作,做好建设期环境监管。制订污染物源强核算手册,对于排污类建设项目,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前提下,使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标准,才可以保证环评工作有规定可依循,使企业更加合理的规划具体项目的工作。
        3.3建立联动管理机制
        关于全面落实联动管理机制的问题也需要加以重视,让环评机制作为防火墙,在事前控制中充分发挥防范作用,提高其影响作用的同时,避免由于过度约束走入误区,应该避免削弱和替代环评制。通过排污许可制度来提高环评的实效性,通过环评为排污许可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使二者的衔接更加顺畅,实现全面对接和精细化管理。在进行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时,建立检测监督联动体系,要做好统筹工作,对于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工作加以强化,将排污许可制度作为排污的法律依据。适当简化环评程序,提高效率,使管理更加有序。另外,应该统一技术标准体系,修订总则纲领和技术要求,对于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进行规范,与排污许可制度在技术体系上完成衔接。
        4.结语
        综上所示,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前景良好,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必将会在改善环境的同时,优化居民居住环境,提供舒适的生活空间,在未来还需要对该问题的应用进行更规范的宣传以及把控,在继续改革和完善的情况下,必将会为环保事业提供新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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